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懷孕「調去當清潔工」薪水砍2萬 廖老大嗆勞工局:不違法?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員工懷孕該怎麼辦?廖老大表示「不是老闆做得奸詐,是員工太機X」,不用資遣她,只要職務異動,看是做警衛或清潔工,而薪水從4萬5變2萬5。
職務異動是我們公司老闆的權力,沒有違法,我要叫你做什麼,就做什麼。
可寫存證信函給員工,「因為妳長期請假會影響公司的運作,要請人補妳的位子,妳可以繼續回來上班,但是要幫妳職務異動,做什麼勒?做警衛啊,啊不然做清潔工也可以」、「做公司最爛的工作,把她安排在外面曬太陽的工作,不要讓她進來」。

相關新聞報導


職務異動的確是公司老闆的權力,

但是想要合法的調動員工,這一條先看好喔!

勞基法 第 10-1 條 (調動5原則)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還有 第 25 條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如果是要調動懷孕女性,再加這些法條喔!

性別工作平等法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https://www.pexels.com

職務異動,做什麼勒?做警衛啊,啊不然做清潔工也可以」、「做公司最爛的工作,把她安排在外面曬太陽的工作,不要讓她進來」。可以這樣嗎?

懷孕歧視,應屬性別歧視類型之一

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576 號民事判決
女性懷孕而受歧視者,應屬性別歧視類型之一,倘雇主因受僱者懷孕而為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之差別待遇,當屬違反第11條第1項性別歧視之範疇。受僱者 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應由雇主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因素等負舉證責任,即應證明其知悉受僱者懷孕前後並無差別性。
又稱「 釋明」者,係使法院就某事實之存否,得到「大致為正當」之心 證為已足,與「證明」係當事人提出之證據方法,足使法院產生堅強心證,可以確信其主張為真實者,尚有不同。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訴字第 238 號判決
懷孕歧視也是性別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雖然沒有明白規定懷孕歧視也是一種性別歧視,但在職場中因懷孕而遭受差別待遇者一定是女性,因此 ,懷孕歧視在本質上亦屬於性別歧視。

差別待遇是什麼?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9 年度勞上字第 13 號民事判決
處於性別不友善的工作環境!
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性平等法第31條定有明文。

薪水從4萬5變2萬5?可以這樣任性嗎?

勞基法第 21 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什麼是議定呢?

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228號判決
所謂議定,是由勞雇雙方商約協議定之,必雙方互相表示意思一致,其合意始告達成,而該合意之表示方法,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之意思表示,均不影響該議定之成立。

懷孕期間真的被調去當警衛,做清潔工,可以這樣做喔!

