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變性者?扮裝者?陰陽人?這些詞是怎麼不一樣?跨性別是幾歲知道自己是跨性別?變性者是幾歲開始想變性?變性人究竟覺得自己是男生還是女生?是靈魂裝錯身體的人嗎? 這些問題,對於許多人來說很困惑,從精神診斷手冊的演變史中,精神科醫師們似乎也「緩慢地」了解、認識跨性別者。2013年5月25日在台灣大學有一場「同志與精神醫療研討會」,醫師、心理師們分享他們對於「同志與精神醫療」的認識。其中,最令我感興趣的是第5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最近出版了,從第4版修訂版的「性別認同障礙(GID)」來疾病化跨性別者,在第5版手冊中,則用「性別不一致(Gender Incongruence)」及「性別不安/不爽(Gender Dysphoria)」,取代「性別認同障礙」。 對醫生與心理師來說,要協助性別認同障礙者,一直到進行生理重建手術,在眾多求助者中,算是相同漫長的歷程,往往需要一兩年的陪伴。陪伴與傾聽的過程,讓醫師與心理師對跨性別者的多元性越來越熟悉。 從第3版DSM,嚴格認定「原發性變性欲」,過去以為「變性者」都是在嬰兒時期開始想要變性,到後來發現,原來很多變性者是成年後,甚至中年後才想要變性。 過去以「順性別者」、「不想變性的人」為中心,把跨性別者、變性者的性別認同視為一種「障礙」,以為他們「認同有問題」,認為是「上帝把靈魂放錯了身體」,依然認為性別只有「男」或「女」,更預設「心理性別要能配合生理性別」才是「對的」事情。事實上,對有的跨性別、變性者來說,是「上帝給錯了身體,不是放錯了靈魂」,只是外貌需要做一些調整而已,因此才需要整容手術的協助。 我們也應當質疑,為何有些男人把胸部縮小,叫「縮胸手術」,有些女人把胸部變大叫「隆乳手術」,卻把男人把胸部變大、女人把胸部變小稱為「變性手術」?多麼刻板不公平!每個人都對身體有不同形象的期待,縮胸、隆乳何必精神科醫師? 第5版DSM保留「性別不一致」、「性別不安」的診斷,保留此「必要之惡」,讓跨性別者可繼續「通行」於精神醫療。舉凡「個人的性別認同、角色或展現,不同於文化規範中對特定性別者的規定」就是「性別不一致」,標準不再用「心理性別配合生理性別(sex)」,反而是「心理性別配合社會性別(Gender)」;而「性別不安」則指「個人的性別認同與『出生時的指定性別』(無論是伴侶的性別角色和/或主要與次要的性徵)之間的差異,感到不自在或困擾」。 我們依然要質疑,為何仍要視「跨性別、變性者」為疾病?究竟是精神科醫師需要「跨性別、變性者」的醫療光顧?還是「跨性別、變性者」需要精神科醫師?當跨性別、變性者不再視為疾病,並不損及醫師的專業。性別認同如何,何必經過醫師、心理師之手?精神科醫師非得成為此類手術、身份證轉換的門檻不可?非要安一個「病名」才能協助這些跨性別、變性者嗎? 更何況,跨性別者不一定要覺得自己是「男生」或「女生」,有些認定自己「無性別」、「跨性別」或其他多樣的情形。正如高旭寬所說,「在性別光譜概念下,不應該性別設限,又哪來性別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