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學妹A的臉書提到她的同學,也是我學妹兼同事B的喪禮,想到前幾週我約同學也是同事聊天時,她好像有提到B過世了。我用line再跟同學確認一次,是,B年初過世的。
我將這幾年來和我前後差幾歲,已經過世的同學、學姊、學妹、同事的名字寫出來,和同學核對一下,她又說了一個人,我也加了一個人,共9個人。發現了她們有一個共通點:都是好人。那為什麼好人會早一點死呢?好奇怪喔!
以前,現在也是,聽周圍的人,大都是女人說:「要做好事,才會活得久,免受生病之苦。」原來事情不是這樣的。
1.大學畢業就結婚,聽說跟先生去了香港,有時候回台灣,那次好像住了幾年,提到她的工作是「文教機構」,我後來才搞懂,應該是補習班或安親班之類的。
後來又移居新加坡。幾年前,有一天聽到她過世了,突然住院一個月就走了,和她比較親近的同學說,她的先生很不能接受,他正打算退休,計劃2個人一起環遊世界。
她曾經送我一本書,是她編的,看內容,是香港類似我們這裏的張老師機構輔導人們的個案紀錄,所以她在香港是在從事義務的助人工作。
2.非常客氣,沒跟人家起過爭執,每天坐在她的位置上工作,一樣的程序,一樣的動作。她有一項特點是有一些自己的規矩,是那種古時候,好人家,好教養家庭遵守的規矩,數十年不變,一一遵守。
舉個例子,我們女生小時候的長褲拉鍊是開在身體側邊的,我沒注意到什麼時候開始改開前面。有一次做制服,廠商來量每個人的尺寸,她要求人家還是要開側邊。
她發現某癌的時候已經第幾期了,決定不治療,沒多久就走了。
3.好人,很乖,從小遵守著女孩子的「本份」。大學唸夜間部,已經到館裏工作了。她退休時是四、五十年的資歷,同一個單位,同一項工作。
她結婚後和婆婆同住,沒聽到她對婆婆有什麼抱怨。有一次有廠商來展示電器,她說她富貴手,洗碗時很痛苦,戴手套更難過,就買了洗碗機,小小的。我聽到她買了,心裏在想,她跟婆婆同住,婆婆能接受嗎?
過了一陣子我問她洗碗機用得怎麼樣?她說婆婆說浪費水,她就沒用了。我聽了心裏在生氣,那她痛苦的手比多那麼一點水還不如嗎?
她是館內共同購買、揪團買東西的龍頭,有人笑說那一區的辦公室什麼都買,她都自願擔任,大家找她登記,由她訂貨、發貨、收錢。
4.就是一開始提到的B,她在別的校區,偶而開會或研討會,有活動時才會碰到。我知道的是,她非常仔細,對讀者的解說很多,我在旁邊聽到時心想,對於第一次來的讀者是不用說那麼多的,她不覺得很費力氣嗎?
5.她大我好幾屆,我來工作時,就聽說她在幫家人還債。有一次她跟我說仔細一點,她的爸爸原來開礦場,後來倒閉,當初的本錢是借的,大部份是向親戚借的,她說:「是我們小孩願意還。」
於是,兄弟姊妹們大家幫著還,她到處找兼差的工作,做得最多的是出版社的校對,學校裏有監考什麼的工作都先給她。就這麼一天一天下來,沒有結婚。
後來她自己買房子,她的爸爸和家人住進去。她是4樓,她爸爸在上面加蓋了5樓,和她同一棟的同事說:「他說他還要再蓋6樓。」那同事氣死了。
她退休後,有一次我在新店捷運站碰到她,她說要去烏來泡湯,在等人的樣子,隨口邀我,我說我不去。我心想,她終於自己過一點悠閒的生活了。
沒多久,聽到她過世,是癌症。有一位同事說:「她要回醫院回診,請她哥哥陪她去,還要一次給她哥五百元。」那同事的表情@#$%。我聽到她的死訊時,心裏想的是:「早點死,就不用再做了。」
6.我知道她做事很仔細。她在系館時,我去看她,她跟我描述她換書標的過程。
最早期,書上的書標是用手寫的,貼在書脊上,書排在書架上,大家都是用書的號碼來找書的。她跟我說她在換書標,那要將書搬下來,一本一本照著原來書標上的號碼用打字機打在自黏書標上,再貼上書脊,上面再貼膠帶保護,書排回書架上。
我心想,你怎麼會想到做這件事呢?那個系館的館藏是多的,要花多少時間呢?何況萬一打錯了,貼錯了的話,人家就永遠找不到那本書了。還有,雖然打字看起來比較整齊,但是手寫的字比較大啊!我是覺得不可思議,那個館只有她一個人耶!就是有幫手的話,也只是鐘點的工讀生。
後來調到總館,事事想到別人,照顧別人。我退休後不久,出版了第一本小說,用email詢問大家:「想看的人跟我說,或跟每一組的福利會代表登記,不想看的話,就不好占據你家的書架。」也當作同事送我退休禮的回禮。
她當時是某一組的主任,她跟她組裏的同事說:「我們這組拿一本就好,大家輪流看。」我心想,你管很多耶!那是我要送大家的。後來她組裏有一位同事私下跟我要了一本,還特別問我可不可以?我說當然可以啊!本來就是要送大家的。
她沒結婚,一直陪媽媽,媽媽也在館裏上班,她們有分到學校配售的房子,是一樓,就她和媽媽一起住,她還有弟弟,好像有2個。
有一天她意識到:「不對,哪天媽媽不在了的話,我可能要睡馬路。」自己買了一個小房子。後來那間一樓的房子漏水,沒辦法修,她和媽媽搬到她買的房子住。
一、好人時時在想的,就是要怎麼幫助人家,符合人家的需要,照顧人家的需求,她自己的需求呢?有照顧到自己嗎?恐怕疏忽了吧!
二、她們都是乖的,聽話的人。乖的人就是聽從人家的要求,遵守人家的規則,讓周圍的人,尤其家人覺得她很乖,很好。只注意他人的要求和規則,是不是就沒顧到自己的需求了呢?
三、規則很多的人。和上一條的二、一樣,注意力都在現有的規則是什麼?如何去遵守?自己有沒違反了?一樣沒注意到自己身體的情況,和自己真實的感覺啊!
四、還有一個說法是,我上的光的課程說,人投生到地球上來,是有任務的,要做什麼的,有時候書上和老師會提到「是來體驗的」,那麼她的功課、任務和體驗做完了,就可以離開了。
五、還有是我最前面說的,死了才能做自己,就不用再為別人做,再辛苦了。
我的想法還是好人疏於照顧自己,沒注意自己的身心狀況,就是生病了,也沒改變,改為照顧自己,所以病越來越重,就走了。
這麼說起來,當好人是可怕的!我指的是,對別人好和對自己好沒有平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