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生涯遇過一些學術圈人士,學界德高望重直接跨界空降高位,政治圈這樣的例子似乎尤其明顯。但本集不談政治、來聊聊優雅阿姨曾在商場上遇到的學者老闆吧!
每到寒暑假總是有創辦人的實驗室學生來公司實習
- 實習生應領有薪資,實習工作若是透過學校轉介、或是能取得學分的實習,請詳閱企業與學校簽訂的合作契約。
若是自己與實習單位接洽,也應盡可能簽訂訓練契約,訂清楚報酬、可取得的學分、加班費計算、工時上限等等。
即便是建教合作生仍應領有不低於基本薪資的生活津貼,且不能超時訓練。
企業與學校都有責任共同把關契約內容、工作條件與工作環境是否合法。但學校或老師可能對於法條不了解情況下,直接或間接讓學生受害
了解自己的權益才是最根本的保護自己之道。
- 選擇打工、實習或任職的公司前,思考自己在這份工作要得到的東西,薪資高、產業前景較好、入職的夢想企業等等,心裡有個平衡要錢、要前景還是要夢想,作出決定後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並執行。
讓自己有多點選擇選公司,而不是被公司選擇
職場多年的心得選擇比努力重要多了。
- 身為勞方要清楚自己的權益,偶有新聞出現苛扣薪資、不善待員工、遊走法律邊緣,甚至有違法行為的公司;發現公司有這樣使自己不開心、不舒服的行為,還能有什麼期待呢?找機會趕快逃吧!
- 晉用實習生前,企業應先評估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與精力訓練、輔導學生。一般的員工有本身的工作需處理,安排實習生進公司可能會造成員工額外的工作負擔。
- 公司資產當成個人資產在使用:學者老闆把公司當成自己研究室,員工則是他的研究生,還花了錢在與公司無關的研究。
沒有就業過的教授,無法瞭解企業運行的各項成本是斤斤計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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