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瘋狂買衣服的階段,應該就是我還在朝九晚五的那段時間。
當時總是會以上班有需要為理由,給自己很多藉口買這買那的。
最常用的藉口應該就是:我都這麼辛苦上班了,買個名牌犒賞自己很應該吧。
現在想想這想法也實在是太過傻了。
怎麼會想要把好不容易賺來的錢,拿去花在一個包包上面呢?!!!
現在仔細想想,每次想要去添購新衣服的原因,多半都是看到某些造型很好看,覺得自己應該也可以駕馭這個風格,就開始購買這類風格的衣服,期許自己也能穿出那樣的感覺。
最後才知道,別人穿起來好看的風格,在自己身上不一定管用。
(我有太多這種經驗了。)
後來我某日在洗衣服的時候,突然發現,其實我每天洗來洗去,都是那幾件衣服。
換言之,我穿來穿去,也就是那幾件衣服罷了。
那時候,我才突然發現,這個才是我自己的Style啊。
仔細想想那些當時被我淘汰的衣服,就是那些穿在自己身上沒有很好看,但當時覺得別人穿得好看,所以跟著買了的。
後來進入了在家工作這件事情,對於打扮這件事情,似乎就沒有那麼在意了。
又是某一天,我突然覺得,這樣下去不行。
就是之前提到的,用心生活這件事情,其實也是需要練習的那個moment.
我開始認真的在我的衣櫃裡面shopping, 把一些比較少穿的衣服拿出來穿搭,比如說之前提到那件我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的白色長版寬鬆毛衣。
當找到一個自己覺得很好看的穿搭的時候,自己心裡會默默的替自己拍拍手,覺得,唉呦,還不錯嘛的一種成就感。
我想起我以前上班的時候,從捷運站走到公司,需要15分鐘。
如果那一天上班穿著打扮自己特別滿意的時候,我都會覺得自己好像是在走紅毯一樣。
現在是,某天找到一個自己覺得很不錯的穿搭,出門帶點兒散步的時候,我也會覺得自己像一個Super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