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身障就業大不易,那為什麼還要推廣就業

2023/07/30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最近不經意在LINE上面看到一則募款的廣告,大大的標題打著:支持身障者到小作所就業,希望向社會大眾募款成立小作所...。看到這個標題真的讓我滿臉疑惑,事實上,小作所主要是安置、訓練身障者工作能力的地方,「就業」並不是小作所的重點,而且這樣的文宣居然還是出自頗為知名的社福機構,第一時間我是有點覺得在誤導大眾啦...。不過,雖然廣告宣傳用詞有誤,倒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我也剛好搭這個順風車,來聊聊我對推動身障就業的幾個看法:


事實上,推動身障就業很不容易,我的觀察是,雖然企業有慢慢的增加聘僱身心障礙(或中高齡)的意願,但整體而言這個非常緩慢。以目前的模式來看,主要由政府部門的專業團隊來媒合就業,媒合的方式是透過就服員逐一開發新職場、逐一說服雇主嘗試聘用身障者,並輔以少子化趨勢、配合政府就業資源等等來切入,但說實話,成效真的非常有限,為什麼呢?

各種訊息背後的價值觀
回到廣告的標題,其實募款籌設小作所不是壞事,也是立意良善要健全身障服務。然而,回到小作所的本質,假如身障者在小型作業所訓練,嚴格來說並不是勞工,單位也沒有幫身障個案投保勞健保,不僅沒有薪資收入(或很微薄),有些小型作業所甚至也會跟個案收取訓練費用,因此,小型作業所真的不是身障就業的場所,充其量可以說他比較偏向安置的地方。於是我們可以說,連專業的機構都會這樣誤用文字了,社會大眾對身障的理解更是極其有限、充斥著可憐、需要幫忙、弱勢、家庭的負擔...等刻板印象。


正確的理解、平權的價值觀
然而,正因為身障總是被視為需要安置以減輕家庭的負擔之對象,因此在不知不覺中,似乎默默被和「無法自立」畫上等號,那這樣無法自立的對象,你要如何期待職場能敞開心胸覺得願意聘僱這樣的對象呢?但換個角度看看,若我們把這件事理解成身障者只是某個不同類型的工作者,只要從適才適所的角度,或輔以部分的支持和協助,他們去工作本就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那是不是表示,我們提供他們就業的機會,本來就是合理且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這些前提都是,正確的理解和平權的價值觀,要能持續的推動

推動身障就業背後的意義
常有朋友問我,為什麼為了讓身障者能順利就業,不但政府要投入許多資源、動用整個團隊的力量、使用各式各樣的輔具或措施、而且即便已經這麼大費周章、花費不成比例的資源,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我們依舊還是要持續、盡力想辦法去做到,這到底是為什麼呢?我的想法還是反映前一段提到的「正確的理解和平權的價值觀,要能持續的推動」。

獨立的生活能力是共同努力的目標
協助身障者到職場就業,讓個案能自立生活,而個案本來就跟你我一樣,有獨立生活的能力,而非總是被照顧、被可憐的那一群。他們本來就理所當然該享有工作的權利。當整個社會的氛圍都是如此時,未來當一線就服人員推動就業、或提供職務再設計服務時,自然成功率就會提高許多,比起一線的專業服務人員挨家挨戶的宣導、推廣,或許這樣會是另一條也要努力推動的方向。希望未來對身障的理解,不要總是只從可憐、弱勢、讓人於心不忍的故事和新聞來切入,而是由每一個平凡的身障就業故事中,認知到和你我一樣的普世價值。

價值觀的營造有點類似整體的社會氛圍

價值觀的營造有點類似整體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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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職務再設計專員。職務再設計是政府為了協助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或特殊的對象能夠更好的融入及適應職場而推動的一項重要的政策。前面提到的這些對象,只要在找工作、或是正在就業的過程中,遇到任何工作適應上的困難而可能透過輔具、改善工作流程、或是改善工作環境...等方式來克服的時候,就是屬於我能服務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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