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之死」是台灣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員李貞德所寫的一本小書,副標是「你所不知道的中國法律史」。內容是以西元六世紀的歷史人魏收所撰寫的刑案為個案對象,主旨是以北魏鮮卑蘭陵長公主和他的駙馬劉輝的家庭婚姻糾葛談中國法律史中的女性地位。
然而,對一般讀者而言,這本書雖然整理出了不少與此個案有關的歷史資訊,但卻由於其陳述方式過於黏附在「現代西方女性/女權」的觀點,因此對一般非歷史科系又想關心華夏歷史上的兩性議題的讀者而言,可能會覺得失之偏頗,覺得有重新探討的必要。
其次,副標「法律」的用詞其實也有待商榷。因為,在華夏傳統的觀念中,除了「法」的觀念,影響更深遠的是「禮」的觀念,所以,若以「法律」概括「禮義」的概念,也會讓一般讀者忽視這個華夏傳統中的重要區隔。
最後,早期的儒家學說與希臘雅典哲人都相信「人是政治的動物」,而這也是想從歷史脈絡解決社會問題的知識人所想了解的議題。因為,對知識人而言,唯有深入了解過去,大家才有機會針對相關議題提出適切的改革新方案。
從這觀點出發,在兩性問題複雜的今天,我們確實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這個在中國禮法史上的著名個案,從南北朝時期胡漢融合中所發生的文化衝突探討如何從體制改善兩性關係。
首先請大家認識一下這齣悲劇的第一女主角 : 蘭陵長公主。
蘭陵長公主是北魏孝文帝的女兒,但是這件個案是發生於孝文帝的兩位繼任者(宣武帝和孝明帝)相繼繼位的時候,所以「魏書」稱其為「長公主」,而不稱「公主」。這個身份其實頂有意思,因為這意味著她在鮮卑皇族中的輩份其實算是高的。另外,很多嗑瓜觀眾所關心的容貌問題,她應該是非常漂亮的。
至於這齣悲劇的第二女主角,不同於一般的兩性感情劇,其角色不是長公主的情敵,而算是弟媳,魏書稱其為「靈太后」。靈太后出身顯貴,父親曾經官拜宰相,在其姑姑的引薦下進了宮成為宣武帝的妃子,並且為宣武帝生了一個兒子,即後來的孝明帝。這裏要補充說明的是,宣武帝之所以一直沒有兒子,可能和北魏鮮卑族的「母死子貴」慣例有關。
北魏是鮮卑族拓拔部所建立,在其建立北魏時,應該是為了防止後宮發生太后或外戚干政的情況,所以在皇子被冊立為皇太子時,都會先殺了皇太子的親生母親。雖然根據鮮卑前期皇族的說法,這種作法是仿照漢武帝立太子殺勾弋夫人的前例,但其實漢朝和漢族後來大多情況仍是「母以子貴」的情況較多,大多漢族女性是很樂於(甚至期待)為夫家生育兒子以確保自己在夫家的地位的。
靈太后在本案中特殊的地方是在她算是北魏皇朝第一個「母以子貴」的皇太后。按照前例應該被處死的靈太后因為「勇敢地」為宣武帝生了一個兒子,又逢宣武帝持續推行漢化政策,再加上(宣武帝)母親在十四歲時被處死的個人經歷,所以果斷地廢除了「殺母」的政策,(靈太后)因此得以在六歲的小皇帝元詡即位時當政。(靈太后後來的許多作為從漢族皇室或世家觀點看來其實非常爭議,但是「公主之死」的作者李貞德似乎有意無意地以北魏皇家女性的辯護律師自居而刻意省略此方面的訊息,所以我們也循例在此先做保留,以免有些漢人男性讀者在此階段就將討論焦點轉到了靈太后的身上。畢竟,本案的焦點應該還是在蘭陵長公主和其夫婿身上。)
接下來要介紹的就是「公主之死」這部戲的第一男主角劉輝了。在這個案子中,劉輝的身份比較特殊的地方在他的父親劉昶。劉昶原來是南朝劉宋皇室的成員,因為劉宋宮廷內鬥遭到牽連只好北奔,加上帶來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受到北魏朝廷的封爵,得以維持貴族的生活。所以,某種程度上,劉輝平日在北朝宮廷應該是備受禮遇的,再加上相貌堂堂,因此在北魏這樣的「外貌王朝」看來絕對是公主婚配的好對象。
