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想這樣強調,但在今天社會的一種政治正確的氛圍下,想要討論「性別」或「性取向」等的議題,實在很容易招來某個派別或某種主義者的抨擊。
有時候會有一種感覺,彷彿我們從心理學與臨床工作的知識與經驗,去指出「性別建構」或「性取向」其實是有一個心理的因果、邏輯或法則時,即它不是 Lady Gaga 所唱的「生來如此」(born this way),我們的論述本身就「路走錯了」(wrong this way)。
記得過去在諮商實習的日子,我和同儕每週都跟督導討論個案,探究諮商技術。即便是再怎樣閉門,彼此都很確定對話內容不會外傳,我仍記得督導的醫師(我就不指明是誰了)仍然小心翼翼的說:「啊!性別或性取向這種事,現在是『主張/主義』取締了『專業知識』,我們誰敢公開說『不是天生的,而是有心理學因素的』?要好好討論這些事太難了。」
開始工作以後,我又從一位心理師前輩身上聽到一種說法:「『同志』本身就是一個創傷。」──先不論這說法的對錯,但背後隱含的「異性戀=對比同性戀就是更健康/更正常/少創傷」或「因為有創傷,才成為同志」的潛臺詞,豈不會引起某種聽覺上的反感?
以上兩種說法,前者怕得甚麼都不敢說,後者把甚麼都說成創傷,而我認為應該換個說法:
「如果同性戀不只是天生傾向造成,也必然有心理學或發展的因素在,這些起源因素是甚麼?由於臨床工作上我們接見過許多同性戀者,我們是不是應該問:同性戀的心理形構,是怎樣造成、促成、加劇、或共構了他們生命中所遭遇的創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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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6 是從幻想的角度切入,今天我們則從另一個角度(認同)去看女性同性戀的常見型態、其心理學起源、以及同性戀形構與創傷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