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七章呈現出幾段具深層屬靈意涵的敘述:外邦百夫長的信心、拿因城寡婦的痛苦與復活之喜、施洗約翰的疑問與回應,以及一位罪人的愛與赦免。每一事件看似個別,實則貫穿一條主軸:耶穌是那位掌生命主權、識人心意、並樂意施恩給信靠之人的主。本文依章節次序,分四段論述其屬靈意義:
一、百夫長的信心與耶穌的肯定(路7:1–10) 一位外邦的羅馬百夫長,為僕人求醫,不僅未要求耶穌親自臨門,反而說:「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7:7)他自認不配,卻顯出極大的信心。耶穌讚歎道:「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見過。」(7:9) 這段敘事強調:真正的信心不是外在的宗教背景,也不是與主肉身距離的遠近,而是出於對主權能的認識與順服。百夫長以一位軍官的經驗類比耶穌的話語權柄,這一信仰的直覺與邏輯,反倒比許多猶太人更真誠。 屬靈提醒在於:我們是否仍以身分、背景、表現作為蒙恩的條件?主看重的是全然的信靠,哪怕我們自認「不配」,祂仍願應允信心的呼求。
二、拿因城寡婦與主的憐憫(路7:11–17) 耶穌進入拿因城時,遇見一位送葬的隊伍,喪子寡婦極為哀傷。耶穌未被請求,卻主動出手:「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7:13)接著祂對死者說話,使青年復活,交還給母親。群眾驚訝讚嘆:「神眷顧了祂的百姓!」(7:16) 此段展示耶穌主動的愛與生命主權。祂的憐憫不等人呼求,是出於對苦難的深切關懷。主不是一位冷漠的神蹟施行者,乃是親近憂傷者、將死亡轉為復興的生命之主。 屬靈提醒在於:在我們未開口之先,主早已顧念我們的痛苦。祂不只醫病趕鬼,也關注人最深處的哀傷與孤單。那句「不要哭」仍對今日眾多哀慟者說話——因為祂手中握有復活與生命。三、施洗約翰的疑問與主的啟示(路7:18–35) 被囚的約翰派門徒來問:「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7:19)耶穌並未立即答話,而是讓他們看見:「瞎子看見、瘸子行走……貧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7:22)這些是彌賽亞的預兆(參賽35:5–6,61:1)。耶穌同時肯定約翰是「先知以上」的人(7:26),卻又指出:「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7:23) 這段經文誠實描繪信仰中的張力:連約翰也有困惑與遲疑,但耶穌接納這疑問,並以行動與經文回應。祂所帶來的國度不同於人所期待的政治解放,而是一場靈性更新。 屬靈提醒在於:真誠的疑問不必隱藏於信仰中,主並不責難尋求確認的人;祂願用祂的作為與話語堅固我們。然而,信心也需超越外在環境,跨越未被應驗的期待,學會相信祂的時間與方式。
四、罪人得赦與愛的回應(路7:36–50) 最後一段敘述耶穌在法利賽人西門家中用膳時,一位「城裡的罪人」前來,用眼淚濕祂的腳、用香膏膏祂,令人側目。西門心中懷疑耶穌怎會容讓這樣的女人靠近。 耶穌則以比喻回應:欠五十兩與五百兩銀子的人都被赦免,誰更愛那赦免他的人?西門答曰:「我想是那多得赦免的。」(7:43)耶穌回應那女人說:「你的罪赦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7:48、50) 這段深刻指出一個屬靈法則:愛的深度往往來自對赦罪恩典的體認。這位婦人未曾說一句話,卻以行動表達悔改與感恩之心,成為信心的見證。 屬靈提醒在於:信仰不在外在虔誠與社會地位,而在於是否真心悔改、體認自己是蒙赦罪之人。唯有知道自己欠了何等大的債,才會真心愛主、服事主、親近主。
主所悅納的,是信心與悔改的心 《路加福音》第七章中,耶穌面對四類人:外邦的百夫長、貧苦的寡婦、尋問的約翰、和被藐視的罪人。祂未以人的階級或表象論斷,而是看人內心:信心、哀痛、尋求與悔改——這些都是祂施恩與憐憫的對象。 今日信徒應問:我是否像百夫長那樣憑信心接受主的權柄?是否像寡婦那樣願讓主親自進入我的苦楚?是否能在困惑中仍不跌倒?是否如那婦人般愛主至深、行動誠懇? 在這一章中,主顯明祂是:信心的賞賜者(百夫長),哀哭者的安慰者(寡婦),疑惑者的啟示者(約翰),罪人的赦免者(婦人)。祂今日仍如此。願我們的生命因信靠祂、認識祂而全然改變,成為祂所喜悅的門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