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討論職災相關,究竟還有哪些權益是需要注意的呢?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8條,明確的說明遭遇職災狀況後,面對各種不同狀況可以爭取的權益。
其中職災死亡的輔助,於上張有明確的說明,若忘記的可以再
點此進行回憶一下
不過重點的關鍵點還是要持續復習一下
喪葬費-5個月平均工資-3日內補償
死後補償-40個月平均工資-15日內補償
*但要特別注意,若是受傷期間無法工作 是領"原工資" 不是平均工資。
那還有哪些部分是可以進行輔助 or 補償呢?
- 生活津貼-依照勞工保險失能表1-7級項目,可以請領
- 器具輔助津貼-因職災造成人員需要輔具的花費,可以請領
- 看護輔助-如提,職災造成需要他人照顧以維持生活者,可以請領
所以大概整個章節就要有概念
職災發生→緊急處理(哪些狀況8hr內 報告/甚麼能做,甚麼不能做)→嚴重/死亡定義→開始補償。
嚴重的項目:a.死亡 b.永久全失能 c.雙眼 d.單眼+單一各部位 (6000日損失)
如果定義不能的工作日:不能工作日-發生日-第一天上班日 (簡單來說就是不能工作日扣掉前後各一天)
補償:總之 雇主先賠就是 (無論雇主有無直接責任)
如何補償,馬上要付款的喪葬費/跟後面要給的補償費。
那若身邊的人死亡,喪假的執行應該為如何?
8日: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
6日: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養父、繼父
3日:養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
*工資照給。
前面有一個章節在說明,一般狀況下 勞工與雇主各別遇到甚麼情況是可以
主動終止勞動契約的-參照勞基法12條。
當然面對職業傷害時,勞工與雇主分別也有可以提出終止契約的情況;如下
所以常見的考題大概就是問,這是哪種津貼類型? 或者問你說接下來是誰有優先繼承權阿,補續的權力期限等等。
所以數字的部分一定很清楚的;其他大多內容都可以用比較常識的概念,例如離你最近的未來是配偶,之類的概念來去理解賠償。
所以除了政府的輔助,有時候作為工廠方,其實也會把一些福利金;等等型式當作一種方式讓勞工們更安心。
依據職工福利金實施細則 第2條,先了解各階段的結構
- 創立時:資本額的1-5%
- 每月營收:0.05-0.15%
- 每位勞工薪水:0.05% (所以常有考題問,福利金最少應該繳納多少)
- 下腳料(水口料):20-40%
為了讓相關單位可以確認上述資料的合理性要求事業單位要提供這些東西讓人備查:
- 薪資計算表-可以連結上述3
- 工資告報表-可以連結上述3
- 營業收入-可以連結上述2
- 董事會之業務報告書-可以連結124
- 監察人提出之職務報告書-可以連結124
大一點的就會有所謂的"工會"團體來進行相關的保障
首先先分類工會有分
- 企業-公司工會
- 產業-相關產業組成的產業型工會(橡膠,金屬加工etc)
- 職業-同職業不分公司與地區(機師,老師etc)
勞工均有自主權決定要不要進入工會。
軍人不得組織,原因為國防部所屬
一般而言,工會為勞工而生,所以管理職位不得加入,除非該工會有另外規定。
所以為何要安排工會呢? 1.促進團結2.提升地位3. 共同改善生活
工會:法人單位
權限管理為:中央-勞動部/地方-當地政府單位/事業單位-各主管機關 進行輔導檢查。
*工會本身還是有其基本要遵守的原則在。
最後,如果沒有職業災害等等,但總會有失業或者工作不到的時候;其實就業保險也對勞工做了一些保障
依照就業保險法 第10條 指出下列給付
- 失業給付
- 提早就業助津貼
-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並且注意提出甚麼證明也會是考題
- 津貼與收據
- 離職證明
- 身分證
- 子女證明
*注意:勞保卡影本並非需要部份。
權益部分大概就到這邊,接下來訂了一堆法,沒檢查怎麼可以,該如何複查,依據是甚麼,就下章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