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多神教的羅馬就算征服了其他大帝國,也不曾要求屬民改變信仰。
屬民應該尊重帝國的神靈和儀式,但不必因此放棄原本的,甚至很多時候,帝國菁英也會接受地方屬民的。
他們只希望這群基督徒同時尊重帝國的守護神,和承認皇帝也具有神性,以作為政治上的忠誠,就像其他屬民願意與帝國互相尊重。
但基督徒強烈拒絕,毫無妥協的餘地,對羅馬人來說這是搞顛覆的舉動,必須鎮壓。
事實證明,從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到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的三百多年間,就算把所有被迫害的基督徒加起來,多神教羅馬處決基督徒的人數「不超過幾千人」。
然而,主張愛與憐憫的基督教,卻經常因為對信仰的詮釋有些差異,就彼此自相殘殺。
例如在1572年8月23日,只是對於愛的本質意見不合,僅僅24小時內,法國就有五千到一萬名的新教徒,遭天主教徒屠殺,比整個羅馬帝國曾殺害的基督徒還要多。
而在接下來基督教成為主流的1,500年間,所造成的死亡人數更是「高達數百萬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