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是只有一種模樣,伴侶關係也是。 最近回顧了一下,瑞典帥哥方馬丁跟shanon離婚的事。他們提到,最後兩人沒啥交集,除了兒子安東跟工作(互為藝人和經紀的關係)。這其實也不算毫無交集,但這也許不是「一般人」認為的夫妻交集? 我是不知道一般人是怎麼想的,但兩人相處久了是不可能維持不變的,唯一的不變就是改變,這是我和他生活超過十年,所得到的結論。我想這改變,可能跟「追尋自我價值本身」和「兩人共同生活目標」之間所產生的動態平衡,或者無法平衡而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