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對面開了間超市,因此最近孩子都會約我們在回家前,先去採買晚餐或點心。
琳瑯滿目的貨架,讓我們在挑選商品前都會再三確認,看看成份、製造日期、保存期限⋯⋯等資訊。
最後到櫃台結帳時,店員也會拿起商品,找到條碼的位置,然後刷條碼識別品名和價錢。
有時候商品的條碼位置不顯眼、或是條碼貼紙被覆蓋住時,店員還得要查詢手上的商品手冊,確認商品資訊。
孩子小從兩歲、大到十歲,都具備照顧自己的基本能力,也應該要為自己負起應該的責任,最基本的,身上的服裝該怎麼搭、襪子穿還是不穿、鞋子左右腳正確不正確,父母都必須將權力交還給孩子。
不過我們也觀察到許多家庭,當孩子準備要放學離開時,爸媽所做的第一件事,就像是在超市挑選商品、或是店員拿起商品刷條碼一樣,會先用眼神當成掃描器,掃描孩子一輪。
「你的襪子呢?外套呢?水壼呢?書包呢?帽子呢?圍巾呢?雨衣呢?悠遊卡呢?」就像超市店員發現條碼有誤、或是商品有缺陷時,必須盡快的修正和調整。
家長看到「不符標準」的表象,總忍不住想要提醒孩子。
如果大人的掃描和提醒是有效的,會讓孩子更懂得照顧自己、更不會遺漏物品,那就太好了。
我們理解父母的好意與無奈,一方面希望孩子把自己照顧好;另一方面又覺得如果東西遺漏了,有可能讓自己更麻煩,不是要花時間回去拿、就是要多花錢再買新的。
但事實上,掃描和提醒卻造成了反效果,大人愈是提醒、孩子愈是不在意;然後又進入負面循環,因為孩子不在意,父母就更加提醒;因為父母的一再提醒,孩子就更不在意。
甚至當孩子遺漏物品時,第一個反應不是去想東西在哪裡?或是思考下次可以怎麼做?而是先責怪父母、先對父母發脾氣。
孩子不是條碼、更不是商品,他們是一個逐步要為自己負起全部責任的生命。父母教養最重要的事,就是協助孩子建立為自己負責的責任感。
而我們的親身經驗,「行為的結果法」是最適合培養責任感的方式。
孩子的所有行為,都會衍生結果,只要是沒有立即危險、或不會影響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我們都會建議父母不要介入孩子的行為結果,因為是「自然而然」的,因此我們稱之為「自然結果」。
不穿襪子就穿鞋,容易磨出水泡,基本上不會影響生命安全,因此讓孩子體驗磨出水泡不舒服的自然結果,孩子才有穿襪子的動機。
不穿外套在冬天外出,容易咳嗽、打噴嚏、流鼻水,基本上不會影響生命安全,因此讓孩子體驗生病不舒服的自然結果,孩子才有穿外套的動機。
不帶雨衣,如果遇到下雨,全身就會淋濕,基本上不會影響生命安全,因此讓孩子體驗全身濕透不舒服的自然結果,孩子才有帶雨衣的動機。
如果孩子行為衍生的結果,是有危險性、或是影響到家庭的其他成員時,父母則可以運用智慧,以行為的「合理與邏輯」性,設計「合理結果」。
但「合理結果」必須先讓孩子了解,在執行合理結果之前,可以讓孩子有一次機會,並告知孩子、讓孩子理解第二次會需要面對行為的合理結果。
不帶水壼在夏天運動,容易中暑、脫水,會有危險性,因此第一次發生時,可以提供自己的水給孩子喝,但同時要確認下次同樣的情境發生時,沒有水可以喝、就不能運動,因此合理結果就是無法運動。
不帶悠遊卡,就無法搭乘捷運或公車,自然結果是得走路回家,但孩子無法自行回家,需要大人陪同,這就影響到家庭的其他成員了,因此第一次發生時,可以借錢讓孩子購票,但同時要確認下次同樣的情境發生時,需要由孩子負起責任,像是孩子需要從自己的零用錢支出或扣除。
和不帶悠遊卡類似的狀況,是東西不見了,第一次發生時,大人一樣可以再買一個給孩子,但同時要確認下次同樣的情境發生時,孩子必須使用自己的零用錢支出或扣除。
我們家有個簡單的算法,如果200元以內的物品遺失了,需要由孩子全額以零用錢購買(孩子每週的零用錢為90元,大約2~3週可存到);如果遺失的物品超過200元,則大人和孩子可以各出一半。
經由「行為的結果法」來培養責任感的孩子,才會對自己的物品和身體愈來愈有感覺,也才能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只遵循父母的指令、或是刻意和父母唱反調。
而父母也可以放下那銳利的眼神,不用再當條碼掃描器緊盯著孩子,是一舉數得的教養改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