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應該是張曼娟最著名的小說集了,曾經她被認識並不是以張曼娟被認識,而是以海水正藍的張曼娟被認識的,這是在他的研究所碩士時付梓出版的文集,可以見到最初的她的文字,而那是些許憂傷的。另外,也必須要提及的是,或許是因為1985年以及籍貫來自中國的關係,有些文字在現代的我的立場看來是有些不習慣的,相較於前些日子閱讀的《青春》對我造成的感動,《海水正藍》對我則沒有如此深厚的力道了。
或許是因為海水正藍的小說文集各篇都有著作者對於愛情的想像,而那個年代以及那個年紀的少女的心境是我難以體會的吧,我想。像是其中的《永恆的羽翼》是十分瓊瑤式的,甚至裡頭的人物與劇情是十分地...就是瓊瑤吧,例如父對子的期望、子女對父母拼命地想表達想報答養育之恩、父親懊悔氣絕地說:養子女有什麼用、夫妻之間提出了要我還是要父親的選擇,這種種的過時思維在當代來看當然是迂腐的了,不過換另一個角度來想,或許在寫作當時的環境以及心境中,這些反而都是「常態」也未必。
不過,像是其中的《儼然記》卻是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其中是以緣分作為故事的軸線,而原先得到的宗教諭知是:有情無緣,在某次的演出中主角以為,啊,那在後頭濃眉大目的佛僧就是他有情無緣的那位,而不是上台獻花的那個少子,然而故事在最後的轉折中提及,佛僧因遇上主角,閉關兩年包括師傅任何人都不見,然而那位被拋下的少子,卻是苦等了六年,這是令我震顫的哀傷,因為有情無緣的原來不是以為的那個他,許多的感情在誤會與誤解中開始與結束,然而許多沒發生的感情也是在誤會與誤解中從來沒有萌芽的可能。
而《海水正藍》的故事說的是兩個小孩一個叫小彤一個叫雪雪,而他們的小阿姨就是本篇的敘事者,他在專欄上寫了《給小彤》的一系列文章,有次小彤跟小阿姨說道想要聽新的故事,小阿姨就說了個來寶與海龍王的故事,來寶的父母每個月都要送一條大魚給國網,若不,就會被殺光,來寶愛著爸媽,爸媽也愛著他,所以他著急的到海邊求海龍王給他們一條魚,在第三天遇到了一位老爺爺告訴他這個故事,老爺爺說海龍王心愛的兒子死了所以很悲傷所以不願意把魚給人類了,老爺爺問來寶願不願意當海龍王的兒子,這樣海龍王就會開心的把魚給人類,而來寶也能過著富足的生活,但他寧願貧窮也要與父母生活在一起,但在老爺爺的勸說下,為了救父母就犧牲自己,而海龍王又得子就高興得很,然而,父母與來寶因為無法相見也都不快樂,海龍王也同情著他們,最後在老爺爺的協調下,交換地住就有個皆大歡喜的結局了。而在故事的現實中,小彤的父母離婚了,小彤是個懂事的孩子,知道父母就是分開了,而在那時的民法確實規定在1051條為:「兩願離婚後,關於子女之監護,由夫任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所以小彤的母親接受了離婚的條件前往澳洲管理公司,而由小彤的父親呂大哥扶養,然而他單方面的以為為了小孩好,不讓原本在孩子身邊的小阿姨以及常常一同出遊的蕭亦珩以及老狗莉莉繼續留存在小孩的生活中。經歷了逃家,到了小阿姨這裡卻是眾人愛莫能助的看著霸道的父親來這裡把他倆接回,畢竟他還是親權人,而他要讓孩子上才藝課就上才藝課,在那時,他覺得管教上有需要就打,孩子怕,孩子也想看到母親,但是孩子也只能這樣地去面對那幼小心靈的血淋的現實,而唯一是莉莉持續的吼叫,然而他只是條狗,也只能叫著看著小彤被抓回去。而在一個颱風夜,小彤又逃家了,這次沒有來小阿姨家,他不知道有誰可以信任,但是確實他來過了,因為莉莉不見了,眾人找不到小彤,焦急的找尋也一無所獲,父親也只能帶著無盡的懊悔說著:「我不該打他的...」,而在等待與尋找的過程中,小彤回來過,然而著實地說也只是靈魂的歸返,來向他的小阿姨道別的。而最後是莉莉回來了,但小彤呢?小阿姨想到該是在曾經與孩子一起遊玩的海邊沙堡吧!衝向海邊看到沙堡卻是空城,卻聽到「找到啦!」在沙灘上躺著的卻是小彤,他像來寶一樣,可以想去看媽媽就去看媽媽,想看小阿姨就看小阿姨,想念誰就去看誰了,他成了天使,而集結了給小彤的二十篇專欄的書籍的書名與小彤最愛的海有關,就叫《海水正藍》。「海水一波湧著一波,急切地翻滾上岸,像要訴說什麼,上了岸,卻又低首尾斂眉,徐徐退去,到底什麼都沒說。『給小彤』的專欄又開始了,我一直想寫一隻孤獨的海鷗,找不著『家』的故事...小彤!小阿姨開始說故事了,從前,很久以前,海邊有一隻小海鷗...我抬起頭,正有一隻潔白的海鳥低飛兒過,天空,是這樣澄淨,而海水嚜!海水正藍。」
對於《海水正藍》這個故事的閱讀過後,我能了解到這個故事為什麼能敲中這麼多人的心,雖然對我來說是有點過度戲劇化的,同時又太瓊瑤的,但是也確實描畫出那個時代家庭破碎對於孩子的傷害,以及孩子的無助。時常,我們以為能給對象最好的,並不是真正對他們最好的,因為那只是我們以為的,而對於孩子的世界而言,縱使再怎麼的早熟,畢竟連大人都難以理解的事態、關係中,如何讓孩子理解為什麼爸爸跟媽媽要分開,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當然在健康的分開下是不會有這個疑問的,然而大部分卻不是健康的,而是惡毒的,這就會讓孩子產生更多的混沌,例如為什麼爸爸要說媽媽的壞話,或是媽媽要說爸爸的壞話?在孩子而言,認知可能會出現差距,真實也就從來無法成形而是碎片狀的。或許對於一方而言,真的認為對方很壞,所以覺得想要讓孩子知道對方很壞,或者更惡劣的是,僅是想圖自身利益才這麼灌輸(instill)的。然而,對於一個對象來說,目的從來無法正當化手段,就像不能拿著:「是為了孩子好」這樣的陳詞,好像做什麼都是對的,包括排得滿滿的才藝課,以打罵聞名的私立學校,上到半夜的補習班,禁止戀愛,禁止玩樂,不能否認的是對於一些(甚至大部分)的父母來說,他們真的都想「為了」孩子好,但是這些真的「對」孩子好嗎?極端的說,社會邊緣不難聞見父母帶著子女一同自殺的新聞,對於這樣的父母來說,他們也可能真的都是「為了孩子好」,他們可能覺得自己走了孩子沒人照顧對他們不好,或是背負著這樣的過去對孩子不好,等等,這,能否認嗎?這裡凸顯的問題就是,目的從來無法正當手段,從這最極端的例子到所有的例子,都是一樣,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分別的去檢視達到目的的這些方法是否正當,在這裡也就是說,對於孩子什麼才是真正的好?這可能也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未能去同理一個對象,我們應該去同理一個對象,去思考他的立場、他的需要、他的想法...等等,這在社會上是重要的,對於被認知為尚未完全的人—兒童,更是重要的,因為他們更需要被同理。而同理所需要的或許只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