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

從判決 學定期契約

閱讀時間約 21 分鐘
職場常見的「一年一聘」合約,其實並不一定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定期契約」種種問題,一般大眾大多是雲裡霧裡看不清,到底老闆能不能以「期滿不續聘」為由請員工離職?哪些情況雇主才能用定期契約聘請員工?
我們有系統的整理法院判決,一探究境喔。
https://www.istockphoto.com/來源:Orientfootage

勞基法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勞基法細則第 6 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
以行動支持創作者!付費即可解鎖
本篇內容共 8436 字、0 則留言,僅發佈於從情境學管理你目前無法檢視以下內容,可能因為尚未登入,或沒有該房間的查看權限。
avatar-img
173會員
479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鄒靜修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以風險管理角度而言、勞基法第 14 條其實是典型的企業風控! 在聰明過剩的時代,我們都不斷的在為自己的認知買單! 《勞基法 第 14 條》法院心證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
員工發生通勤職業傷害,雇主沒有過失就不用補償嗎? 民法參考法條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184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2. 喪葬費用 民法第192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
事實及不爭執事項 被上訴人自109 年7 月1 日起受僱於上訴人擔任美髮師,上訴人於109 年11月12日派遣被上訴人支援分店,上訴人當天早上9 時45分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機車,行經義華路40巷巷口發生交通事故。 被上訴人因系爭交通事故受有系爭傷害,109 年11月12日入中正脊椎骨科醫
【問題】 勞工上班途中(沒有過失),經人撞傷無法出勤,雇主得否依侵權行為規定向肇責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 【有效思考】 勞工受傷而無法履行勞動契約之工作義務「雇主受益權」是「侵害」的態樣嗎❓ 第三人「受有利益」嗎❓ 職災薪資補償與雇主受益權受侵害因果關係嗎❓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勞
《口訣》 藍領移工不用提。 中階移工要提。 怎麼提:每月薪資總額,是以事業單位當月仍僱有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即舊制)或保留舊制年資的人員為準。 勞動基準法第56條所稱「每月薪資總額」如何認定? 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 「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
上班時間偷吃架上2顆茶葉蛋遭店長提告,並被檢察官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因執行業務而持有)。 另公司的運貨司機,若同時負有經手貨款之代收,則在貨款之保管上,即屬因業務上持有他人之物;又或公司之業務人員,在跑業務之過程中,會持有公司之產品或經手貨款之代收代付,對於產品及貨款之保管,亦屬因業務上持有他人之物,
以風險管理角度而言、勞基法第 14 條其實是典型的企業風控! 在聰明過剩的時代,我們都不斷的在為自己的認知買單! 《勞基法 第 14 條》法院心證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
員工發生通勤職業傷害,雇主沒有過失就不用補償嗎? 民法參考法條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184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2. 喪葬費用 民法第192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
事實及不爭執事項 被上訴人自109 年7 月1 日起受僱於上訴人擔任美髮師,上訴人於109 年11月12日派遣被上訴人支援分店,上訴人當天早上9 時45分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機車,行經義華路40巷巷口發生交通事故。 被上訴人因系爭交通事故受有系爭傷害,109 年11月12日入中正脊椎骨科醫
【問題】 勞工上班途中(沒有過失),經人撞傷無法出勤,雇主得否依侵權行為規定向肇責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 【有效思考】 勞工受傷而無法履行勞動契約之工作義務「雇主受益權」是「侵害」的態樣嗎❓ 第三人「受有利益」嗎❓ 職災薪資補償與雇主受益權受侵害因果關係嗎❓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勞
《口訣》 藍領移工不用提。 中階移工要提。 怎麼提:每月薪資總額,是以事業單位當月仍僱有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即舊制)或保留舊制年資的人員為準。 勞動基準法第56條所稱「每月薪資總額」如何認定? 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 「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
上班時間偷吃架上2顆茶葉蛋遭店長提告,並被檢察官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因執行業務而持有)。 另公司的運貨司機,若同時負有經手貨款之代收,則在貨款之保管上,即屬因業務上持有他人之物;又或公司之業務人員,在跑業務之過程中,會持有公司之產品或經手貨款之代收代付,對於產品及貨款之保管,亦屬因業務上持有他人之物,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布萊德·彼特製作並主演的「魔球」,是根據知名財經作家麥可·路易斯2003年出版的《魔球》一書所改編,而故事的內容是真人實事。 丹尼爾·康納曼與阿莫斯·特維斯基的"誤判心理學"與"行為經濟學"排除傳統球探選人方式的偏見謬誤。正如馬克·吐溫名言所述:「讓我們陷入困境的不是無知,而是看似正確的謬誤論斷。」
