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流動率很高,不少業者乾脆直接在店外拉布條徵人。
「歡迎8+9、屁孩」老闆霸氣的很!
薪資待遇是「師傅比基本工資多5000元、新進人員比基本工資多2000元」。
很可以喔。不拖泥帶水,完全符合勞基法跟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求職蟑螂也閃邊去啦!
上班8小時,月休8天在徵才廣告沒問題。
在實務操作上要留意喔--一例一休!
- 例假及休息日之安排,必須以每7日為1週期。
- 「每一週期」之起訖(例如星期一至星期日或星期日至星期六),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並依曆日連續計算,不因跨月而重新起算。
- 除彈性工時之情況外,每1週期內應有1日例假、1日休息日。
- 各該「例假」及「休息日」,本得由勞雇雙方於不違反該法相關規定情形下,依照事業單位營運特性及勞工之需求自行約定,非僅限於星期六、日實施,如果事業單位有輪班的情形,全體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期日未必一致。
- 雇主如有於週間更動之需要,除應與勞工協商合意外,仍應謹守「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之前提。應符合不得有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日之情形。
很顯然的,餐飲業或者其他必須一周七天都營業的行業,以聘請員工4人一周為例:
- 全員到班只有2天。
- 3人到班2天。
- 2人到班3天。
若再以國定假日(全年12天),只聘請4個員工其實要完成很好的服務品質,難度真的很高!
月薪制員工搭配時薪制是必然!
浪子鐵板燒老闆們,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