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最新一集的「不可能的任務」即將上映,相信絕大多數人都看過這系列的電影,劇情緊湊,常有許多狀況發生,包含成員之間的衝突。然而這不也就是專案管理的情境嗎!伊森.韓特就是專案經理,他所挑選或被指派的人員,都是他專案小組成員,而經常起衝突的對象,通常是被指派的成員居多!那麼身為專案經理的你可以如何嘗試破除這種衝突呢?
電影「不可能的任務」中,當伊森.韓特(專案經理)受理任務,理解所要達成的目標之後,便依據完成任務所需要的職能挑選所需人才(專案小組成員),但總有一位成員是由情報局指派,而偏偏被指派的成員又最容易與他起衝突。
現實工作中,大多數成員大抵上從既有的組織功能裡由各主管指派,專案經理無法自主選擇想要搭配的團隊成員,意味著沒有考核的實「權」,但要背負專案成敗之「責」。
最近一位專案經理就抱怨,指派給他的成員態度消極、能力不佳,阻礙專案遂行。
傳統組織的設計要求員工「服從命令」,經常以既定計畫、組織結構來執行。但往往只專注在命令本身,見樹不見林,主要的問題是否能被解決不一定是重點。
每個人若只關注自己的工作範圍,一旦跨界就可能引起矛盾與衝突。
然而,組織是為了創造顧客的價值而存在,專案團隊是為了達成顧客特定具體的結果而組建。
為了解決上述因傳統組織的限制、無法聚焦與跨界造成的問題,身為專案的管理者,可以嘗試以下作法:
一、尋求增加自己在專案中的權限和影響力,以更好地管理團隊和資源。這可能包括與主管溝通、展示自己的價值以及成果,取得考核與獎懲的建議權,從而在每次組建專案團隊時,以獲得更多自主選擇團隊成員的機會,並爭取相應的權利。
二、需要願意與發展成為具備全局視野,見樹又見林的專案管理者。
確保團隊成員對專案的目標和重要性有清晰的理解和認同,著重於共同的利益和價值觀,聚集團隊成員的共同目標,即使超出原本設定的工作範圍,也願意透過溝通取得共識互相協助。
在每一次組成專案團隊時,讓專案經理擁有相應的權責,凝聚團隊共識,將要達成的「任務」和組織的「功能」與個人「專業」、「知識」、「彈性」相結合,讓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發揮空間,且必須為成果負責,共同產出顧客需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