按勞基法 第 14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並向法院主張生理及心理均有極大衝擊,依性平法第29條請求被告精神賠償。以及減少的工資與勞退金。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174會員
489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鄒靜修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勞動條 4字第 1100131646 號函 勞動 3字第 0910026837 號函 相關函釋
在加油站打工(工讀生),公司每個月都有扣勞保的費用,但近期因為確診,有去申請補助,但勞保局那邊告知根本沒有加保紀錄,代表加油站(公司)根本沒做加保的動作,每個月卻一樣扣錢,這樣是可以檢舉的嗎?勞工可以透過什麼方式拿回權益呢? 這樣的事也不少耶! 構成業務侵占罪嗎? 初步研討結果:採乙說 相關法令
就服法的「資遣通報」的對象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勞基法的「資遣預告」的對象是勞工。對雇主而言都是強制規定,兩個法都要遵守。 資遣預告 👉勞基法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預告期間之計算方式: 舉例說明:
柬埔寨「西港」原本只是純樸漁村,如今成了黑幫煉獄、詐騙販毒的代名詞。對此,許多人質疑,為何柬埔寨詐騙「只盯上台灣人?」原因就是台人會講中文。有知情人士揭密,由於中國嚴打跨國詐騙,導致柬埔寨會講中文的人才驟減,因此台灣人在當地很熱門,猶如行走的黃金。 了解柬埔寨西港的變因! 新型態的詐騙? 手法1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簡稱SBIR計畫),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與產品之創新研究,擴大民間研發的投入。計畫目標在於運用政府政策工具,依中小企業所提之研發計畫提供資源協助,提高我國中小企業技術水準、進而提升我國產業之競爭力及加速傳統產業之轉型與升級。 申請資格 三種補助 看影片說明比較快啦 高雄市
雇主低報員工的薪資,會損及勞工的權益,也會影響勞、健保主管機關對於保險管理、勞退金提繳管理之正確性,實屬不該喔! 相關法令 📌刑法第 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勞動條 4字第 1100131646 號函 勞動 3字第 0910026837 號函 相關函釋
在加油站打工(工讀生),公司每個月都有扣勞保的費用,但近期因為確診,有去申請補助,但勞保局那邊告知根本沒有加保紀錄,代表加油站(公司)根本沒做加保的動作,每個月卻一樣扣錢,這樣是可以檢舉的嗎?勞工可以透過什麼方式拿回權益呢? 這樣的事也不少耶! 構成業務侵占罪嗎? 初步研討結果:採乙說 相關法令
就服法的「資遣通報」的對象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勞基法的「資遣預告」的對象是勞工。對雇主而言都是強制規定,兩個法都要遵守。 資遣預告 👉勞基法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預告期間之計算方式: 舉例說明:
柬埔寨「西港」原本只是純樸漁村,如今成了黑幫煉獄、詐騙販毒的代名詞。對此,許多人質疑,為何柬埔寨詐騙「只盯上台灣人?」原因就是台人會講中文。有知情人士揭密,由於中國嚴打跨國詐騙,導致柬埔寨會講中文的人才驟減,因此台灣人在當地很熱門,猶如行走的黃金。 了解柬埔寨西港的變因! 新型態的詐騙? 手法1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簡稱SBIR計畫),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與產品之創新研究,擴大民間研發的投入。計畫目標在於運用政府政策工具,依中小企業所提之研發計畫提供資源協助,提高我國中小企業技術水準、進而提升我國產業之競爭力及加速傳統產業之轉型與升級。 申請資格 三種補助 看影片說明比較快啦 高雄市
雇主低報員工的薪資,會損及勞工的權益,也會影響勞、健保主管機關對於保險管理、勞退金提繳管理之正確性,實屬不該喔! 相關法令 📌刑法第 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現代社會跟以前不同了,人人都有一支手機,只要打開就可以獲得各種資訊。過去想要辦卡或是開戶就要跑一趟銀行,然而如今科技快速發展之下,金融App無聲無息地進到你生活中。但同樣的,每一家銀行都有自己的App時,我們又該如何選擇呢?(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約) 今天我會用不同角度帶大家看這款國泰世華CUB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公司是神聖的職業!!」主管大義凜然地表示:「我們這個產業,法令限制多,跟人命有關,一旦違反就有民刑事責任,大家要慎之!!戒之!!公司規定就是要嚴格遵守,知道嗎?!」我們底下人資小蘿蔔頭們一陣惶恐...點頭如搗蒜,畢竟整個團隊除了老大年資均不到二年,人資老大講話如同聖旨,要低頭接旨劈頭謝恩
Thumbnail
澳洲打工渡假工作者需瞭解自己的工作權益和薪資標準,保護自身利益。文章分享了作者在澳洲打工遇到的薪資糾紛經歷,並提供各種相關連結和說明,幫助讀者瞭解澳洲工資標準和如何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Thumbnail
勞工自主加班是否能請求加班費,應回歸「工作時間」的定義,如果可以被認定屬於工作時間(即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自然有請求加班費的可能與依據;而雇主對於工作場所與勞工都具備管理權,因此當雇主明知勞工滯留工作現場,卻沒有相應的行為時,就很可能被認為是雇主默示同意勞工的加班喔!!
Thumbnail
