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圖書館那麼多書,為何你會選中其中的一本?很簡單,你選中的必然是此時此刻與你相應的,是你此時此刻所需要的。選擇後,回去細讀時,不見得合你意,那也無妨,就放下吧。合你意的,看下去就對了。此次選中一本<我們,相伴不相絆>,作者,沒聽過,名稱,很有趣,也很認同。是因為書名才借的嗎?也許吧?但,有關係嗎?
理念相合
書中內容,與我個人的理念極為相同。我也認為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能養活自己,不需要依靠別人(當然包括家裡),你愛幹嘛就幹嘛。
上大學直接給百萬
家庭會議中,大家都同意,大學四年直接給百萬(而不是按月匯寄)。這是在雜誌上看的,年薪千萬的作者發現自己的兒子要讀大學了,包括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等,全部加起來,大概要百萬元,但如果零星的給,孩子可能不會把它當做是自己的錢,也沒有儲蓄的必要,因為,沒幾個錢,也沒什麼好存的。所以他在兒子上大學的那一天,就直接將四年約需花費的百萬元直接匯入兒子的戶頭,結果,因為那是一筆不算小的錢,他兒子真的把它當做是自己的錢,並且設法節省,也設法增加,等到大學畢業的時候,該筆款項還結餘八十多萬元。
我是在大女兒讀研究所時才看到,因此大女兒大學時加一加大概也陸續花了近百萬,但,因每次拿到錢扣除必要開支後,沒幾個錢,因此畢業時剩沒幾個錢(這也是我後來向她表示歉意的原因)。二女和小兒則是上大學就直接匯入百萬,然後告訴他們,那是他們的錢,如何使用不必問我,也不必考慮我,因為那就是你們的錢…我後來才發現二女兒透過開源方式增加款項,曾經拿過一次十萬元的獎學金,畢業時還剩八十多萬;小兒則是採取節流的方式,省吃儉用,加上獎學金等,畢業時也剩下八十多萬…原來,是不是自己的錢,差別這麼大。
研究所畢業就要自己負責
三人都是研究所畢業,畢業後,我告訴他們,我責任已了,所以呢?以後自己的生活自己顧,不必想跟家裡要錢,我也不需要你們拿什麼孝親費等等…把自己的生活顧好就行了。沒法生活,回家來,歡迎,但只能免費供應食宿十天,然後呢?再住下去就要算租金了;其他的餐費等,一樣照算。我可以先免費供應,但以後要還,而且利息照算…
大女兒上了一段時間的班,壓力太大,離職後,去英國學戲劇一段時間…,又花了一年多去東南亞當志工,跟著慈善團體去偏區小學三個月,住在當地,晚上竟然看到比貓還大的守宮…嚇到尖叫,但當地人早已思空見慣;去山洞跟著法師打坐修行,每天一早跟著去沿門拖鉢,吃的就是化來的食物,而且過午不食;去大象園挖象大便—她說,不挖的話,太多了會倒下來,數量多到可將人埋在裡面…流浪了好一段時間,然後回台灣,開始想著要創業…
二女兒也是在高科技產業一段時間,想休息半年,取得老公同意後,去德國流浪了一陣,回台灣後,再申請就業…
小兒則是研究所畢業後,一直從事博後研究,在學時曾到美國交換學生一段時間,喜歡那兒的運作方式。也到那兒找個工作了解一下與他專長有關的生態和發展…
我會給你丟臉嗎?
他們做什麼我都沒有意見,我的原則是:不會傷害到別人,也不會傷害到自己(我對他們的要求只有絕對不要碰觸毒和賭而已?他們的牌技都比我好;認的第一個字,就是紅中的中),其他都是你自己的事。大女剛畢業求職時,有次參加某金融機構的面試,出來後,氣憤填膺的說面試官問她,會不會覺得自己上的學校給父母丟臉了?她問我會嗎?我說,你在課業上已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而且讀的又是你有興趣的領域,我佩服你,也深深的以你為榮…別人的意見和看法,只是他們的看法,有時只顯露出該人的狹隘和膚淺…,人不會因為職位高,薪資高,人品就高人一等…
作者兒女遭遇
作者的兒子,大二休學,去搞音樂,中間經歷光怪陸離的各種行業,作者心裡不以為然,也不認同,但也從不作聲,因為,兒子沒傷害人,也沒傷害自己,沒犯她的原則,後來也在自己興趣的行業有了良好的現。女兒也是歷經艱辛,別人認為她怪,她卻一直堅持自己認為對的,以致遍體鱗傷,最後自己醒悟才脫身…作者雖然痛在心裡,但也未曾出聲制止,只是在孩子為自己負責而受苦時,陪伴和支持…
結論
養兒育女不容易,即使只有兩個孩子,也可以輕易看出他們是絕不相同的兩個人,個性,興趣,活動,言語等等各各不同,很難有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招式,父母只能邊走邊學,不能介入過深,不能要求太過,也不能放任不管…,中間如何拿捏?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