世人皆知,戀愛有一大禁忌 ——
千萬不要對比伴侶是怎樣對前任的。
因為,只要發生了對比,無論客觀上是怎樣的,只要發現一點點給前任做了、沒給你做的事情,「ta就是更在乎前任」的念頭都很容易滋生。一旦滋生,就很難擺脫了。
伴侶跳進黃河都洗不清。即使 ta 問心無愧,但確實區別對待已經發生,難以解釋。
而今晚這篇文章,其實是要來給大家解除這個老大難禁忌的:
放輕鬆,覺得伴侶更在乎前任,可能是一種錯覺;
再放輕鬆,沒有人能用一模一樣的方式,對待每一任。
回溯性嫉妒這個概念最早由心理學家Stockhill提出,意思是對於伴侶過去的情史或性史而產生的不愉快的想法和情緒,這種情緒可能引發不健康的關注。
雖然這東西名字帶有「嫉妒」,但它並不意味著產生這種情緒的人就一定不夠寬容。
Stockhill認為每個人都有可能產生輕微到中度的回溯型嫉妒,這是很正常的,它源於人情感中的排他性和佔有欲。
一旦這段關係還沒有給你徹底的安全感、你沒有對伴侶有充分的瞭解,就很容易被激發。
其中,較為嚴重、需要注意的,是強迫性回溯型嫉妒(Retroactive Jealousy OCD)。
這種類型的嫉妒者對伴侶的過去,懷有強烈的嫉妒情緒,伴隨有強迫性的思考和腦內畫面。
即使ta們並不想那麼在意伴侶的過去,但有關伴侶過去的想法總是不受控制地浮現,可能會生動地想像伴侶的過去與他人親密的場景。
這種嫉妒可能導致嫉妒者反復追問伴侶的過去,或要求伴侶保證對自己的愛,形成一種依賴于伴侶保證來安撫自己的習慣。
據說Stockhill本人就是因此跟他喜歡的女生分手了的。
除了尋求專業的心理幫助以外,Stockhill認為,理解伴侶的過去是他們個人歷史的一部分,已經無法改變,也是很重要的。
而要最大程度地撫平我們內心翻滾的嫉妒,除了要接受過去已無法改變,我們還是需要回答更本質、也更直接的問題:
我的伴侶,到底是為什麼,面對現在的我,和面對以前的ta,會不一樣?
一個必須接受的現實是:就是沒有人,能用一模一樣的方式對待每一任。
這首先是因為,一個人在不同時期、和不同的人進入一段親密關係,ta當時的需求可能就是和以前不同的。
愛是一種模糊的感覺和概念,而觸發這種感覺生成的線頭,往往其實是很具體的。
比如,一個人的生活環境中,長時間都沒有一個能和自己聊得來的人,這時候ta遇到一個和自己很聊得來的人並認為對方充滿了吸引力,ta的需求可能就是「分享」和「溝通」;
一個人長時間在生活中沒有獲得什麼成就感,在工作中也沒有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這時候ta遇到一個人很看重自己,很珍惜自己,ta想要和這個人在一起,好好地照顧這個人,這時候ta的需求可能就是「奉獻」和「被確認」。
在愛情心理學中,我們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個體會經歷個人成長和變化,這可能改變ta們在戀愛關係中的需求和期望。
也就是說,ta三年前沒有認識到聊得來的人,所以戀愛的需求是「分享」;但是三年後,ta的生活環境變了,和伴侶的分享反而就成了沒那麼重要的事;
Ta五年前不知道自我的價值到底是什麼,於是ta需要在愛裡不斷地奉獻自己,來獲得對方的認可,確認自己的價值;但現在ta已經有了比較堅固的自我,「有一個人能讓我確認自我價值」這件事,也沒那麼重要了。
需求的轉變就會引發行為的轉變。
Ta的需求主要是溝通時,ta和前任可能就會沒日沒夜地大聊特聊、討論一切事情。這讓作為現任的你,站在此時此刻回看,很自然就會產生「你咋不和我聊這麼多」的疑問。
Ta的需求是奉獻時,可能就會為當時的前任做很多很瘋狂、很熱烈的事情,這就不能怪現任看到這些事情時,會吃醋:「你對ta甚至願意做這事,對我怎麼不做了?」
這些其實都和現任沒關係,和對現任的愛意也沒關係,只是因為,ta經歷了成長和變化後,需求變了。
另外,無法表現得一模一樣的原因,除了因為自己變了以外,還因為物件變了。
心理學家沙利文提出過一個叫做「人際場」(Interpersonal Field)概念,指在任何特定的人際關係中,個體之間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的心理和社會空間。它包括了個體的情感、態度、行為以及他們之間的交流模式。
人際場強調的是個體之間的互動性。在這個場中,每個人的行為和反應都是相互依賴的,一個人的行為會影響另一個人的反應,反之亦然。
它是一個動態平衡的系統,個體之間需要不斷地調整自己的行為以適應對方的行為和反應,以維持關係的穩定性。
也就是說,人會根據互動物件的不一樣,調整自己的互動模式。對前任和現任不一樣,是因為前任和現任本身就是不一樣的人。
例如,一個人面對ta前任時,患得患失,過度投入,你把ta這種行為,解讀為上心。但這可能是因為ta前任沒有給ta足夠的安全感,所以ta需要自己更進取甚至激進地,去確認安全感。
但和你在一起後,ta顯得很有安全感,反而好像沒那麼投入、沒那麼在意這段關係的細枝末節,看起來,像是不夠「上心」了。但這其實是因為,你給了ta足夠的安全感和鬆弛度,讓ta不需要再這麼激進地對待一段感情了。