Thumbnail
四、高院第三次判決撤銷   在第四回合訴訟中(2021年9月30日),華南銀(原告)主張:   1. 程序瑕疵:第6屆北市文審會(任期2016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日)外聘委員中有4名委員已任第1至5屆委員,違反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下稱《組織準則》)之兩次連任為限規
Thumbnail
二、高院第二次判決撤銷   本案於2017年1月12日專案小組第二次會勘;2017年2月22日召開第三次文審會,登錄歷史建築;2017年4月24日第二次公告之登錄理由如下:   1. 基地東側緊臨中華民國空軍總部,沿濟南路兩側區域為1960年代美援時期住宅建築群落分布所在,內部空
Thumbnail
  日前(2023年6月26日)華南銀行(下稱華南銀)所屬之台北市大安區濟南路3段50號建築(下稱該建築),經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下稱文審會)審議通過,登錄歷史建築,名稱為「濟南路3段50號(省長台北官邸)」。本案特別的不是前省長宋楚瑜親自出席文審會,而是本案歷經五度提報審議(經筆者考
Thumbnail
  本文藉由兩件經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分別為私人告公部門與公部門互告的案例中,思考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在執行上常碰到的問題,如:公告之範圍超出建物本體過多,致影響、甚至侵害私有財產權。並從法規面、文資審議面到文化資產體系面三方提出建議,供文資界參酌。
Thumbnail
時間是奇妙的,能在某一刻收割所有成果,總是突如其來的恍然大悟,也許只需要幾個時辰,或幾些日子,有時是以月計算,又或者好多年、好多年、好多年以後。
Thumbnail
公司與勞工約定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的原因,通常是因為公司要保護自身商業機密、營業利益或維持其競爭優勢,因而要求勞工在離職後之一定期間、區域內,不得從事和原公司相同或類似的工作。但如果雙方並無簽署書面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或雇主沒有給予合理補償,此時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將會是無效的。
Thumbnail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進擊的巨人》、《約定的夢幻島》用了非常多相似的元素呢?鬼、牆壁、三人主角、神之力等等。同樣的劇情結構竟然也可以在駭客任務、楚門的世界看到!被關在虛構的牆內世界,最後帶來的是戰爭,還是愛與和平呢?
Thumbnail
烏克蘭副總理在推特上點名馬斯克的發文,請求提供烏克蘭「星鏈」服務,而馬斯克也如其所願,因為他正確運用了4個文案技巧!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布萊德·彼特製作並主演的「魔球」,是根據知名財經作家麥可·路易斯2003年出版的《魔球》一書所改編,而故事的內容是真人實事。 丹尼爾·康納曼與阿莫斯·特維斯基的"誤判心理學"與"行為經濟學"排除傳統球探選人方式的偏見謬誤。正如馬克·吐溫名言所述:「讓我們陷入困境的不是無知,而是看似正確的謬誤論斷。」
Thumbnail
四、高院第三次判決撤銷   在第四回合訴訟中(2021年9月30日),華南銀(原告)主張:   1. 程序瑕疵:第6屆北市文審會(任期2016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日)外聘委員中有4名委員已任第1至5屆委員,違反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下稱《組織準則》)之兩次連任為限規
Thumbnail
二、高院第二次判決撤銷   本案於2017年1月12日專案小組第二次會勘;2017年2月22日召開第三次文審會,登錄歷史建築;2017年4月24日第二次公告之登錄理由如下:   1. 基地東側緊臨中華民國空軍總部,沿濟南路兩側區域為1960年代美援時期住宅建築群落分布所在,內部空
Thumbnail
  日前(2023年6月26日)華南銀行(下稱華南銀)所屬之台北市大安區濟南路3段50號建築(下稱該建築),經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下稱文審會)審議通過,登錄歷史建築,名稱為「濟南路3段50號(省長台北官邸)」。本案特別的不是前省長宋楚瑜親自出席文審會,而是本案歷經五度提報審議(經筆者考
Thumbnail
  本文藉由兩件經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分別為私人告公部門與公部門互告的案例中,思考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在執行上常碰到的問題,如:公告之範圍超出建物本體過多,致影響、甚至侵害私有財產權。並從法規面、文資審議面到文化資產體系面三方提出建議,供文資界參酌。
Thumbnail
時間是奇妙的,能在某一刻收割所有成果,總是突如其來的恍然大悟,也許只需要幾個時辰,或幾些日子,有時是以月計算,又或者好多年、好多年、好多年以後。
Thumbnail
公司與勞工約定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的原因,通常是因為公司要保護自身商業機密、營業利益或維持其競爭優勢,因而要求勞工在離職後之一定期間、區域內,不得從事和原公司相同或類似的工作。但如果雙方並無簽署書面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或雇主沒有給予合理補償,此時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將會是無效的。
Thumbnail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進擊的巨人》、《約定的夢幻島》用了非常多相似的元素呢?鬼、牆壁、三人主角、神之力等等。同樣的劇情結構竟然也可以在駭客任務、楚門的世界看到!被關在虛構的牆內世界,最後帶來的是戰爭,還是愛與和平呢?
Thumbnail
烏克蘭副總理在推特上點名馬斯克的發文,請求提供烏克蘭「星鏈」服務,而馬斯克也如其所願,因為他正確運用了4個文案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