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民法裡:父母的懲戒權/ 延伸討論:教師的權力?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確實,幼兒是人,理應也有人權。但也必須讓幼兒(甚至是成人)知道,人權必須建立在對他人無傷害的行為之上。
也因此,我持的立場是:明知故犯的犯罪者,沒有必要維護犯罪者的人權。因為他犯罪的當下,已無擁有人權,特別是性犯罪。

分享志祺七七影片(刪除民法裡:父母的懲戒權)網址,裡頭有更詳細介紹:https://youtu.be/BjBZUXShMzw
回到正題。
別讓暴力合理化,建立教養原則、約定適宜的處罰也是一項良善的教養。最怕的是,老師與家長都息事寧人,那這個社會就真的沒救了。
我反對暴力合理化,但也要讓學齡期的兒童承受與承擔傷害他人的責任。傷害他人的行為(下毒、霸凌、詐騙等),不管年齡為何,都必須處刑。
因此學齡前的教育就會變得格外重要,我不願再看到被好好教導的孩子,因為他人的惡意而遭到攻擊或不測⋯⋯
在教育方面,懲戒權已視為違法了。老師最多最多就只能勸導,只要有那麼一點「體罰」的嫌疑,整個教職人生大概也毀於一旦。
我們先撇除比較激進處罰、非法的犯罪、世俗難容忍的不適任教師,如果老師不再具有一定的威嚴,那麼為了混這口飯,是不是就傾向於息事寧人、做好教書的本分就好?在生活引導、品格培養方面,如果家庭無法給予健全的環境或教養,會不會就導致需要被改正的學生越來越壞、而一般的學生越來越畏縮...?
愛的教育告訴我們:每個學生都能被愛的勸導勸到好,如果沒有好起來,那是你勸的不夠!但實際上這根本就幌子,人類除了良善的部分,也是充滿著惡,不要忽略了這一點。
(備註:先聲明我相信愛能傳遞愛、感受愛也能教導愛,但這裡指的是惡行已出現,我認為不能再藉由愛來彌補)
不用刻意回想久遠的新聞,近期校園治安問題,是不是錯的離譜?學生被同班同學下毒致死、學生長期被霸凌而老師卻未積極處理、老師同學的不信任導致學生自殺...等太多了,學生的受教權、教師的教權,到底發生什麼事?
其實我們的教育只做了一半,刪除教師的懲戒是為了避免教育軍事化、避免學生害怕上學,然而刪去所有的管教權只做教師教書工作,不僅刪除了威嚴,更是刪除了老師需要建立的威信。當老師失去了威信、成為可有可無的存在,那怎麼保護想要好好學習的學生呢?想要維護學生的受教權,卻讓學生更活在暴力的教育環境中,教育的配套措施沒有想到往後發生的問題。在不當的教育環境下,有可能葬送一個學生的人生⋯新聞案件的形成,就這樣來的。
其實,刪除教師的懲戒權是良善的第一步,但這也表示學生要負責的責任更大,因為教師有義務教育學生知識、生活指導、與良善品格,同時也要告知社會法律、常規與準則,嚇阻犯罪的可能。
進入教育環境,學校有義務告知與勸戒,知識有沒有讀進大腦是老師和學生的事,不需要用到懲戒;但學校也如同小型社會,倘若發生危害他人的事情,學校就要像法院一樣嚴格、教師就要像執行者執行懲戒權,學生必須學習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受到法律特別保護。
漫畫極權教師利用比較極端的方式,去嚇阻學生犯罪的行為,但也警示我們的教育環境問題。有那麼一段話我很喜歡:

教育部部長對著記者的採訪說:「我不支持體罰。不過為了導正嚴重侵犯的學校,教權局作為這樣的機關部門...」
記者:「但很多學生因為教權局干涉所以受傷了...您認為可以發生這種踐踏人權的事嗎?」
部長:「誰的人權?
「打者維護學生人權的招牌、推行禁制體罰⋯這段時間放任的校園,有位學生丟了性命!每一位學生都有權利在安全的環境下接受教育,然而要導正被懵懂無知的學生與被教師所侵犯的校園,加害者身上的一點兒瘀青有什麼了不起?保護好那些想學習的學生,難到不是更重要的事嗎?」
我想法的初衷也像漫畫裡的部長一樣,給予好的教育環境,將不適任的教師摒除、學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教師在安全方面要有所把關與懲戒、整個學校也必須支持與訂製一套系統。
avatar-img
8會員
70內容數
我是Yu 水犬奇 未來政見:守護台灣、性別平權、居住正義、師資翻轉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水犬奇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時事議題:豐原高中生遭栽贓偷錢、絕望輕生 2023/3/25 「我真的好氣⋯⋯教官一直要我認罪,但我真的沒偷錢⋯⋯真的不是我偷的⋯⋯」 ⁡ 去年 10 月中,豐原高中正好是段考日,下課時一群同學聚集在後走廊,其中四位吸電子菸,被學務主任抓到,主任要學生寫自述書。 ⁡ 就在這時候,陳建宇(化名)剛好和
時事議題:國中學生被砸雞蛋,逼向學姊下跪道歉 2023/02/27 這個月,新北市土城的國中傳出霸凌影片,一位國中女學生疑似說學姐「長得醜」,竟被學姐帶七八位同夥把她堵在巷子...
