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有一群外省族群認同的台灣人(他們有些人甚至不是過去法律定義的外省人,只是有這種族群認同),總認定外省人將被系統性的大屠殺。我相信你也曾聽聞這類意見,甚至朋友之中就有堅信這種預言的人。
台灣的確流傳著針對外省族群的仇恨言論,像是「台灣海峽沒加蓋,滾回中國去」之類的說法,這些意見也被持大屠殺想像的人解釋為屠殺的「預告」。
但這連滑坡論證謬誤都不算,是根本錯解對方的意涵。人家雖然討厭你,也只是要你「滾回國」,這和把對方完全從世界上根除的種族清洗有明顯的差異。
不過,這些人為何會這樣想?閩、客、原住民族群裡,認為「自身族群將被大屠殺」的比例,遠比外省族群要少。這是因為外省人的共同歷史記憶造成的嗎?還是因為人數較少呢?
要論這一兩百年被屠殺的歷史記憶,閩、客、原住民,都不會少於外省族群。說族群是相對少數,但原住民、新住民的人數更少,甚至客家的數量也不見得比外省多。
那為何持外省族群認同的人會抱持著將被屠殺的想像?這是怎麼被建構出來的?
我認為之所以會產生這種「大屠殺想像」,有三個要素。這三要素和外省族群的歷史脈絡攪在一起,在未釐清責任的狀況下,就會出現「大屠殺想像」的扭曲反應。整體而言,這種集體意識突顯了一種逃避道德責任的自我沉溺。
第一個要素和概念建構的過程有關。「外省人」這概念是透過殺戮壓力,在短時間內被建構出來的族群意識形態。
就外在面來看,不論是「觀看」、「被殺」,或「執行」,在外省族群開始意識到自己是外省人時,大屠殺也正四處發生。二次大戰結束後,猶太人被屠殺的事實從盟軍解放區一一傳出,而南京大屠殺的消息也在宣傳下開始流布。緊接而來的是國共內戰的大規模殺戮、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一層殺疊著另一層殺。
國共兩黨領導人蔣介石、毛澤東於1945年重慶談判時合影。photo source: www.publicdomainpictures.net CC0
就內在面而言,「外省人」原本不是一個族群,是經過國共內戰的擠壓之後,到台灣才形成的族群認同,在這擠壓成形的過程中,「殺戮」與「逃避死亡」是最重要的動力因。
正是因為被共產黨追殺,被國民黨以槍逼迫,才成為外省人的。當他們由「無數個體」整合為「一個族群」時,「被殺死的威脅」也成為自我認同的一部份。這種面對死亡的急迫感,是大屠殺想像的第一個推力。
第二個要素,則是來自宗教概念的轉換。
不論有權無權,多數外省人都是為了逃避殺戮,帶著恐懼湧入台灣。為了維持政權穩定,國民黨政府進行了另一波殺戮。他們清楚這樣的行為會產生反作用力,但為了把持政權,他們不承認這錯誤。
但這當然是不對的。那應該由誰來「負責」呢?
依近代倫理學來看,就算有人要為大屠殺和白色恐怖負責,甚至因此「被處死」,那也應該只是一小票統治者的事,其他幾百萬的外省人是無關的。
即便引用華人的傳統倫理觀點,像是儒家的「過」與來自佛教的「業」的概念,這些概念也都有強烈的「個人」特質。個人犯了錯,不太需要族群共同扛責,頂多家族出面解決,甚至有「罪不及孥」之說。
但持有大屠殺想像的人,卻有「把別人的過錯拿來自己擔」的古怪現象。他們認為自己將被大屠殺,是因為少數外省統治者曾發動對台灣人的屠殺,那麼在將來,所有外省人都將被受害者遺族進行報復性的屠殺。
這是把某些「個人的罪」,突然擴張為「集體的罪」。我認為這有受到亞伯拉罕一神信仰的暗示。這個暗示有兩個層面。首先,是自比為猶太人,其次,是一種罪的意識。
在遷台之時,許多外省權貴信仰基督宗教(台灣最主要的亞伯拉罕一神信仰),他們對於「罪」、「選民」等神學概念有模糊的印象,也大概知悉「猶太人大離散」的過去歷史,與「猶太人大屠殺」的當代事實。
這可能讓他們把自身的國破家亡類比為猶太人:一樣的優秀與有信仰,一樣失去故土,一樣在全球離散,一樣的,也將面臨大屠殺。
這種推論可能招來如下的反駁:客家人也常自比為猶太人,也有大離散,也認為自身是精英,卻沒有產生大屠殺想像。即便台灣客家才經歷過與閩南族的百年武裝衝突,但就是沒有大屠殺想像。
我認為兩族群的主要差別,在於客家人沒有「罪的意識」。客家人將自比於猶太人,只是想強化自身的優越性。客家人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所以不會受罰,也就不會有相對應的「末世」觀點。而且客家人信仰基督宗教的比例極低,不太會有西式的「罪意識」。
