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消費者想買的產品」、不要做「你想賣的商品」
很多業主在選品階段,容易陷入自己愛上了所選的產業、產品,在不自覺的情況下,不斷說服自己這東西什麼都好,忽略市場需求跟接受度,我常常強調站在消費者的習慣去思考,雖然每個人都知道,但當做了之後,又是另一回事,直到銷售不佳、公司營運出狀況,業主也不認為產品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客戶不懂欣賞,我的產品是最好的、我的東西CP值很高,訂價及TA沒有問題…等等,但事實需要去接受,面對現實狀況,才有解決問題的機會,當然,保有熱情跟自信是成功最重要的條件,但這不包括「盲目」。
既然已上架販售,就必須符合大眾期待的「暢銷品」,但你明明覺得不錯的商品,銷售卻賣不動,就表示那個商品是比較適合你的「客製品」;被拒絕,是因為提出的商品不夠有價值,不夠符合消費者的期待值,消費者的需要感&商品本身的被需要感沒有被創造出來,對於消費者來說,商品沒有絕對的價值,價值來自於消費者心中的定義,而你在定位商品與TA時是否已有完整企劃,如果沒有,請你回頭再檢視一次,創造它的價值才能有產值。
商品賣的是一種情境、一種幸福、一種自我實現與生活所需感,幫你的商品寫進情境,加上非買不可的理由,讓故事成為你最佳的銷售武器;「商品需要故事,星巴克賣的不是咖啡是情境;賓士賣的不是車子,是你的成功、是你風度翩翩下車的剎那;NIKE賣的不是你穿上就能多強,而是穿上後讓你覺得跟他們一樣正在路上;COCA COLA賣的不是汽水,是相聚在一起的歡樂時光」。
商品的生命力需要去創造,而故事性的生活情境最能打中人心,產品壽命才能長久延續,若只專注在產品本身的特性,那就必須一代換一代的不斷升級,也容易落入市場的價格競爭之中。
而太過於強打在專利、市場獨特性、技術領域,吸引來的只是同業,記住,他們不會是你的客戶,只是來一較高下,一般消費者其實分不清楚你到底有多厲害,要講消費者聽得懂的話,越簡單越明白越好,賣弄太多技巧跟話術反而會讓人看不懂。
爆品需要運氣,身為一個經理人、業主當然希望經手的產品能夠爆紅,但這運氣佔了很大的一個部分,並不是我們能掌控的,能掌握的就是把基本功做足,將產品及品牌做到讓人信任,不斷的嘗試讓消費者走入你設定的商品情境,因為擁有而改變了甚麼,慢慢侵入消費者的生活,告訴他們,有了我,你會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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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買單,你才叫品牌】
第一章-新創品牌的思維
第二章-品牌經營的策略管理
第三章-品牌定位行銷市場
第四章-身為業者的經營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