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從事職重服務的這幾年,不乏遇過那種一來就顯露一副「政府就是應該要負責我的工作」的失業者,什麼資訊都不想提供,什麼狀況都不想討論,什麼行動都不想努力,「你就是應該要幫我找到工作」的身障求職者。
往往介紹服務內容時也會說明,
「找工作是一件需要求職者本人付出努力的事情,往往惟有本人願意為了就業嘗試有利於就業的行動,才有可能促成就業。」
「我們的服務是陪伴求職者一起努力,你願意為了自己出5分力,我們也會出5分力,你願意出10分力,我們也會出10分力。」
因為工作機會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工作帶來的好處是自己的。我們能做的是陪伴與促進就業,而不是將一切安排妥當,坐等領薪。
看起來我們似乎很懂所謂的責任界線,但其實助人工作者在協助身障者就業的過程中,遇到大大小小的狀況,常常會被莫名地綁架,特別是在洞見個案不自知的困境時,有時是過不去心中的坎、有時是因為危機出現時急著解決問題、有時是不好意思拒絕怕場面僵了,有時是⋯⋯。
常在個案研討的過程中聽到這些話,
「如果個案都不擔心了,你擔心什麼?」
「如果個案都不緊張了,你緊張什麼?」
「如果個案都不著急了,你著急什麼?」。
有的時候我們真的就是會多操那麼一點心,所以常要停下來覺察,是不是自帶價值觀影響了什麼?就算會多操那麼一點心,還是要讓個案為自己的事情,自己決定、自己負責。
從事助人工作,要拿捏份際,不過度介入、不過度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