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戰爭指的是非國家與組織間,有明確敵對關係的戰爭。非常規戰爭是指這些以外,通常指稱叛亂,針對現有政府的不滿,所發起的暴力行動。而恐怖活動則是基於宗教等沒有明確對象的因素,目標非常籠統,難以被清晰定義,依此所發起的暴力行為。但說真的,這樣還是很難清楚地把叛亂等非常規戰爭解釋清楚。
區別恐怖主義與叛亂,為何「理念」不是好判準
b. 如何區分,光用進行非常規戰爭的對象及宣傳內容來判別,很不可靠。
若照蓋達組織所言,是在進行建立純淨伊斯蘭教國的宗教理想,那麼是否存在使用非常規戰爭手段,目的是取得一點都不具理想性的結果?也是有啦,像巴西黑幫透過暗殺與賄賂取得貧民區的控制權,或是墨西哥毒梟崛起時為了賺錢不擇手段。
這不就是黑道嘛!既然只想要賺錢營利,合法的就去開新興宗教機構募款不就得了,何苦組織武裝份子還被全球追殺。
有沒有說得一口理想,最後通通沒做到,只是替換了其原有政府上層結構的?多得很,最知名的就是毛澤東,「人民解放戰爭」講的很好聽,等到新中國成立後,多少老幹部抱怨這些領導幹部,進了北京城變皇帝,見不到半個人。連越共進行解放戰爭時,也說要打倒地主、均分土地,擊敗南越之後,越南真的做到這些理想嗎?用這種狀況來區分,那麼所有的非常規戰爭都需要藉口。
簡單說就是,從理念與價值觀,我們無法區分出這是一般的叛亂行動,還是為了特定宗教目的進行的叛亂,也就是現在所定義的恐怖主義活動。因為兩者都會進行恐怖攻擊,同樣有無差別殺害平民的紀錄,而且都具有政治性質,只不過最後想要建立的理想國不一樣而已。
非常規戰爭的主要戰略要素
所以,兩者的差異,跟其代表的行為,要用什麼來區分?大體上所有的非常規戰爭,都是為了打破既有體制,所以從而延伸出的活動,都遵循三個要素,其重要性依序為:
- 時間
- 空間
- 支援
概略來說就是,以時間取得生存空間,在空間中取得支援
非常規戰爭中的時間要素
c. 時間,對非常規戰爭來說並不是只有「快」而已,誠然大多數的情況下,要震撼原有政府,使得民眾無所適從,甚至讓軍警組織麻痺,快速的行動是必要的。而大部分的恐怖活動之所以能夠成功,也是因為行動夠迅速,在任何反擊與警示之前,就造成其政治效應。
但這要分為戰略跟戰術層面,因為非常規戰爭的根本,就是以小敵大。若反抗軍有強過正規軍的實力,直接輾過去就好了,何苦繼續
「運動戰」下去。
對於想要改變現有體制的叛亂軍來說,多半的情況是希望擴大地盤,增加可控制的區域,所以「戰略上要將時間拖長」,但「戰術上的行動要快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