因此,他和長公主婚配的考量一開始就有相當高的「政治聯姻」成分,初始或有些男歡女愛的感情成分,但基礎並不穩固。根據魏收的記載,兩人的感情發生裂痕的主因在於長公主發現自己不是劉輝的「唯一」。長公主曾經處死一名懷有劉輝骨肉的婢女,並且將其開膛剖肚、取出胎兒、以草料填充後,再送回給駙馬劉輝。
據說,劉輝因此大為震驚,與長公主的關係從此降為冰點。當政的靈太后於是出面協調,最後下令削去駙馬爵位,兩人離婚。不過,「漢化」既然還是北魏的宮廷政策,那麼「長公主」和 「駙馬」的這樁政治聯姻自然不能輕易解除,於是在太監和大臣聯手的勸導下,長公主和駙馬復合了。
更令人驚奇的是,公主一年後懷孕了。只是,駙馬這段時間顯然特別忙,因此又讓兩位(已婚)女子懷孕了。
對一般所謂的女性主義者,這段情節大概很像嗑瓜群眾或美式肥皂劇喜歡安排的情節,而這位駙馬就像現代媒體上常常出現的不懂得珍惜自己家室的花心男子,需要號召天下姐妹共同聲討之。事實上,長公主身邊的鮮卑女性親友也這般做了,這讓本就心高氣傲的長公主按捺不下這口氣,與駙馬的衝突開始升高。
接下來發生的事,儘管有些讀者可能可以猜到了,但我們還是暫且保留,從男女主角的角度出發,想想這時候他們還有什麼其他選項? 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因為他們的婚姻是政治聯姻,雙方都算家世顯赫,長公主固然是孝文帝的女兒,屬於顯赫的鮮卑皇族,但駙馬姓劉,算是漢族第一皇室劉氏的後代,如果好好宣傳,在當時的漢族中想必仍有一定的號召力。
已經不想再過遊牧生活的鮮卑皇室還有希望政局穩定的漢族大臣,想必都會希望兩人能夠好好相處。這時候,他們能做什麼? 對於喜歡投票決定事情的人,更應想想,我們要如何提案讓這兩人能夠好好相處下去?
由於這部分的努力,基本上是編劇會有興趣的課題,所以,讓我們一起從「編劇」的角度好好想想,我們能為這對名流夫妻做些什麼安排?
第一種可能,自然是請長公主的鮮卑姐妹淘們不要再為長公主抱不平了!因為按照漢族和儒家禮法,嫁出去的女兒就應以夫家為重。不過,這樣的論點大概不是當日的鮮卑皇族女仕們或今日的女權主義者可以聽得下去的。所以,做編劇的自然得另作安排。
第二種可能,當然就是請個心靈口巧的女說客去說服長公主賭一下。因為,按照漢族的禮法,只要生個男孩,就有機會「母以子貴」。以後駙馬做什麼,都會先考慮自己兒子的感受或利益,長公主和駙馬的感情也會越來越好。只是,這樣的論點,很有女子平權觀念的長公主不見得聽得下去。所以,做編劇的還得繼續想辦法。
第三種可能,也許可以搬出佛祖。南北朝是佛教盛行的時代,以「佛教不殺生」為由告訴長公主,前次長公主殺害駙馬的親骨肉,手段實在太殘忍,駙馬受不了,想要把孩子生回來,才會一直出軌。只是,這個理由,對常常聽和尚講經的人或許有點用,但如果長公主真是心慈的虔誠佛教徒,大概也不會輕易做出殺嬰塞草的舉動了。所以,做編劇的還得另想辦法。
不過,這樣一來,這齣劇就全在如何說服長公主上打轉了,而長公主似乎是位自視甚高的女子,要說服她接受夫妻感情破裂的事似乎不太可能。所以,做編劇的要知道掌控節奏,讓讀者領悟長公主「不聽勸」的個性後,就讓第一幕儘早結束,進入「公主之死」的第二幕。
至於,下一幕會發生什麼事呢,就先請各位想當編劇的讀者試想想有什麼「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