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上學以後,一直就有個自我承諾,就是希望每一天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當年的僑居地是北島的漢彌頓 (Hamilton) ,這個小鎮畢竟不是個都會型的城市,沒有車子就像是沒有腳一樣。
無奈,想像的和現實總會出現無法契合的地方。為了把企管碩士唸好,又可以即時銜接遠距的亞洲上班時間,若要有效率的接小孩下課,我家須要買第二部車子。而且,須要我太太擔綱偶爾的接送任務。
於是,讓她最快的可能考領駕照,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務了。
當年的換領駕照規則是,有了台灣的轎車執照(Full Licence), 可以不需經過當地人漫長的L牌和P牌歷程,而且沒肇事記錄才可領取全功能轎車執照。她可以直接參加筆試(Theory Test), 通過之後,就立刻可以路考。
路考是由一位考官坐在副駕位置,直接上路,聽他的指示行駛。路上所有號誌的遵守,以及所有路況的處理,都力求接近完美,否則,會隨時停止路考,下次再來。
此外,考官會隨意要求路邊停車,然後詢問剛才行駛過的所有路況和視線之內的行人車馬狀況(紐西蘭很多農家有養馬,騎馬上馬路的情況很常見,交通規則都有條款來因應)。
更重要的,受考駕駛的所有駕駛動作,例如,倒車轉身,進入車道的幾個檢驗順序,行進間多久檢查照後鏡一次,以及默數斑馬線和路口各方大約行人數量等等,等等。據多位駕駛老手朋友提過的,多人幾次考試都慘遭滑鐵盧。那些嚴格的考驗,就像是專門對付那些外來移民,且自命不凡的駕駛老手。
由於語言障礙,我充當了臨時路考翻譯,坐在後座,擔任即時翻譯。這麼一來,多了一雙眼睛留意路況和行人,還有可能的‘’訊息翻譯誤差‘’。我太太很順利的取得了當地的駕照。而我,也有了一次實際的"戰地經驗",我當時就已經驗證了傳說中的難度,心裡暗暗盤算輪到我的時候該怎麼應考?
我持有的新加坡駕駛執照,在登陸一年內是可以合法上路的,但是期限很快就到,我也須進行換領駕照的考驗了。
筆試考題很快就讀好了,我還順便瀏覽一下有關駕照的法律條文。豁然發現條文規定有八個國家的駕照可以直接換領當地駕照,不須路考。這些國家包含美國、德國、日本、澳洲等八國。讀到這裡,我決定大膽一試。前往筆試那一天,我帶上九歲的大兒子,跟他說,今天我們去‘’鬧事‘’,給你上一門挑戰權威的課。
筆試滿分,監理人員馬上要幫忙排定路考時間。我說:
「我拒絕路考,我要直接換領執照。」那個人睜大眼睛看著我,還沒出聲。我就翻到豁免規定的那一頁,指著條文上面的德國和美國,說:「這些國家都是靠右行駛的,我不認為他們的駕駛人,在紐西蘭的道路行駛不會造成公共的安全。我看不出來,同為左邊行駛的新加坡駕駛人,為何不可以直接換領本地執照?」
那個人仔細的閱讀條文,緩緩的說:
「嗯,嗯, 這是法律規定。以前沒有人提過這一點。」, 他轉向他的同事問到:「新加坡也是靠左邊行駛的,對吧?」
既然他順著我說到新加坡,我接著說:
「我相信,新加坡的交通安全名聲應該不會比紐西蘭差,車禍死亡率更是全球排名最前面的低,更何況他們採行的也是大英國協的交通法規,我看不出他們的執照應該受到歧視。再說,這裡所印的條文也只是行政命令,不是正規法條,您說對嗎?」
他很快的回答:
「是沒有錯,但我們沒有權力不依照規定辦理。這一點你應該清楚的。」
我馬上回應道:
「完全清楚。我沒有要您在這裡給我行政命令以外的豁免權。只希望您代我陳情,行文威靈頓(首都Wellington)。或者,給我陳情運輸部該找誰,這樣就夠了。」
那個人真的給了我中央政府運輸部的聯絡方式,我回家就立刻寫信過去。不到幾天就接到運輸部寄來一封豁免令,要我拿著那封信去同一個監理單位,直接換領當地駕照即可。
事後,我花了點時間,跟大兒子說明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重點當然是著重在,規定和官僚系統運行的上面,可能產生的不合時宜, 或是可能的漏洞。在法律層面,可能存在的 "Loopholes" 更是多如牛毛。這件事,在他的小小腦袋裡,還存在多少記憶,已經不可考了。這孩子現在是同時擁有香港和澳洲執照的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