身為勞工,面對公司不當行為時,不須預告便可離職。勞動法規定多種情況下,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例如僱主施暴或虛假招攬,且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此外,當公司違反法令或損害勞工健康時,員工也可不須預告離職。文章內容詳盡列舉勞工可選擇不預告離職的情形,值得一讀。
Thumbnail
第0步-自己還想不想維持這份工作 雖然雇主資遣違法,勞工可以向法院訴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且勞動事件法也有相關的保全程序,也就是可以再訴請定暫時狀態-要求雇主於訴訟中繼續僱用勞工。 勞動事件法第49條第1項: 「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法院認勞工有勝訴之望,且雇主繼續僱用非顯有重大困難者,
Thumbnail
A瓦斯公司的員工甲,擔任公司的工務員,負責裝修換瓦斯表或瓦斯爐,其應徵工作時已告知公司因業務需求,工作有輪班之可能。而甲原本任職的部門無須輪班,後A公司將甲調動於他部門從事相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亦未變更,但該部門有輪班之需要。 試問A公司之調動是否合法?調動工作是否需勞工同意呢? 公司工作調動之
Thumbnail
勞基法已施行多年 現今2024盡還把勞基法當福利? 這種老闆智商不足 你跟他混 吃沙? 1.思維低弱老闆絕對不要跟 104缺開4萬5 面談過程中都不跟你講到薪資結構 你面試完 職缺待遇卻降為4萬 2.垃圾老闆 我不相信以上情境 官員 勞檢 都不知道 這種公家機關 真的領著納
Thumbnail
A公司考慮要轉型電商,於是規劃縮減實體店面數量以及勞工數量,A公司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由解雇勞工,有何注意事項呢?
加班能不能報? 能報加班費嗎? 還是只能報補休? 在遵循勞基法的大前提下,相信沒有幾家公司有膽明文規定說不行。但相信每家公司檯面下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潛規則。而我的公司裡不同的單位也都有著不一樣的私下約定,明示+暗示的要求同仁遵守著。
Thumbnail
現代社會跟以前不同了,人人都有一支手機,只要打開就可以獲得各種資訊。過去想要辦卡或是開戶就要跑一趟銀行,然而如今科技快速發展之下,金融App無聲無息地進到你生活中。但同樣的,每一家銀行都有自己的App時,我們又該如何選擇呢?(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約) 今天我會用不同角度帶大家看這款國泰世華CUB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公司是神聖的職業!!」主管大義凜然地表示:「我們這個產業,法令限制多,跟人命有關,一旦違反就有民刑事責任,大家要慎之!!戒之!!公司規定就是要嚴格遵守,知道嗎?!」我們底下人資小蘿蔔頭們一陣惶恐...點頭如搗蒜,畢竟整個團隊除了老大年資均不到二年,人資老大講話如同聖旨,要低頭接旨劈頭謝恩
Thumbnail
澳洲打工渡假工作者需瞭解自己的工作權益和薪資標準,保護自身利益。文章分享了作者在澳洲打工遇到的薪資糾紛經歷,並提供各種相關連結和說明,幫助讀者瞭解澳洲工資標準和如何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Thumbnail
勞工自主加班是否能請求加班費,應回歸「工作時間」的定義,如果可以被認定屬於工作時間(即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自然有請求加班費的可能與依據;而雇主對於工作場所與勞工都具備管理權,因此當雇主明知勞工滯留工作現場,卻沒有相應的行為時,就很可能被認為是雇主默示同意勞工的加班喔!!
Thumbnail
身為勞工,面對公司不當行為時,不須預告便可離職。勞動法規定多種情況下,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例如僱主施暴或虛假招攬,且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此外,當公司違反法令或損害勞工健康時,員工也可不須預告離職。文章內容詳盡列舉勞工可選擇不預告離職的情形,值得一讀。
Thumbnail
第0步-自己還想不想維持這份工作 雖然雇主資遣違法,勞工可以向法院訴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且勞動事件法也有相關的保全程序,也就是可以再訴請定暫時狀態-要求雇主於訴訟中繼續僱用勞工。 勞動事件法第49條第1項: 「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法院認勞工有勝訴之望,且雇主繼續僱用非顯有重大困難者,
Thumbnail
A瓦斯公司的員工甲,擔任公司的工務員,負責裝修換瓦斯表或瓦斯爐,其應徵工作時已告知公司因業務需求,工作有輪班之可能。而甲原本任職的部門無須輪班,後A公司將甲調動於他部門從事相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亦未變更,但該部門有輪班之需要。 試問A公司之調動是否合法?調動工作是否需勞工同意呢? 公司工作調動之
Thumbnail
勞基法已施行多年 現今2024盡還把勞基法當福利? 這種老闆智商不足 你跟他混 吃沙? 1.思維低弱老闆絕對不要跟 104缺開4萬5 面談過程中都不跟你講到薪資結構 你面試完 職缺待遇卻降為4萬 2.垃圾老闆 我不相信以上情境 官員 勞檢 都不知道 這種公家機關 真的領著納
Thumbnail
A公司考慮要轉型電商,於是規劃縮減實體店面數量以及勞工數量,A公司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由解雇勞工,有何注意事項呢?
加班能不能報? 能報加班費嗎? 還是只能報補休? 在遵循勞基法的大前提下,相信沒有幾家公司有膽明文規定說不行。但相信每家公司檯面下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潛規則。而我的公司裡不同的單位也都有著不一樣的私下約定,明示+暗示的要求同仁遵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