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我寫過一些關於初代教會的歷史簡介,提到當年的神學建構狀態,現在我們來介紹一下宗教改革之前的教會狀態。
這段時間大概是西元3、4世紀一直到15、16世紀這段期間,橫跨千年,因為狀況很複雜,我這次會提的比較簡單一點,要更詳細的資料可以參考其他專書,其實我也是把其他書的資料拿來這邊綜合一下而已。
我們從基督教合法化開始,基督教一開始是羅馬帝國裡的非法宗教,簡單說,信這教就是犯罪,畢竟基督徒不向皇帝下拜,因為皇帝自己封神。
拜皇帝對多神論者來說沒什麼,反正他們什麼都拜,而唯一可以成為例外的合法一神論宗教是猶太教,因為猶太人繳稅很爽快……
但後來還是出問題,猶太人其實是一直看羅馬帝國很不爽所以發動叛亂,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徹底摧毀,應驗了耶穌的預言,於是猶太教根據地消失,只剩法利賽派轉變了崇拜形式,從聖殿變會堂,繼續存在,開始全世界流亡(最遠的猶太人聚落甚至來到遠東唐帝國長安城)。
可是基督教可沒那麼好命,因為基督教是窮人與弱者的宗教……
對,基督教的組織運作當然有些有錢人贊助沒錯(如哥林多教會就很有錢),但主要構成其實是窮人、奴隸跟女人。
是的,女人在初代教會算很特殊的一群,就連多神論宗教的神廟,女性都不見得有這樣的地位,如希臘羅馬一些女性神祇的神殿,裡面雖然很多女性神職人員,但不是廟妓就是被規定要是處女,基本上社會地位還是很低,但初代教會裡的女性可能就是家庭主婦,但位階可以大到被尊稱為使徒,在聖經裡被提到的時候,名字都擺在丈夫前面(百居拉)。
這都是很不尋常的狀況,當然也更不見容於羅馬帝國,畢竟羅馬帝國文化裡,女性只能是男性的財產。
這不只是神學觀念,也是當時的社會倫理,更是羅馬帝國統治的基礎。
但也正因為這一點,當皇帝陛下的太太跟老媽受到這種神學觀念的吸引成為基督徒之後,遊說皇帝的工作就變成她們的任務了。
彷彿在重演以斯帖皇后的故事,皇帝承認了基督教,突然間,基督教成為合法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