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越來越好玩了對嗎?
從三十歲那年,你第一次知道什麼叫作很努力想去完成一件事,但真的真的很不容易。
之後,一切開始了!
我很開心在某些方面上發掘了許多樂趣,也原來我一直都在路上,按著自己的步調前進。看書、筆記、寫日記、看表演、舞台(那些閃閃發光的人們、那些張不開眼睛被 spotlight 閃瞎的魔幻時刻)、這些東西我一直都還是很喜歡,還發現越來越喜歡了。
所以我用我喜歡的方式、搭配上最舒服的節奏,人生就是一段馬拉松賽跑,我還有一大半可以走來走去、閒晃和走完這底下的三十層迷宮。
學無止盡、體驗無止盡,而我享受開始專注在我覺得最重要的事情後,開始越來越有趣,太好了!書上說得對,我喜歡上我專注的事情。
是先專心在這些上,才開始喜歡;而我越來越喜歡,也很喜歡我的這些喜歡。
繞口令嗎~
如果要訪問現在的我,會想說,一切的路都沒有白走,你說很難嗎,其實你根本不會記得有多困難;明天我想補充一段—看了有一本書的想法。
有些小遊戲,繼續挑戰、嘗試持續時間越長,或你重新挑戰過幾次、你一天可以做到幾次♥️
單任務,不做明顯的分心的事—好好吃飯、好好聊天、好好專注在眼前的人、好好把一件事情做完。
記得最重要的兩件事情,你覺得絕對要記得,要 highlight 的兩件事,你可稱作今天最閃光?亮眼?的時刻; spark 時刻。
也謝謝你接著下來就把每一天最讚的、最美好的時刻用各種方式記錄下來了!讓未來的我知道,因為這件事今天真的是很美好的一天。
日積月累啊,讓美好的一天就變成了好多天、無數天,從 2024 一路到現在,謝謝你!我很喜歡這段體驗與人生經歷。
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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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今天的你過得怎麼樣呢?
我可以重新讓你回味一下,在 2024.05.20 的那天,你吃了一家在地 26 年,而你首次在搬到六張犁,經過無數遍,好奇這家全紅、亮眼的在地小吃會是什麼口味的那家店。終於知道了呀!
戲稱附近這家 711 的愛珍食甜點選擇真的是多的可以,可以說是寶藏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