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手定則(right-hand rule)
多年前某督生問我,這麼多諮商學派,有沒有推薦什麼學派給他學習的。
不好說耶,畢竟,每個人的生命經驗、成長環境都大不相同,很難一以概之,有的就是回到自身去探索。
不過,他巴巴的眼神望著我,令我無法輕易說出口:你要自己體會,自己想辦法去找到路。相反的,我先以自身的經驗回覆他,我是這樣長大的,所以我的諮商信念長成這個這樣子。blah blah blah…那個問題我帶在身上,吃飯也想,洗澡也想;通勤也想、睡覺也想,總之,無時無刻在想。
不同學派有不同的哲學觀:按照近百年來心理治療的演進來說,心理動力取向最早出現,再來是針對無意識說法的反動出現了行為學派,然後是第三勢力的人本學派興起,之後強調認知及行為改變的學派、進入80年代的後現代治療學派,乃至近二十年百花齊放、來不及在教科書*列入的正念、辯證、合作…等各種治療取向。
按照治療學派的發展時程是這樣子。
另一方面,變態心理學(abnormal psychology)裡提到生物心理社會(bio-psycho-social)三因子模式,則是將一個人的心理健康/精神疾病擴展到更大的架構裡,除了將前述的心理治療各學派統稱為心理因子,還結合了微觀的生理遺傳因子以及鉅觀的社會文化因子——一個人的心理健康,其實和許多事情息息相關、不只是心理健康,所以乾脆稱為心理健康。「佛說般若波羅蜜, 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有點兒眼熟,是吧。
某天我靈光一閃,拿出我的左手,彎起無名指以及小指,豎起姆指食指及中指,剛剛好形成某個國中物理學過的法拉地定律*(?)的手勢:電流、磁場、移動方向。
細節我早已忘了,畢竟物理是我的弱項,更不是靠這個吃飯的,不熟悉很自然,但那個手勢卻是牢牢住記。
咦?
變態心理學裡的三個因子,不就和那個定律一樣,都有三個變項嗎?
於是乎,我很快在心裡重新構思了不同諮商理論,結合變態心理學的三因子,形成我的左手法則。
姆指代表腳踏實地的程度,往下是專注於身體的學派,例如 Somatic Experience,往上屬於是認知心理,甚至是靈性;這是身心軸。
食指代表人我關係,向自己的方向講究個人因素,例如現實療法,向外是家庭系統觀甚至是社會結構,例如女性主義學派;這是人我距離軸。
中指代表時間軸,向左邊強調是過去歷史,例如心理動力學派,向右是未來導向,例如焦點解決學派;這是時間歷史軸。
一開始我是這麼想的,並且很興奮和督生分享討論,然後他也似懂非懂的聽著。
說來,那是在芭蕾BOY尚未成為芭蕾BOY之前的事了。
‥
‥
‥
‥
*教科書: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與實務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11/E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69768?sloc=main
*右手定則(right-hand rule) 圖片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F%B3%E6%89%8B%E5%AE%9A%E5%89%87#%E5%B7%A6%E6%89%8B%E7%B3%BB%E7%B5%B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