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法無我》

2023/01/0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為何明明有我,佛卻說無我?
由一個我去思索何為無我,這不挺矛盾的?
若說無我,那此時此刻活著思考此一問題的我又是誰?
佛所說的法總是違抗一般世俗的邏輯,令人無法從理入。若欲從理入,就會遇上選哪邊都不對的僵局,說對不對,說不對亦不對。佛法會如此難解,在於佛法欲破分別,載乘佛法的文字則是應運分別而生,要用分別的產物去破分別,本來就是一件難事。
為了不被文字的分別性所染,佛陀在傳法時,無論何時何地,對誰開口,皆須字字斟酌,減少法的扭曲和誤解。若是對一人說法,則是觀時機和觀根基,只說那人該聽該領略的,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若是對眾說法,則要考慮何時何地何人,更要思索眾人聞法後的各別理解,連日後說法記載外傳後,為他人如何理解,亦需縝密思量。
若有一人誤解,此時正法如非法,害大於益。若有一人扭曲,將法的真諦轉為己用,向外傳遞,吸引信眾,此對眾生固然有益,然害大於益。若有人不解正法,隨意向外複誦,固然有人獲益,因時機、場所、聽眾之不同,仍舊害大於益。若有人深入正法,理解無誤,受限於文字與當代習慣不同,欲改為當代用詞,可眾人以為古文即正法,視新文為詐騙,徒增眾生煩惱,依舊害大於益。
由此可見,若依文字傳法,無視眾生根基,不論何時何地何人,本就艱難,更何況要用文字破應分別而生的我執,那更是難。故,欲破我執,不該從文字裡去鑽,亦不該從理入。
欲破我執,應從觀入。
觀者,觀想也。當人捨棄五官的感知,將其歸返於零,直視自己的識與念頭,見每一念的生與滅,無數念的無間生滅,如是當思何念為我。若說念念不是我,生念者為我,那就續思,何為生念者,念從何生?
當人捨棄念頭的滋長,不去添柴加薪,念念自由生滅,不為己長,亦不為己滅,此時則該自問,若是念念與我無關,何者為我?
此時該觀宇宙虛空,偌大的銀河星系,光年之遙,無有邊界。若是觀遍虛空,應該再問,在宇宙誕生前,何者為我?在宇宙滅世後,何者為我?
此時該觀芥子微塵,深入探索肉身各處,甚至鑽入細胞,無孔不入。此時再問,何者為我?是肝、是腸、是肺、是心、是腦?若我於任一器官,那更該細問,我於器官何處?
若答觀者即我,那更該細觀,是誰在觀?觀者何在?何處可得?
直到不可問,不可追問,亦不可再問,便知我不可得,亦無我矣。
此為觀破我執,亦為諸法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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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由靜坐裡所得,化為文字,如漣漪向外圓擴,盼能在人海裡喚起一聲迴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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