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化有一件相對新鮮的事,就是刻意為自命世俗的人士成立的團體。
「世俗學生聯會」(Secular Student Alliance)在校園的支會,2003年只有42個,2008年有128個,2010年有234個,最近已經超過365個。美國軍方向來是福音派基督教的地盤,居然也有了世俗的軍人團體,像1998年成立的「世俗軍人協會」(Military Association of Atheists and Freethinkers (MAAF))、2011年成立的「世俗海軍協會」(Naval Academy Agnostics, Freethinkers, and Atheists (NAAFA)),就更不尋常了。不信的黑人更是少數中的少數,現在卻也有「不信黑人協會」(Black Nonbelievers, Inc. )。
這些團體的成立,各有緣由,但大多只為了讓志同道合的人相聚。他們的宗旨不盡相同,但是很少單純為了「非」宗教、「非」信徒,而是有正面的意義。他們不是缺少了某個東西,而只是不要某個東西。所以除了辦講座、電影會、餐聚之外,也常常有公益活動。例如:不信黑人協會會認養公路
1,還有更積極的人文主義行善協會(Humanists Doing Good)。
這些團體的成員有一個共通的地方,就是看重非宗教的身分:不信是他們自我認同裡的要素。這在不信的人裡是少數,因為一般不信的人只是不信,既沒有經常的自覺,有自覺也不強烈。換言之,一般不信的人對宗教議題,根本不感興趣。有人估計,會參加世俗團體的人,大概只有不信者的1-2%。
畢竟世俗的人喜歡獨立,喜歡自主,喜歡選擇。美國的民意調查顯示,近半的人認為歸屬一個想法相近的團體是重要的,但是不信的人裡卻只有28%這樣認為。以用餐為喻,喜歡加入團體的好比點套餐,吃什麼前菜、主菜,吃的順序,人家都安排好了;不喜歡加入團體的好比單點,自己搭配。既然這是世俗的人的固有特色,世俗團體就注定不會像宗教團體那麼多,那麼大。
不過,學者也強調,世俗的人強調自主,強調個人,不表示他們是反社會的隱士。他們一樣參加許多社會活動,卻是選擇的結果。換言之,他們選擇從事某活動,而不是因為加入了某團體而從事該活動。
按:這些標榜世俗的團體多起來,一方面反映宗教的宰制時代已經過去,一方面也反映宗教仍然當道。書裡提到Scott的例子:他退伍後進了德州某大學,在校園成立世俗學生聯會 (Secular Student Alliance)的支會。不到一個星期,就有40人參加。後來發展到約150人。在宗教州德州有這個成績,當然值得Scott自豪。但是,也正因為在德州,少數異類才有相濡以沫的需要。如果大環境不是那麼崇尚宗教,不信的人隨便參加一般的社會活動,都碰得到很多不信的人,哪裡需要這樣取暖呢?這樣看的話,世俗團體反而成了反指標了。
1 即幫忙打掃。如果長期認養同一路段,路牌上還可以把社團名稱標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