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實施獎勵制度,是在雜摳3~4歲左右。
那時剛好是小寶出生,為了讓雜摳不要總是欺負他。
加上當哥哥長大了,該給他一些任務。而開始實際獎勵制度。
什麼集點項目給予獎勵呢?
原則一,自己要做的工作,不要給獎勵。如寫作業、每天去幼兒園
以「小孩有做更好,不做也沒關係的」為主,才設立獎勵內容。
原則二,內容越簡單越好,因為年紀小,太多的集點項目,小孩也記不住。
而且,小孩會專挑好做的事來做,這樣期待要學習的事,就永遠不會去做。
原則三,每個小孩的工作依能力應該有所不同
雜摳7歲跟小寶4歲,一樣的收拾玩具,標準跟給予的集點點數就要不同
3-5歲 寶寶工作內容參考,一項給予獎勵為1-2點
設定一次(半年、一年)為3項的學習目標
●幫媽媽做家事 裝水、澆水
●拿幼兒園餐袋跟聯絡簿給媽媽
●陪小寶玩、陪小寶念書
●收拾一種玩具
●自己吃飯(不要阿嬤餵)
●練習坐馬桶
●成功在馬桶便便
6-8歲 工作內容參考
●幫媽媽做家事 摺衣服、擦地板、倒垃圾或爸媽指派任務等等
●念書給小寶聽
●收拾玩具、整理客廳
●自己睡覺(不用媽媽陪)
●完成線上閱讀認證一本書
●上體操課、或運動30分鐘
原則四,獎勵兌換不拖欠。
大家上班都希望可以馬上拿到薪水,所以當小孩集滿點數,答應的獎勵就必須要可以盡快兌換給他。想想當薪水被拖次,這樣的工作沒有人會願意再去做。
獎勵內容:可以是實體、也可以是虛擬的一種陪伴。必須可即時兌換,或是當週兌換,因此,有些獎勵品會先買回來放在家裡,可以激發小孩集點的動力。
千萬不要直接給錢,市面所有的活動,給禮券和現金回饋都是最差的行銷手法。錢的價值就是固定的,藉由給禮品,不會因為金額來做為衡量獎品的價值,才是獎勵的重點。
也不建議用「你認為不好的東西」來做獎勵。像是糖果、玩手機之類的。
如果小孩一次集滿100點,但要一次兌換,又不可能給他玩一整天的手機,一次吃20顆糖果。那麼,這樣的獎勵就不該存在。
無法即時兌換的項目,小孩會認為遭到欺騙,未來也不會想遵守。
以正向的東西來做獎勵,才能有好的循環。但不會是小孩生活的必需品,如鉛筆、跑步鞋、手錶等等
獎項的內容可以經由觀察小孩愛看的節目、常常談論的內容中,找出他想要的東西做獎勵,而不是隨便買一些玩具,但小孩並不喜歡,這樣就無法吸引集點。
例如:爸爸媽媽陪玩大富翁(30分鐘)、坐公車(短程)/火車(長程)旅行到車站、卡通造型氣球乙顆、繪本(200元)、寶可夢圖鑑、特別的點心豆花、雞蛋糕、超人力霸王軟膠、浴缸泡澡玩水(60分鐘)、火車組、軌道組。
多久可換到獎勵:設定的獎勵最好以1個月內可集到的為佳。若小孩較沒耐心集點,也可以選擇較便宜的獎勵,如貼紙、繪畫本、小玩具等等。讓小孩可以即時兌換到獎勵,而願意去執行。
為何要做獎勵制度?
藉由獎勵制度來建立小孩良好的生活習慣,或願意去學習新事物。當學習的內容已經是小孩習慣的事或已建立的生活習慣時,就建議做更換。
寶寶集點卡用word簡單製成的表格,用印章或點點貼紙來集點。
目前到7歲,獎勵制度實施效果挺不錯,當小孩想要某種東西,就會詢問爸媽是否有賺點數的機會,是一種很正向、但絕不會是平白給予,在得到獎品的同時,也會更懂得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