再往深一步看,我們可以把「人際場」的概念和依戀理論結合起來。
依戀理論裡有一個核心概念,叫做「內部工作模型」,它是指個體對自我和他人的基本認知與期望。
內部工作模型在早期與照顧者的互動中形成,並可能在不同的關係中被啟動或調整。面對不同的人,個體可能會根據以往的經驗和當前的情境,來調整其依戀行為。
也就是說,一個人身上擁有不同的依戀類型,面對不同的關係、不同的人,展現出不同的依戀類型,都是有可能的。因為,這就是互動的結果。
就像剛才舉的那個例子,伴侶在面對前任時,前任也許是回避型依戀,這導致缺乏安全感的伴侶,採取了矛盾型依戀的互動策略。
而你是安全型依戀,能提供給伴侶足夠安穩、鬆弛的感覺,也就讓ta也轉變成了安全型依戀。
看到這裡,你可能想問:「那我到底怎麼確認ta並非沒那麼愛我,只是單純的行為不一樣而已?」
這涉及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真的愛我,然而愛無定式,我們也不建議列出一條條放諸四海而皆准的標準,去審查自己的愛情,試圖捕捉對方愛或不愛的證據。
相反,我們建議大家可以反過來思考,「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注意這件事的?」
因為,比起這件事本身,對這件事情引起的注意,可能對於你們的感情而言,更有現實意義。它可能揭露了裂痕,可能暗示著一些過去被忽略了的需求,同時,也可能是愛情更深一步的象徵。
一般來說,「去看伴侶對待前任的方式並開始介懷」這件事,會有三個比較普遍的場景 ——
然後我們可以分情況來看:
本來就開始懷疑伴侶不愛自己,所以想要去捕捉痕跡,然後看到了ta對前任的方式;
當你主動想去捕捉「伴侶不愛」的痕跡時,問題往往早已不在伴侶對待前任的方式上,而在於你們雙方當下的交往中。
很可能,你和伴侶的親密關係並沒有為你提供足夠的「信任資本」,才讓你想去做出這個動作。
而當你做出這個動作、並且真的覺得自己找到了痕跡時,針對著這些痕跡的困擾和爭吵其實沒有很大的意義,因為從出發時就抱著天然的質疑與不安的你,是很難被說服的。
更有意義的做法可能是,把你心中生出的「懷疑」當成是關係裡一盞紅燈,當你已經忍不住要去尋找痕跡了,其實應該回過頭來尋找自己關係裡那些讓你不安的時刻和片段。和伴侶討論這些片段,比和伴侶討論ta的前任,要更迫切。
本來對這段關係沒啥疑問,無意間看到,開始介懷;
這也許是你過往未曾察覺的需求,此刻被激發了。
可以想想最讓你介懷的是什麼,然後和伴侶開誠佈公地討論。
也想想自己為什麼對此感到介懷,而過往從未想過這件事,這不失為一個探索自我契機。
我們有時候會因為沒看過生活中的其他可能性,而被眼前的生活蒙蔽了自己一些隱秘的需求,當這些需求被啟動時,往往不是因為自己貪心、更不是作,那只是本就該被看見的東西,終於被看見了而已。
伴侶主動和你分享,你越聽越氣
首先,再次,不建議任何人無端端和現任說起自己是怎麼對待前任的。
但如果你伴侶真這麼做了,那通常會有兩種可能。
無可否認,比較壞的一種是:ta想念前任,或者借由和前任的過去,來對你進行情感控制。
這或許可以從ta分享的語氣和措辭裡去判斷,是否有這個情況。
一般來說,如果ta真的從內心裡覺得「前任比你好」,在分享中往往會加入前任和你的比較,並且最終肯定是前任把你比了下去;又或者會對前任進行過多的讚美和理想化,不像是分享過去,更像是在美化回憶。
不過,還有一種好的可能:在ta心裡,這段關係的資本積累已經到達了某個地步,可以足夠坦誠,坦誠到大方討論過往的情史細節。
說實話,雖然一般情況下不推薦這種行為,但說不定可以理解為一種關係的蓋章。
Ta相信彼此的愛意,已經足以讓大家跨越嫉妒,去直面真實的往事。
至於讓你生氣的部分,我們可以回到上一種情況的建議中,想清楚你為什麼介懷,然後開誠佈公地討論。
最後
戀愛是自我探索的極佳方式。
心理諮詢師崔慶龍根據沙利文的人際理論,延伸出了一個觀點:「有多少段關係,就有多少種自我」。
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當我們在不同的時空、去愛不同的人時,可以從我們自己表達愛意的行為和方式區別中,看見自我的成長和變化;
而當我們在不同的時空被愛時,我們又可以從對愛的不同期待中,從不同親密關係的快樂與沮喪裡,更清晰地看見,我們此刻的需求是什麼、我們想要的生活是什麼。
所以,其實不用太抗拒對比伴侶如何對待前任和你啦。
雖然我們也不鼓勵你經常主動地去這麼做,但如果它真的發生了,這種比較也不一定會殺死幸福,它反而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向內覺察的機會。
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也曾在戀愛裡,產生過「ta為什麼更在乎前任」的疑問,不妨 轉發,一起探討這種情緒產生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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