相對來說,許多外省人知道那些外省權貴有「罪」,但自己又不敢批判這些人的罪,甚至為了自己的生存而為這些人的罪行粉飾。這會在道德判斷力正常的人心中形成一種內在的心理壓力,進而產生宗教式的罪意識:覺得自己有錯,但又不敢解決,因此這種錯,遲早會招來巨大的懲罰。就是大屠殺。
「認罪能消除這種錯覺嗎?」
認罪是種道德行動,但不該是第一步。正確的第一步,應是找到關於道德的「真實關係」,重建對歷史事件的多方理解。歷史事實或許已流失,但仍應盡可能進行認知。
只有展開知識探究,才能產生真正的道德力量,來對抗無知所帶來的迷信與恐慌。探究真相的行動本身就算未達成具體的知識結論,也能帶來某些內在價值,足以填滿內心的空虛與不安。
跳過認知階段直接認罪,無法解決問題,還會製造更多問題。有認罪行動,不代表能解決內在壓力,自我還是可能無法心安,認為自己只是為了生存才認罪,而現在接受道歉的受害者,將來也還是可能報復。這等於什麼都沒解決。
另一種狀況也是跳過認知階段,只是他們採取「否認有罪」的強勢態度。在罪意識的內在壓力下,他們可能會用誇張言行來強調自己沒錯,自己的先祖沒錯,自己的族群沒錯,就算是與自己無關的威權統治者,也沒錯。一切道德批判,都是基於惡意的扭曲。
他們也想透過這種宣揚自我清白的行動,來產生宗教入聖般的內在價值。就算自己最終仍被殺,也是「犧牲」,而始終高於他人一截。這就不只是道德錯誤,而是種病態了。
所以,知識行動必須在前。少了知識行動,直接「認罪」或「不認罪」,都無助於解消大屠殺想像。
大屠殺想像是人面對道德困境時的出路,是種白日夢,但這是會引起「他者」不快的白日夢,因為這把自身族群以外的「他者」都想像成加害者,而自身宛若純潔的犧牲品。
這當然是種道德的自我沉迷,以為做了某些事情,透過特定的手段,就一定能保證道德上的純淨。
這裡也存在一種「交償」觀念,是大屠殺想像的第三個要素。「以死換死」,看來簡單又有理,但相對成熟或卓越的道德系統,不會將「以牙還牙」這類簡化原則運用在生死大事之上。任何生命都是複雜的,以簡化的態度面對,只會造成更大的道德危機。
這些擁有大屠殺想像的人,卻是堅持只有「死」才能解決重大的道德錯誤。所以這些幻想將被屠殺的人,往往也是死刑的支持者。他們熱愛這個終極解決方案,也恐懼這方案。
但死刑無法解決個人的倫理錯誤。殺人者可能在被處死前都未悔改,也未補償社會所受到的創傷,他的道德責任依然未完成,就死掉了。重大錯誤的道德責任,是會耗盡一輩子的認知、溝通、理解,與回報,不是一死可以了之。死亡作為一種手段,沒有那麼偉大,也沒有那麼絕對。
於此大屠殺想像的要素已大致具足。想像自己與屠殺是宿命的一體,想像自己扛著無法自我解決的罪,想像只有死亡能交償這罪。三者齊備,大屠殺想像就有機會浮出水面。
這大屠殺想像,太宗教性,太末世論,太多的類比想像,而嚴重缺乏健全論證。「想像自己是受害者」能讓人暫時逃脫良心不安,甚至振振有詞的指責所有可能的加害者。但自己到底有沒有罪呢?
不展開知識的探究,是不會有答案的,也不會有真正的心安。因為無知,才是造成你不安的真正原因。
現在的台灣缺乏進行族群滅絕屠殺的實質條件,因為不存在具足夠效率的極端組織,就算有極端團體,也無法取得足夠的武器,更不存在明確的族群利益矛盾。台灣實質的矛盾是在政經權貴集團與一般百姓之間,而權貴與百姓間沒有明確的語言或族群之別。
所以,建構在族群區別之上的大屠殺想像,就是種虛假意識。有這種想像的人,只是「覺得」自己有罪,或是「覺得」將被他人認定有罪,而被大屠殺。若只是「覺得」,而非真的有罪,那麼解消這種「覺得」,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在當代倫理學眼中,道德上的錯誤或是「罪」,都是個人的,不會遺傳,也不會在特定族群間「傳染」或「沾染」。歷史上的屠戮,若非你的錯,就不該怪罪你。若別人以此為由來殺你,那會是他的道德錯誤。
你的確有可能被人誤殺,被人傷害,但那都不是你的錯。不過,若是熱衷想像這種情境,並自我沉迷,沉迷到自以為聖潔,那就扎扎實實是你自身的錯了。
本系列下一期,我們要來批判的台灣人意識形態,就是客家族群的「節儉」。
封面圖片:黃榮燦(力軍)版畫《恐怖的檢查》,維基共享資源,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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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宅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