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與朋友討論一個很有趣的話題,約會遲到這件事,你怎麼看待?
後來朋友說到,遲到都是我們在包容他人,後來我思考一下,也認同朋友的說法!
我與朋友說,以前我也是一個會遲到的人,我自認更垮張的是,我會放別人鴿子,也被朋友唸過,甚至是讓朋友不爽,後來也改變了這個不好的習慣,提早出門不讓自己遲到,有事耽誤的話,提前訊息或著電話,讓對方知道你有事耽誤,會晚點到,算是讓對方知道你有注重這個約會,每一個人能接受遲到的時間都不太一樣,我自己是5-10分鐘。
再來如約會那天有事,拜託要提前1-2天讓別人知道,至少能讓別人安排空出來的時間去做自己的是,所以有事我也會提前說,才不會讓他人感受不好。
身邊有嚴重愛遲及沒有時間觀念的朋友,我能包容的,但長期下來我是沒有辦法接受,而且會對這個人也會大大打折扣,之前有遇過一個朋友,跟我約好時間,沒到達目的地的,或著需要我載的,還要別人特地去家裡叫的,各種人都有,有次是幾個禮拜的約,我也表明要去辦事,要準時出門,果不其然對方沒有準時,想說不管了,直接出門了,就是會覺得很白眼,反正我現在比較不會像以前一樣包容,比起包容及容忍,我會更直接表達出來,讓對方知道不爽的點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