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養兒育女(上)──《海闊天空:不信宗教的美好人生》大要 2019C4

2019/06/26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怎樣教養孩子,是所有父母的難題,信徒、非信徒都一樣。但是生活環境是否崇尚宗教,對不信的人影響很大。

4.1 親人是信徒

朱克曼夫婦不信,子女都知道,岳父母卻是虔誠的信徒。一家人探望老人家,晚餐前岳父領禱,朱克曼夫婦總覺得不自在。如果做做樣子,低着頭、閉上眼睛,孩子看見會怎麼想?如果開着眼,等岳父祈禱完,是否不禮貌?要不要跟着說「阿門」?類似的情境,既要真誠的面對自己,又要尊重別人,並不容易。到頭來,兩口子跟長輩約法三章,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老人家心裡多少受傷。但是話說回來,不信的人在類似情境何嘗受尊重呢?
按:信徒本來就不該要求非信徒一起祈禱,要祈禱就自己默禱就行了。好比吃葷的不該要求吃素的一起吃肉,要吃就自己吃;再得體一點,同桌就不要吃肉。據說馬來西亞某中學在慈濟中學訪問期間,全校吃素,就是這個道理。

4.2 宗教社區

世俗家庭的處境,跟居住地息息相關。朱克曼的困境,跟住在美國「聖經帶」(Bible belt)的世俗父母比起來,真是小巫見大巫。根據一個全美的研究,41%的無神論者在過去五年內曾被人歧視。
Tonya的丈夫在密西西比東部一個盛行宗教的小鎮上班,一家就住在鎮上。Tonya當過保姆、餐廳員工,近十年是家庭主婦。剛到時,鎮民十分親切友善,後來知道Tonya一家不信,態度大變。Tonya頓時覺得:
要是你不屬於某個教會,你就好像不存在一樣。……要是你不是他們一分子,就是敵人……
她的小孩搭校車時,有同學過來,劈頭劈臉的高喊:「你們要下地獄!」諸如此類。Tonya找老師、校長幫忙,他們卻叫Tonya送孩子去教會。好戲還在後頭。Tonya因母親病危,趕到學校接小孩去見外祖母最後一面。誰知卻在校長辦公室被秘書刁難,要拿診斷書之類來證明;還威脅Tonya,強行帶走孩子會違法云云。Tonya苦苦請求,秘書叫她告訴孩子:「可以到天堂跟外祖母再見。」外祖母到死也見不到孫子。
Tonya只好讓孩子退學,在家裡自習,起初困難重重,後來在網路上找到鄰鎮的類似家庭,互相幫忙,才漸入佳境。
Tonya的態度十分開明:
要是孩子想參加教會的活動,我就讓他們去。
我把事實告訴他們,也告訴他們別人相信些什麼。然後設法解釋事實跟信念有什麼不同。然後他們自己下結論。
Tonya覺得這樣教孩子,有什麼好處?
哦,好處多了。……他們知道自己的抉擇有什麼後果。我發覺他們越來越會想,很高興。你看見他們心胸廣大,能面對不同的事物。就是說,他們不狹隘。

4.3 世俗社區

Debbie是精神科醫生、丈夫是大學教授,兩口子的父母、朋友都不是信徒。他們住在洛杉磯近郊的高尚住宅區。兩個兒子在學校,沒有人提到地獄,也沒有人叫他們上教會。當然,兒子還是會問到「神」。
我一開頭總是說生命真的很奇妙,很美,我們有幸在這裡,有幸活着,有幸欣賞世界的美妙。但是我告訴他們,我不覺得需要神,才可以欣賞這一切。我們就這樣跟他們說。然後就說的確有人相信神,我們不相信。……
談到死呢?
我就告訴他們,死是安寧的時候。你不再活了。你是世界的一部分。死了只是重新成為世界的一部分,你的身體成了萬物的一部分。
總之,Debbie總是坦然而清楚的回答兒子的問題,同時並不嘲笑宗教。這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另一方面是因為她從來不曾受過宗教的「逼害」。
那麼道德呢?
我不明白信神怎樣叫你有道德。我們教兒子什麼是對錯,是想法子培養他們的同感──人家覺得怎樣。只是想法子叫他們察覺,自己的舉動可能有怎樣的結果。我不覺得這需要神。
她認為世俗道德勝過信神的道德:
要是你把道德跟宗教綁在一起,道德可以來也可以去……要是有朝一日你懷疑有沒有神,怎麼辦?你的道德感會不會一下子瓦解呢?我們的方法是教孩子對錯、同感,怎樣對人,不管他們日後選擇相信什麼,就算成了信徒,他們仍然有那個系統。他們的道德並不在乎亞當、夏娃在樂園什麼的。那套東西自己就可以運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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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
局外人
不信神,不信佛,什麼教都不信。宗教是「局」,我是局外人。洛夫斯特(John W. Loftus)提出「旁觀者測試法」(Outsider Test for Faith),認為任何宗教的信徒都要設想自己是旁觀者,才可以判斷自己所信的是否可信。局外人是疾虛妄的旁觀者。既讀好書受惠,樂於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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