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在前進。
看似歡天喜地的又耗盡力氣的工作、更多、再更好、再更多,[事奉]是為教會工作。他們在為教會工作。
很多年以後。
我才知道為神工作跟為教會工作,兩者之間的不同。
當時,我在他們當中。
努力的達成一切聖經中被人、被教會詮釋過的各樣標準。
明明我就在一堆人中間做事。每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幫助我,但我卻覺得是...自己一個人。那是一種背負著極為沉重的重擔卻得在乾枯沙漠的劇烈風沙當中,負重且逆風前行的沉重、壓抑。每件事都在變好。
但說不出來是甚麼壓抑的痛苦,我快要不能呼吸。
每一件達成這些標準的美好、刻意做出來的修正、行動,需要作出正確的選擇、需要正確的態度順服的說話。
不斷的道歉、悔改、否認自己的感受,因為那些不是正確的,對的,我努力的殺死我自己,否認那些暴烈的,即將失控的情緒、我在這麼多好人、善意、真理中,負重到快窒息。
那裡沒有空間容納真正的你。你必須擁有某些形象、達成某些條件才能被接納。好是實在的。善意是實在的。
但標準、沉重的否認壓抑痛苦也是實在的。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裏、在經歷的、在被要求的,是甚麼。
我只知道,
如果我要跟我認得的朋友待在一起。
我得符合那些標準。
如果我做不到,就會被放棄。
說不清那種放棄是甚麼....那是一種冷漠、和隔離。
好像你融入不進去——被排除在外、跟你無關。
每件事的安排,都被人用聖經的真理詮釋過得非常有道理。你得遵行。即便它不合理——他們只要結果。
每個好行為的結果——不論他/她犧牲了甚麼,只要符合標準...信心就是不合理也要遵行權柄的命令。教會安排誰在你之上,你就聽從。不管他們是不是真的知道,他們對你的要求,你要達成,會造成你甚麼感受,經歷什麼樣的後果。不管他們是不是真的有能力花這麼多時間了解你、陪伴你、與你相處。了解到你看懂你那些不被理解的,一點點。真的有人可以陪伴你去探究那些你自己都不理解的情緒、痛苦、悲劇、惡夢、帶你走出來嗎?
其實是有的,只是條件太苛刻。需要付極大的代價。
要放棄得太多。
才有可能真正的不帶濾鏡的、不過度詮釋的、不帶偏見的、不用錯誤的經驗的,去理解一個人。
夫妻都做不到,遑論是朋友。聖經的準則,讓它變得有需要,但又變得極度困難。裡面沒有合適的字句詞彙,去解讀判斷一個人。罪人。只有這個詮釋你行為、決定、感受的詞。你就是個罪人,才會變這樣。壞沒有理由。不聽話沒有原因。悖逆反抗就是撒旦、押沙龍、意見不同沒有安全感就是耶洗別——沒有別的詮釋了。
人們用這些詞彙字句相互攻擊。相互定罪。
接著你會被要求沒有公義的饒恕,因為這樣才能達標。
達聖經、達教會、達成人對神的認知中,神對人會有的不合理要求:祂為你死,愛就是要以死亡部分的自己、有罪的自己去回應這份愛。於是在這些交纏錯節之間,兩件無關的事被拼湊在了一起。饒恕不是應該被愛勒索來的、聖潔無關行為而在於祂的血與你的動機,全被真理字句扯再一起,人們多害怕被神拒絕啊。你不饒恕人就不被神饒恕:這個前提下恨是不允許存在,任何傷害你的行為都得放棄恨意放棄憤怒放棄伸冤的追求,放棄公義的評判。
做出正確的選擇,無條件的饒恕。
因為這樣你才能被神所愛。
全部攙和在一起了。
被強暴,饒恕。
被虐待,饒恕。
被控制,饒恕。
被濫用,饒恕。
不被了解,忍耐。
錯誤的被詮釋,忍耐。
不合理的要求,忍耐。
不公義的標準,忍耐。
無條件的饒恕/無條件的忍耐才叫愛人、愛神。
中間的過程,跨度中的陪伴、釐清、關係的需要,全都是可以被[神]取代,被略過的,彷彿只要有神,你就可以是基督自己,做出神本身才能做到的事情———這樣你才叫達成標準。
你不允許能有[罪]的反應。
問題是,這裡甚麼都算是[罪]。
太多太多可以直接用[罪]定義的情緒和行為。
[罪]就是要去掉的、刪掉的、不應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