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們編輯部下班飲酒,一位姐妹說起自己正和弟弟曖昧的事。至於進展如何,別問,問就是這是她第一百次卡在曖昧領域進行不下去了。
問她具體怎麼一回事,她只會說,“我拉不下臉來跨出那一步啊!”
確實,在關係變得微妙的時候,總有一方要做那個“不要臉”的人,主動地發起對話,主動地貼貼和表達喜愛。有這些戳來戳去的“不要臉”的試探,關係才更容易進行下去。
可是,很多人明明對對方有好感,卻又等在原地盼望對方的主動。可萬一對方也是這麼想的,兩個或許很合適的人,就卡在這裡,永遠也走不到一起去。
說真的,咱們這臉,就真有這麼寶貴嘛?
平時我們“要臉”,其實是在避免被人看輕。
要的這個“臉”,它的內涵很像“尊嚴(dignity)”。心理學上對尊嚴的定義尚在爭議中,它代表著“作為人的平等”,也是“被尊重的權利”等等。
當我們形容一個人丟了臉、丟了尊嚴時,就是在說這個人丟失了作為人的分量。
一個人丟失了作為人的分量,嚴重一些的,被驅逐、被傷害;當然更常見的情況是“社會性死亡”,被忽視、被看輕,接著就遇到了不公平的對待。
無論是在曖昧關係、約會關係還是已經確定的關係裡,我們要臉,主要的表現就是不希望對方覺得我們對他們的需求很強,從而避免被看輕。
所謂“壁立千仞,無欲則剛”,各種玄乎的戀愛技巧課裡也會強調,要保持神秘,保持忽遠忽近的距離,就是為了讓對方不確定我們的需求,從而顯得“剛”,避免不被珍惜、被拿捏。
但是,在戀愛中暴露自己的真實想法,“不要臉”一下,真的有那麼糟嗎?
一般來講,我們會出於這兩個擔憂,而變得在戀愛中過於要臉:
1. 落入權力下風向,被人“拿捏”。
確實,從權力關係的角度來說,當一方更能對另一方造成影響時,這一方就更有權力。我們對對方需求得越多,我們投入的時間、感情和精力越多,對方就越對我們擁有權力。
一旦暴露了需求,就有可能落入權力下風向,對方的一舉一動都會牽扯到我們的情緒。對方知道了自己對我們有這樣的影響力,他們會不會利用這種權力來拿捏我們,看的就是對方的人品了。
這麼想,確實也是有點道理,但實際操作起來我們就會發現,影響關係中的權力還有很多因素,比如人格和性格。
當我們是一個自我不夠堅定的人時,往往更容易被人拿捏、落入權力下風向;
而當我們更加自我堅定、更堅信自己需求的正當性,也更能表達自己的需求時,即使客觀上我們對對方的需求更強,或是需求被拒絕,我們也並不會感到被打壓。
在親密關係裡會不會被“拿捏”,主要還得看我們本身是不是一個容易拿捏的人。
相反,如果我們明明有需求,卻又因為要臉而壓抑這些需求,這會導致我們陷入擰巴的、不協調的狀態。
人一旦擰巴起來,情緒消耗就大了,我們自然就覺得在這段關係中付出得更多了——這不就重新陷入了付出得越多,就給了對方越多權力的迴圈嘛。
2. 顯得太容易得到,不被珍惜。
該說不說,在親密關係初期,特別要臉,真的有用。
當我們特別要臉的時候,能讓對方猜不透我們在想什麼,也就是俗稱的“hard-to-get”,很難得手,你抓不到我。
人們對很難得手的目標確實更感興趣。戀愛中的人們總是有點叛逆心理在裡頭,總想要哪些更具有挑戰性、耗費他們更多心思的對象。當我們很要臉、很端著,看起來對他們不感興趣時,我們在他們眼裡的吸引力就會上升。
然而,這種玩法僅在我們尋找短期關係時好用,對於長期關係來說,真誠的表露反而更加加分。
比起各種新潮的約會方法,在關係裡,“互惠喜愛(Reciprocal Liking)”這個定理是更可靠的。
人們更有可能喜歡那些表現出喜歡他們的人,因此適當地表露對對方的喜愛,能夠增強彼此之間的親密感。
這個定理完全不是紙上談兵。Lehr 等人招募了一群男女來進行“模擬約會”,在進行約會時,研究者給一部分約會的人塞了小紙條,小紙條的大意是:
我們做過調查啦,你的約會物件事先跟我們說了,ta 對你有好感呢。
結果發現,被塞到這樣小紙條的人,在約會後的調查中,表現了對對方更顯著的好感。
所以,經常不要臉一下,暴露自己對對方的喜愛和需求,其實並不壞嘛。
而且,適當地不要臉,還能起到一定的篩選作用。
如果有人因為害怕被拿捏、害怕不被珍惜而不敢表露自己的需求,這其實也說明了他們內心深處對感情有深深的不安全感。
不安全感其實並不會阻礙他們和別人進行曖昧,但可能會讓他們覺得這種拉拉扯扯、欲迎還拒是戀愛正常的互動形態。這不但會進一步阻礙他們表達需求,還會在這種不確定中,進一步加深不安全感。
另外,他們也可能由於過度要臉,而只對那些對他們窮追猛打、愛意轟炸的人敞開心扉,但愛意轟炸經常是一個危險的信號。
如果我們適度地不要臉了,表達了自己的心意和需求,而這時對方將我們的喜愛當作控制我們的把柄,真實地對我們造成傷害時,這就是一個不值得我們付出真心的人。
不過要注意哦,全文裡提到的“適度不要臉”絕對不能演變成騷擾。如果表達的喜愛和需求冒犯到了對方,對方已經明確表示過不接受,那就要停在原地,別再追擊啦!
