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1|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對康德「正義」觀點之我見

對康德「正義」觀點之我見

-《Justice.正義》讀後  

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Michael J Sandel邁可.桑德爾所著《Justice-Wha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正義.陳信宏譯,取自該書封面),內容描述的論證方式,邏輯推理循序漸進,是部解構一般人對社會公平正義一知半解、甚或陷入迷思的籠統概念,提出較合乎人性多元化與公允看法的經典著作;尤其在道德省思與自由放任(或說功利主義)的衝突選擇當中,作者舉出實際發生的常見例子,在其互動式教學的課堂上,讓學生得到創新思維的啟發。桑德爾最後點出:『美好人生』與『共善政治』是追求普羅正義的實質目的以及必要的道德條件,我認為這就是全書的立論主軸,也是讓我折服其對『正義』見解的實踐方針。

 

桑德爾在書中羅列了亞里斯多德、邊沁、康德、諾齊克、羅爾斯等哲學家們的主張觀念,來探討詮釋人類歷來存在普世價值的矛盾爭議,我個人對這些大師的完整理論涉獵不深,但發現全書用了相當大的篇幅在介紹康德的『權利論據』,並指出其「重點在於動機」的前提與歸納;對於這一部分的論述觀點,就我曾經修過大學政治系課程、以及社會工作多年的經驗角度來看,雖相當同意康德的基本立場,但對某些過度「理想化人格」的說法,我則持有不太同意、或有點懷疑其可行性的觀點。

 

首先,康德嚴厲批評邊沁的功利主義,認為「功利主義把權利奠基在如何產生最大幸福的這種計算上,導致權利變得極為脆弱。」,桑德爾予以解釋,因為一件事物為許多人帶來快樂,不表示那件事物是對的,從而多數人偏好的特定法律,並不表示那些法律就合乎正義;康德此說的根本重點是強調:「因為讓一個人感到幸福遠遠不同於讓他成為一個好人,而促使他以審慎或明智的態度尋求自己的利益,也遠遠不同於促使他成為一個有德的人」*Joseph B Treaster,康德以為這種不定時擁有的興趣、渴望或偏好,無法做為普世道德準則的基礎;我想,康德此處是在擔憂功利主義、尤其自利的想法,會對『正義』形成極大的傷害。

 

接著,康德把『道德』哲學延伸到『自由』的定義上:依據康德的說法,「自由的行為就是自主的行為,而行為要能夠自主,就是依據為自己訂定的法則行事,而不是根據自然的決定或社會的慣例行事。」,康德在此發明了一個很有創意的名詞『他律heteronomy』,來描述這種對比狀態;桑德爾說道:幾年前雪碧汽水推出了這句口號:『服從你的渴望』,雪碧的廣告帶有一項康德洞見,我如果拿起一罐雪碧,這是一種服從而不是自由的行為(我只是服從自己的渴望);又例如,我從帝國大厦跌落壓死了另一個人,我這墜落體並不是在從事自由的行為(是受到萬有引力支配),既然沒有自主性,就不可能有道德責任;康德將他所稱自由的自主性與道德的關係,做了深度的連結,也相當程度反映出他心目中『正義』的面貌與意涵。

 

我們或許會問:只憑尊重自我尊嚴的道德意識,就能夠拋卻功利主義者為整體、各別福利而利用人性的做法嗎?康德說得好:「一項行為的道德價值不在於該項行為造成的後果,而在於從事該項行為的動機,而且是特定種類的動機(因為認為那件事情是對的)」,他所謂特定種類的動機,是指賦予正確道德價值的動機,且只有『義務動機』能夠賦予行為道德價值;康德的特定義務動機,更明確排除了自利、愛慾等『喜好動機』的行為。

 

然而,康德卻對有人因慈悲行善產生的快樂行為,將它從『義務動機』中區分開來,康德認為「利他主義的慈悲心固值得讚許和鼓勵,但不值得敬重」,原因無他,「重要的是善行必須因為是實行正確的行為,無論是否能帶來快樂」,對此,我們實在難以理解康德正確的『道德最高準則』是甚麼?(康德並未明白說出);於是,桑德爾非常技巧地做了一個思索上的引導:他認為康德撰寫《道德的形上學基礎》的目標,就是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只要檢視康德對『理性』觀念的進一步闡釋,便可以由『道德』『自由』『理性』三大觀念的連結中,得到可能的答案。

 

康德把帶有條件的『假言令式hypothetical imperatives』和無條件的『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s』兩種指揮意志的方式做了對比,「定言」這個專門術語就是「無條件」的意思;在康德眼中,行為中本質的善是「不論後果」的心理傾向,換言之,康德顯然相信,如中國古哲孟子所言:「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的天生價值自覺、與知善行善的能力,他還舉例「假意承諾可立刻還錢卻食言了」「自殺逃避痛苦是把自己當成手段,違背人性的行為」,都是犯了帶有條件、未能把人性當作尊重自身義務的錯誤。在此,暫時拋開宗教情懷、與人為善不談,凡夫眾生在進行這些『非理性』行動之前,能有幾人可以跳脫匱乏需求、承受巨大壓力,以及理性觀照自我的能耐?何況,端視世事百態的現實情境,除了應該弊絕惡意的欺騙以外,情感世界不也充滿了許多『善意的謊言』嗎?

 

康德這種反對『結果論』的堅決立場,雖然拆穿了功利主義所歌頌的普世人權、與虛浮幸福的假相,但當我們在探討「正義」一辭的相關Right Thing時,我們除了要佩服康德將「道德」與「自由」的價值,做了真理的深刻剖析之外,那些將他觀點形塑成『道德恨世者』的極端批判或有不公,但要闡揚顧及人間煙火的務實理念,才可以稱為權利義務並重的「理性」觀點;而本書作者桑德爾教授在結語中,「看待正義涉及培養德行和思辨共善的主張」,正是所有關心社會和樂、與政治或社會公益工作者,應當奉行判斷『自律與他律』的無上準則,也是我們要學習教育自我的一種人生修煉。(如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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