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因為工作身分改變、因為總是要寫點什麼,逛社群、看看別人的露出已經變成例行公事,也是我又愛又恨的一部分。
臉書有個好玩的地方:會秀出你追蹤的人對誰按讚。我常點進去,雖不總是,但有時會有驚喜。
而今天看到的這位「David 龔」,毫無疑問是在我已對大部分千篇一律、沒什麼新意的自媒體展現感到有點審美疲勞時,看到最耳目一新的一個。
雖然,我並不是廣告行銷領域。
【專家與藝術家的差別】
他分享的「專家vs.藝術家」的觀點,讓我蠻有感。
像個專家先學會所有規則,才能像個藝術家打破那些規則。
-畢卡索
雖然一向在自己的工作領域-職涯諮詢、客戶經營、心理學、心理測評追求專業上的極致,但我從來不敢自稱「專家」,也覺得表現專業是應當的。
也許正因自己是崇拜專業的人,對於「專家」的標準設定得相當高。在我認知裡,真正的專家最最起碼,該對自己領域中,至少精通其中一項學派或技能的「運用」,而對該領域所有知識或學問,至少應該「知道」。並且自身已經投入或者熱愛相當一段時間,有一定數量的經驗積累。
短期速成、一知半解、沒有屬於自己深刻的論點能成為專家?我不認為。
而在畢卡索的心中,藝術家聽來比專家更上一個檔次。(那當然吧因為他自己就被歸類為藝術家)
商業社會對「藝術家」這名詞是貶多於褒的,老實說。
但對於「藝術家」這名詞停留在無所事事、唱高調、養不活自己、自我中心、難相處等刻板印象,也是思考僵化的悲哀。
根據畢卡索的想法,我做了一點延伸:藝術家是在了解所有規則,先成為專家之後,才能打破規則,創造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風格,成就那個最極致的自己。
當你在某個領域成為極致,商機還不跟著來嗎?成就其實是自然而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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