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世》
夫不體道本。沒溺生死。處胎卵濕化橫豎飛沈之類。於中失人身者。如大地之土。得人身者。如爪上之塵。於人身中。多生邊夷下賤。及處中國。或受女身。若為男子。癃殘百疾。
設得丈夫十相具足者。處恐畏世生五濁時。以肉為身。以氣為命。一報之內。如石火風燈。逝波殘照。瞬息而已。
於中少夭非橫殂者。不計其數。或有得天年。壽極耳順。萬中無一。脫得知命之歲。除童稚無知。至三十豪四十富。且約其間三十年。於中有疾病災禍。愁憂苦惱。居強半矣。
所以昔人有言。浮生一月之中。可開口而笑。只四五日矣。故知憂長喜促。樂少苦多。如在萬仞之危峰。似處千尋之滄海。縱得少樂。畢慮漂沈。
且夫有生勞我處胎。有老奪我壯色。有病損我形貌。有死壞我神靈。有榮縱我驕奢。有辱敗我意氣。有貴使我憍倨。有賤挫我行藏。有富恣我貪婪。有貧乏我依報。有樂動我情地。有苦痛我精神。有讚起我高心。有毀滅我聲價。
乃至寒則逼切我體。熱則煩悶我襟。渴則乾我喉。饑則羸我腹。驚則懾我魄。懼則喪我魂。憂則撓我神。惱則敗我志。順則長我愛。逆則起我憎。親則牽我情。疏則生我恨。害則殞我體。愁則結我腸。乃至遇境生心。隨情動念。或美或惡。俱不稱懷。皆長業輪。盡喪道本。
其或更詭於君。悖於父。傲其物。趨其時。獸其心。狐其意。苟其利。徇其名。誑其人。諂其行。附其勢。欺其孤。淵其殃。崇其業。扇其火。吹其風。驟其塵。背其覺。邪其種。睽其真。但顧前。非慮後。只謀去。靡思回。唯求生。焉知滅。則念念燒煮。步步溝隍矣。
如今或得剎那在世。須蘊仁慈。行善修心。除非去惡。書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是以世間逆順種種因緣。空受身心妄苦。皆為不知三界唯是一心。以前五識眼耳鼻舌身。及第八識。皆是現量所得。無心外法。以第六明了意識。比量計度。而成外境。全是想生。隨念而至。若無想念。萬法無形。
故經云。想滅間靜。識停無為。又云。諸法不牢固。唯立在於念。善解見空者。一切無想念。若了一心之旨。心外自然無法可陳。豈有欣戚關懷。是非干念。
佛頌云。未達境唯心。起種種分別。達境唯心已。分別即不生。既了境唯心。便捨外塵相。從此息分別。悟平等真空。
故起信論云。一切境界唯心妄動。心若不起。一切境界相滅。唯一真心遍一切處。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即無六塵境界。乃至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
先德云。心外有法。生死輪迴。心外無法。生死永棄。經云。諸法所生。唯心所現。論云。三界無別法。但是一心作。既信一心。須以禪定冥合。
如經云。若能教三千大千世界眾生。令行十善。不如一食頃。一心靜處。入一相法門。若能諦了自心。以此定慧相應。則能不動塵勞。便成正覺。
平生所遇。莫越於斯。普勸後賢。可書紳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