那麼,恰當的不要臉,具體應該怎麼做呢?
場景一
正在曖昧中
想要推進一下關係進度時
太過要臉:
💭 我要月亮奔我而來。
💭 對方如果喜歡我,ta 一定會先開口。
💭 我要被堅定地選擇!Ta 猶猶豫豫的,一定就是不夠喜歡。
戀愛關係確定之前,雙方都是在選擇。主動地去選擇,而不是等待挑選;允許對方的選擇,而不要因為選擇的結果,影響對自己的評價。
適度的不要臉:
我覺得我倆真的蠻合適的,
你覺得呢?
聊得有點曖昧了,
我的建議是我們戀愛一下子。
我就先說我的想法了,
我想和你正式戀愛試試看。
場景二
明明很喜歡
卻對對方的反應有點小失望
太過要臉:
💭 這種問題都感覺不到,下頭了。
💭 算了,不問了,免得顯得我事很多。
💭 不追就不追了唄,我也沒那麼喜歡你。
關係建立之前,彼此的瞭解其實並不深,很容易產生誤會;
現在的關係也並沒有很深的信任,因為對方的一些行為產生疑竇,也很正常。
有誤會、有疑慮,解決就好了。
適度的不要臉:
我們的關係進展得還好嗎?
你那天說的話/ 做的事有深意嘛,
咱對齊一下,免得有誤會。
在我稍顯矜持的時候,
你可以強勢一點點的。
場景三
雙方正在關係中
想要給對方提需求時
太過要臉:
💭 我這話說了,會顯得非常粘人吧。
💭 這些小事都需要別人幫忙,我還沒有這麼不獨立。
💭 Ta 應該能自己感覺到我有這些需求。
我們之所以建立親密關係,一定是因為有些需求,只有對方才能幫我們滿足;
也沒有人真的會讀心術,兩個獨立的人之間,就是需要通過溝通,明確彼此的“契約”。
適度的不要臉:
在我難過的時候,
如果你也不知道要做些什麼,
就抱住我,好嗎?
我想你了。
場景四
關係裡有一些衝突
想表達自己的不滿/ 醋意
太過要臉:
💭 是不是我想多了......
💭 算了,不想顯得我有那麼在意 ta。
💭 ......
兩個人之間有矛盾和衝突,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太要臉的人可能會因此擔心自己“小題大做”,但其實直面衝突,才是最好的解法。
適度的不要臉:
我其實挺傷心的。
我很在乎你,很在乎這段關係。
如果你有什麼別的想法,
一定要跟我說,好嗎?
說實話,有一些吃醋。
不解釋一下嗎?
場景五
陷入僵局或冷戰
想要緩和關係時
太過要臉:
💭 大不了就分唄。
💭 為什麼是我主動緩和?Ta 怎麼就沒有一點主動的意思呢?
💭 我就是一個不愛勉強的人。
當我們發現關係開始走下坡路、或者陷入僵局,感覺這段關係還能救一救的時候,積極地表達我們想要拯救它的態度,可能會迎來轉機;
當然,即使關係最終走向破裂,至少我們嘗試過了,也沒有什麼好後悔的了。
適度的不要臉:
我還是很珍惜這段關係,你呢?
我希望我們能好好聊聊。
我們算是在冷戰嗎?
場景六
關係破裂後
發覺自己還放不下
想要複合試試
太過要臉:
💭 好馬不吃回頭草,我的自尊心不允許我做這件事。
💭 Ta 怎麼不提呢?
💭 複合只會更加不被珍惜。
當然,複合的前提是我們感覺自己還放不下,感覺自己已經明白了問題在哪裡,有這樣一個未竟的願望。
這是我們在這段關係中最後一次表達自己的機會,如果對方拒絕了,那就把這個拒絕當作真正的句點吧。
適度的不要臉:
我想了很久,
我們之間的問題,
最近有一點想通了。
可以聊聊嗎?
說這樣的話不是想要打擾你,
是確實有點放不下。
過了一段沒有你的日子,
好像不太行呢。
幫幫我?
在戀愛中適度地不要臉,其實就是能夠正面地說出自己的需求,表露自己的真心。
暴露需求和真心,不可能完全避免別用有心的人因此拿捏我們、不珍惜我們,但很多時候如果我們不踏出那一步,再合適的人都有可能被錯過。
很多人希望在戀愛裡拼個輸贏,希望通過表現得沒有需求、不在意和不投入,來讓自己顯得”不輸“。
但是,戀愛裡並沒有輸贏啊。如果非得說有一個輸家,那就是想愛,卻沒有愛到。對自己的心意和需求如此誠實,也對自我如此堅定的我們,到底在愛人這件事上是不會輸的。
如果你也認同我們的想法,覺得有所幫助,可以點點 在看 。如果你身邊也有一個總拉不下臉來的朋友,那就盡情地 轉發 給 ta 看吧!
今日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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