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不幸算理由嗎?
朱克曼指出,許多受訪者因人生不幸,覺得被神離棄,才突然換了新眼光,看出所信宗教的荒謬。他們如果人生順逐,結果也許就不一樣了,說不定因而信得更堅定。《聖經》裡那些荒謬的故事,離教前的人不也堅信了大半輩子嗎?為什麼失意了,受了打擊,才看得出來呢?朱克曼質疑得有理。
那麼人生際遇跟信仰有什麼關係呢?許多研究顯示:國家越動蕩不安、越民不聊生,信仰宗教的人越多;國家越安穩,信的人越少。換言之,就社會整體而言,苦難叫更多人入教,而不是離教。然而,朱克曼就指出:社會整體是一回事,個人是另一回事。如果整個社會在吃苦,人人失意,信教的人固然就多;可是如果社會安定,個人的挫折就可能叫當事人離教。
按:其實人各有志,大勢之外還有個別差異,毋寧是正常的事。社會不安,一樣有不信的人;一生順遂,也可以離教。《聖經》講多馬疑主,『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約20: 29)這是明目張膽地鼓勵盲信。我倒想,吃過苦頭才離教,算是因禍得福;沒吃過苦頭就不信,才真有福;而人生順也好、逆也好,從來不信,境界就更高了。離教者Ed說,慶幸新婚妻子不知道創世故事,也不知道挪亞是誰。他也許該說「羡慕」吧。
6.2 主觀上的理由和客觀上的原因
朱克曼指出,受訪者所說的,是當事人主觀上認定的離教理由,儘管真誠,卻不一定是客觀上叫人離教的起因。許多信徒的父母打架,子女往往信得更虔誠,而不像Rachel那樣離教。Geraldine因性慾離教,是真誠的自白;但是性慾不見得是客觀上會叫人離教的起因,否則,人人到了青春期都有性慾,宗教早就在世上絕迹了。
按:補充一點:教育能否叫人開竅,要看人,也要看情形。台灣有些信祖靈的知識分子,也「認識」佛教、基督教,卻反而強化了原來的祖靈信仰(大半是驗證性偏誤(confirmation bias))。
所以上述的九大理由,只是相對的助力。比方接觸過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的信徒,離教的機會比沒有接觸過的要大一點;類似的助力不止一個,機會就再大些。
例如Rita和Nancy,都童年喪親,都受到不信親友的啟發,都在社區大學進修,種種因素加起來,對照Rita和Nancy的轉變,關係就不難看得出來了。其次,朱克曼特別指出,她們都是幼年信教,二十出頭時離教,換言之,在生活仰賴他人時信教,在自食其力、掌握人生的方向時離教。這不是偶然現象。其他的研究也指出,以英國婦女為例,從1960年代起,婦女隨就業率增加,信奉宗教的比例就遞減。受訪者似乎並不自覺這個重要因素。
6.3 天生屬世?
社會學家很少從天性、自然傾向來解釋人的信念和行為;朱克曼卻提出一個大膽而不無根據的說法:有些人是天生屬世(secular by nature)。
受訪者大都說得出離教的理由,有些卻說不出。他們往往想信,卻「違己交病」,到頭來只好放棄。換言之,他們不信,不是抉擇的結果,而是不得不對內在自我的承認、接納。Eugene就是這種人。二十七八歲時,靈機一觸:
我想只得承認,我不信,我是個無神論者。再裝下去,再騙自己,沒意思。我不能騙自己。
還有一個耐人尋味的地方,就是很多人把離教跟同性戀出櫃相提並論。他們努力地相信教義,就像許多同性戀努力喜歡異性一樣,到頭來都騙不了自己,都不得不得罪社會,承認不信,承認是同性戀,接納自我。總之,朱克曼認為離教是內外因素的結果,天生的、心理的種子,被後天的、社會的因素催化而開花結果。
既然是先天的不信者,為什麼要先信,然後再等社會因素(九大理由等)來催化心裡的種子呢?很簡單,先信通常是社會化的結果。Eugene發現自己是不信的,
然後才明白,為什麼小時候總是不自在,因為我勉強自己信,因為規矩是要信的。
就連那些說得出離教理由的受訪者,說不定也是同類的人,只不過主觀上的歸因不同而已。正因為社會化壓抑了天性,離教的人才自比是出櫃的同性戀者。而在丹麥、瑞典這些不信是主流的國家,宗教味比美國淡得多,社會化對信或不信的阻力本來就小,離教者就離得輕鬆自在了。
按:既然有不信的種子,有沒有信的種子呢?朱克曼沒有明說,但是許多哲學家、科學家、人類學家,像J. Bering, P. Boyer, D. Dennett, M. Shermer等等,的確相信人類有演化而來的種種先天機制,叫人容易入彀。
6.4 教義和實際問題
一般離教者對基本教義,幾乎都覺今是而昨非;但是因性事離教的Andrew和 Cecilia,對教義卻是相信而不深究,贊成而不力辯。朱克曼因而指出,非信徒批評宗教,焦點都在教義上;但是有些信徒並不把教義看得那麼要緊。
按:從教義批評宗教,既沒有錯,也沒有失焦。宗教反對同性戀,干涉種種實際問題,關鍵就在教義的詮釋上。
6.5 結論
朱克曼的最後總結:
1. 離教反映社會差異。
2. 宗教不是人人需要的。
3. 離教者的人格特質:勇敢、聰明、有操守、獨立自主,熱愛生命等等。
4. 預測:不信的人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