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圖由Gemini生成)
「做你熱愛的事」並非沒有代價,也有其黑暗面。
對某些人來說,追隨熱情能帶來成就感,但是對另一些人而言則會導致失望或犧牲。
我們應該改以尊嚴與多元動機看待工作,而非把熱情視為唯一正當理由。
賈伯斯(Steve Jobs)在史丹佛大學畢典上的名言「做偉大工作的唯一方式就是熱愛你所做的事。如果你還沒找到,就繼續尋找,不要將就」廣為流傳,並影響深遠(The only way to do great work is to love what you do. If you haven't found it yet,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而隨著AI的快速進展,普遍預期將會取代月來越多工作,「做自己熱愛的工作」這個概念也越發頻繁的被提出 ── 人們普遍接受這是正確的選擇,學生被鼓勵尋找使命感,職涯教練也常強調有意義的工作。
然而實情真是如此嗎?格拉齊亞迪奧商學院(Graziadio Business School)的應用行為科學與組織理論及管理系(Applied Behavioral Science and Organization Theory and Management)系主任Jaclyn Margolis博士,近日在《Psychology Today》網路版發表了一篇值得仔細思考的文章「It's Time to Retire the Advice “Find a Job You Love”── There is a dark side and drawbacks to this common advice.」以下就為大家編譯文章中的重點。
作者近期進行了多項研究,指出「找一份你熱愛的工作」的建議雖然出於善意,但它並非總是正確的道路,我們更不該把選擇其他路徑的人視為錯誤 ── 基於其他理由工作同樣充滿榮譽與尊嚴。
「找一份你熱愛的工作」固然有其好處,對部分人來說也確實能帶來滿足;但是對另一些人而言,卻可能導致意想不到的挑戰與失落。作者提出以下三個觀點來說明為何會如此。

💥熱愛工作的陰暗面
(The Dark Side of Loving Work)
即使是熱愛自己工作的人,也隱藏了真實的陰暗面。以動物園管理員為例(許多管理員形容自己的工作有如「召喚」或「使命」),研究者 Bunderson 與 Thompson 的訪談發現,這群人雖然在工作中找到深刻意義,卻也陷入工作過度的狀況:為了對動物與使命的奉獻而犧牲個人時間、接受低薪、忍受艱苦苛刻的工作條件。
橫跨不同產業的研究也發現,雇主較不願意提供額外激勵或外部報酬給那些看起來「熱愛工作」的人。此外,熱愛工作的人往往在友誼、家庭生活與家庭責任上做出個人犧牲。
另一個負面影響是,熱愛工作的文化可能導致對受其他動機驅使而工作者的負面假設(negative assumptions)。社會強調「做你熱愛的事」,讓許多人(包括招募者)視其他動機為「不夠正當」(政治正確)。理性上我們知道大多數人工作是為了「薪水」,但研究顯示多數人對「動機純粹性」(motivation purity bias)有偏見:若某人公開承認外在動機,會被視為對工作缺乏熱情。
例如,Derfler‑Rozin 與 Pitesa 的研究發現,在面試中問及薪資的求職者被推薦錄用的機率約低 20%,因為招聘者會先入為主的判斷他們對工作的熱情不足。這不僅不公平、也不準確,因為人們往往對同一件事物抱持多重動機。
💥我們所熱愛的目標會改變
(What We Love Changes)
作者以自己的一前學生為例;她在二十多歲時熱愛一份工作,參與策劃並執行大型音樂演出與節目。但是隨著年齡增長,過去自己熱愛的、難得一見的演唱會不再刺激,她因而開始感到厭倦,轉變為渴望平靜的夜晚與周末。
她的經驗並不罕見。我們常以為「當下所愛」就是「未來也會愛」的,然而研究顯示幸福感的知覺會隨生活變化而改變。例如,一項研究發現年輕人會從「非凡體驗」獲得顯著幸福提升,但隨著年紀增長,平凡體驗也能帶來相等的幸福提升。換言之,當「YOLO(你只活一次)」失去吸引力時,曾經熱愛的工作也可能失去光采。
「非凡體驗」(extraordinary experiences)指的是不屬於日常生活,具有強烈新奇性、情感衝擊或深刻記憶點的體驗,通常更容易引發強烈的快樂、興奮或持久的回憶。比如:旅行到異國或偏遠的地方、體驗不同文化與壯麗景觀,完成重大挑戰或冒險,在職業或創作上達成突破性里程碑,經歷重要人生事件。
此外,把熱情變成工作也可能改變你對它的享受程度。一項研究顯示,日復一日的「使用熱情」可能導致情感疲乏,進而難以維持熱情,而疲憊更會限制你在工作中的「賦權感」。因此,許多早期從事熱愛工作的從業者(如教師、護理人員),在職涯後期可能覺得與曾經激勵他們的事物疏離。
在工作中的賦權感(how empowered we feel at work)指的是我們在工作中感到有多大掌控感與自主權。包括能力(competence,覺得自己有足夠的技能和資源完成工作),自主性(autonomy,可以自主決定如何完成任務,而不是被動接受命令),影響力(influence,覺得自己的意見會被重視,能對決策或工作流程產生實際影響),支持(support,從主管與同事身上得到鼓勵、回饋與必要協助),成長機會(growth opportunities,有學習與升遷的可能,使人感覺能掌握職涯方向)。
💥幸福並不總是感覺「快樂」
(Happiness Doesn't Always Feel Happy)
一個殘酷的事實是:幸福感不總是感覺「快樂」。心理學家江幸福感區分為「 享樂性幸福」(hedonic)與「德性幸福」(eudaimonic)。享樂性幸福是多數人想到幸福時的畫面:舒適、愉悅、歡笑與低壓力。德性幸福則源自成就感、成長與做有意義之事。
研究顯示,人們開始工作時享樂性幸福通常會下降。Bryson 與 MacKerron 分析 2 萬人的資料發現,上班時的快樂度銳減,幅度甚至大於通勤、做家事、理財或排隊等活動的跌幅。但我們也很清楚,失業、失去收入、經濟出狀況是低福祉的重要預測因子之一。
換言之,工作是德性性幸福的重要來源,即便它不一定帶來瞬間的享樂性快樂。工作或許比不上在海灘悠閒讀書的快樂感,但它提供另一種層次的滿足,對個人的整體福祉有意義,當然也能支撐我們與家人穩定生活的財務來源。這種德性性幸福可以來自你熱愛的工作,也可以來自較不令人愉快、但仍能提供成長或目的感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