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過一個職場文章討論,人資工作被作者歸類到表面行為跟內心傾向差異最極端的公司職務,也就是表面是關懷人本提勞工著想,但內心卻又同時算計如何替公司創造與壓榨最大利益。文章留言也有非常多非人資工作者出來贊同。同樣的內容在自己所處的人資群組就正反兩面意見均有,所以到底我們是勞方還是資方角色呢?
當然我們都非公司經營者,也都與公司有勞動契約,所以本質上我們人事也是勞工。所以許多前輩都會分享,不要太過協助公司,有一天可能反過來也被公司無情對待。基於這樣的基本認知,我個人的大原則就會是所謂最低限度,也就是在怎樣都要合法,常見的包含資遣的處理,一些請假規範與要求等。在這些要件之下不能夠比法令規範還差,當然如果可以優於法令那會更好,只是過去工作經驗中能做到的通常都是有一定規模以上企業比較有機會。
不過同時我們也應該練習所謂經營者思惟,有道是run it like you own it,如果我們身為一個有良心良知的經營者可以怎麼做,以這樣的出發點提供相關資訊與決策建議給上層。所以明確告知合法的會建議如何,萬一違法的風險,流程跟老闆在意的罰款會是如何。假如老闆還是選擇有風險的決策,就記得保留一些證據保自己,另外也許就得評估這樣的經營風格是不是自己可以接受的。
這幾年因著許多原因,確實越來越多的工作並不願意擔任管理者,隨著時間的累積也許被逼上位,問題在於自己並沒有一個很好的參考對象,萬一也沒有那麼在意管理與溝通的自我提升,在企業之中就很常把這樣的工作交付給人事單位處理,也就間接成為這些人事單位心累的一部分,但也有一些人能在這之中發揮價值而持續發展。
所以在大方向合法的情況之下,人難免還是會有私心跟偏袒,以我自身為例,對於那些工作配合較高的同事,還是會在一些合法範圍內給予對應的建議同時也多跟老闆說兩句。例如人員確定有退休規劃,趁現在加班還滿多的狀態去申請,平均薪資也許會高一點。而如果資方立場反而就會變成刻意的控制加班,把平均薪資控制在一個相對低的水位。(當然這些是舊制退休金才有這樣考量,如果資遣的話就也是會控制加班)
不論人資還是人事,關鍵都在於人,人也是最多問題與情況的,相對不那麼容易透過辦法規章可以完全規範。保持與人互動,對於人保持開放心態,不過度預設立場,加減認知這個同事在工作以外的其他角色,不要讓自己陷入過度冷淡,可以讓工作倦怠感少一些。與此同時又要保持一點距離,也就是那些工作以外的角色,我們要認知有很多層面是無法處理的,特別牽扯到一些疾病或心理狀態,這時候也得讓自己知道能力有限,可以做的就是提供一些政府公單位資源這樣就好。
自己有曾經被什麼樣的人幫助,我們可以更趨近他們的樣貌。自己有曾經被什麼樣的人傷害,我們就驅離他們的樣貌。這樣的光譜兩端移動調整,又因著人生階段的不同,會有一些不同的選擇,只要知道自己是有所選擇,而自己有知覺的知道在這樣的時空背景條件之下,這個選擇是自己選擇的。慢慢地我們也許可以在職場之中成為自己想要的那個樣貌,也會找到自己的定位角色,也許能在這段職涯歷程中也留下一些名聲,這樣不論到底是勞方或資方,我們其實就是雙方最好的橋梁。
#人事阿崴 #人事第零堂 #HRfrom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