時事議題:豐原高中生遭栽贓偷錢、絕望輕生 2023/3/25 「我真的好氣⋯⋯教官一直要我認罪,但我真的沒偷錢⋯⋯真的不是我偷的⋯⋯」 ⁡ 去年 10 月中,豐原高中正好是段考日,下課時一群同學聚集在後走廊,其中四位吸電子菸,被學務主任抓到,主任要學生寫自述書。 ⁡ 就在這時候,陳建宇(化名)剛好和
時事議題:國中學生被砸雞蛋,逼向學姊下跪道歉 2023/02/27 這個月,新北市土城的國中傳出霸凌影片,一位國中女學生疑似說學姐「長得醜」,竟被學姐帶七八位同夥把她堵在巷子...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前言 "行政院會28日拍板通過《民法》1085條修法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相關規範意旨,確保兒童免於任何
Thumbnail
網路上常說一句話:「那些性犯罪的人,不會等你的孩子長大。」我們不能夠等到孩子長大,才教他們有關兩性與身體自主權的事情,家長應該主動出擊: 一、給予孩童「知」的權利 二、給予孩子「反抗」的權力
Thumbnail
千萬不要覺得經濟獨立是一切解案,父母的無能正在藉由你的「懂事」來開脫。
Thumbnail
也許這個巧合相當的細思及恐,兩岸接連發生惡性重大的未成年殺人案件,也無獨有偶地激起民憤,要求重辦案件求處死刑,及取消未成年人的刑事豁免的民意水漲船高,在台灣甚至已經連屬送到立法機關,這說明一個問題,未成年人刑事豁免的制度已經形成法律漏洞,這個漏洞的形成不只是法制面的因果問題,教育及社會風氣都有責任,
昨天看到新聞 "教育部昨天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規範全國國中小學校一致性的獎懲及管教基本原則及相關程序。" 感覺似乎終於正視了家長的責任嗎? 民間團體和27頁條文,似乎還是偏重兒少人權的保障,教師們只能自求多福吧
  以成年人身分傷害未成年者,首先已經不值得我們的同情和體諒。其次,社會要給予一個人重新做人的機會,首先要求的是那個人自己願意重新做人、願意以行動證明其誠心改變。而不是嘴上說願意改、回頭繼續當他的加害者。
Thumbnail
如果是兩個不學好的叛逆孩子互毆造成其中一人往生,社會輿論多半不會在意,因為社會眼光會認為兩個家庭都有問題,無法判斷誰是誰非。甚至會有網友認為,家長不教只好讓社會來教。 如果是品學兼優的孩子被惡少打死,那又是另一種輿論,全台灣都跟著受害者家屬心痛。說穿了,打人跟被打的都只是孩子,是什麼樣的家庭環
Thumbnail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案反映出校園內連提供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出問題,這讓家長如何放心讓孩子上學?面對這樣的困境,教育部還是將政治置於專業之上,此舉完全罔顧孩子的教育和人身安全。
Thumbnail
每每提到校園霸凌, 社會大眾多願意正義挺身, 以實際行動去撻伐可惡的施暴者。 無論於法律之內甚或是法律之外, 盡力去想辦法遏止類似惡行再次發生。 我常暗自在想: 這是從人類有學校以來, 都不曾消失,也不可能消失的議題! 因為, 要解決的問題不是只有施暴孩子品行, 還有他背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前言 "行政院會28日拍板通過《民法》1085條修法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相關規範意旨,確保兒童免於任何
Thumbnail
網路上常說一句話:「那些性犯罪的人,不會等你的孩子長大。」我們不能夠等到孩子長大,才教他們有關兩性與身體自主權的事情,家長應該主動出擊: 一、給予孩童「知」的權利 二、給予孩子「反抗」的權力
Thumbnail
千萬不要覺得經濟獨立是一切解案,父母的無能正在藉由你的「懂事」來開脫。
Thumbnail
也許這個巧合相當的細思及恐,兩岸接連發生惡性重大的未成年殺人案件,也無獨有偶地激起民憤,要求重辦案件求處死刑,及取消未成年人的刑事豁免的民意水漲船高,在台灣甚至已經連屬送到立法機關,這說明一個問題,未成年人刑事豁免的制度已經形成法律漏洞,這個漏洞的形成不只是法制面的因果問題,教育及社會風氣都有責任,
昨天看到新聞 "教育部昨天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規範全國國中小學校一致性的獎懲及管教基本原則及相關程序。" 感覺似乎終於正視了家長的責任嗎? 民間團體和27頁條文,似乎還是偏重兒少人權的保障,教師們只能自求多福吧
  以成年人身分傷害未成年者,首先已經不值得我們的同情和體諒。其次,社會要給予一個人重新做人的機會,首先要求的是那個人自己願意重新做人、願意以行動證明其誠心改變。而不是嘴上說願意改、回頭繼續當他的加害者。
Thumbnail
如果是兩個不學好的叛逆孩子互毆造成其中一人往生,社會輿論多半不會在意,因為社會眼光會認為兩個家庭都有問題,無法判斷誰是誰非。甚至會有網友認為,家長不教只好讓社會來教。 如果是品學兼優的孩子被惡少打死,那又是另一種輿論,全台灣都跟著受害者家屬心痛。說穿了,打人跟被打的都只是孩子,是什麼樣的家庭環
Thumbnail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案反映出校園內連提供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出問題,這讓家長如何放心讓孩子上學?面對這樣的困境,教育部還是將政治置於專業之上,此舉完全罔顧孩子的教育和人身安全。
Thumbnail
每每提到校園霸凌, 社會大眾多願意正義挺身, 以實際行動去撻伐可惡的施暴者。 無論於法律之內甚或是法律之外, 盡力去想辦法遏止類似惡行再次發生。 我常暗自在想: 這是從人類有學校以來, 都不曾消失,也不可能消失的議題! 因為, 要解決的問題不是只有施暴孩子品行, 還有他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