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要先說
其實不法侵害的處理我認為實際應該是由人資主導
職護的角色應該落在事後的心理諮商協助這塊
但是我一直都感覺到職護在公司的角色可能是比較軟性
所以其實有很多同仁遇到問題的時候
都會很常想要找護理師聊聊
當然
可能只是聊聊
可能是想抱怨
也有可能是想申訴
而申訴卻不是一件特別簡單的事情
因為申訴這個作為
很多員工都會擔心這個動作其實是跟公司交惡
或者是說很擔心被公司處理
要如何處理這件事
其實有一定程度的難度
我記得我剛開始的時候
聽到很多的事情
我常覺得這應該要處理
可是有的時候員工會有擔心的地方
或者他其實真的只是想來說說
想得到一些想法
但我總覺得這好像需要處理
這個好像需要處理
其實就是”我感覺”
也不涉及生命的議題
基本上員工也都沒有說出關鍵字
我想申訴
當然
有的時候我也沒有特別去問這個標題
所以我會常常去找人資的姐姐討論這些case
人資姊姊跟我說的話真的影響我很大
他跟我說
我是公司聘的人
所以我會告訴你
如果他沒有提及要申訴
而你評估沒有生命意外的情況
那你不要幫他申訴
你確定他需要申訴嗎?
我覺得這個議題超大
這個問題剛開始真的卡住我超級久的
因為臨床帶出來的
有問題不處理
要放著嗎?
這樣對嗎?
後來我也是想通了
就跟大家分享經驗看看
如同我剛剛說的
有些員工可能只是想抒發
他也根本沒想過要投訴
如果我擅自幫他投訴了
人資要處理當然可以
那具名這件事
會不會可能造成同仁的困擾?
當然我們應該要確保同仁不會有這樣的困擾
任何申訴的同仁都應該得到保護
可是,實務上
真的可以嗎?
必須要很務實地承認
可能會有些問題
讓他的工作上可能遇到一些狀況
是我們沒有辦法承擔的
我們又如何去幫他做這個決定呢?
剛開始做職護的我
也不是那麼熟悉業務應該怎麼運作
就會覺得有問題就應該要解決啊
我也是勞方
我應該要站在勞方立場解決這個問題啊
可是人資姊姊跟我說
當你覺得很困擾的時候
請注意
你是公司聘請的
請試著用公司的立場去思考這個事件應該要怎麼處理
所以我就一直在想
要怎麼把這兩個立場達到一個平衡?
我還是很想幫同事
我很想幫他們找到資源去解決他們的問題
但是”尊重”我覺得還是挺重要的
仔細聆聽內容是首要任務
先聽聽看同事的內容到底是抱怨還是真的有所問題
像是如果內容涉及性騷擾、或者生命安全那這無庸置疑的是必須要主動通報的
但無論如何在這之前,我都會告訴同仁
讓我們幫你
仔細地告訴同仁,如果申訴之後
你會得到什麼幫助
站在他的立場跟她說話
我覺得這很重要
很多人會問說同仁拒絕關心
拒絕訪視
我還是相信真誠的關懷大家還是會友善回應的
如果是只站在醫務室的立場去說
這個是程序
我想同仁是沒有感覺的
“那是你的程序,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會發生什麼事嗎?”
可是如果可以站在他的立場
去說清楚
這件事是可以帶給他什麼幫忙
我們擔心你可能會發生什麼事
讓同仁可以真正自己決定選擇
自己要不要做這件事
還是一樣
能解決問題能幫助自己的
還是只有自己
所以即使我真的覺得他很需要幫助
但那是我覺得而不是他覺得
我想每個人都是這樣吧
我不要你覺得
我要我覺得
對吧
如同之前我說的
第一種是
我會給他申訴管道
並告訴他申訴之後會發生什麼事
會帶給你什麼協助
第二種是我會問說我希望可以直接請人資同仁介入這件事
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希望人資介入之後你可以得到什麼幫助
以避免後續什麼問題
第三種是
我會問說
需不需要我跟你一起去找人資申訴
讓你自己去說
但我陪你
給予同事心理上的支持與安全感
讓他知道這件事
是有人可以幫助他的
這幾種作法
還是希望我可以幫到他
但決定權給同事
尊重他的決定
只有他自己幫的了他自己
而面對人資同事面對公司
我仍然是依照我的專業判斷這個case是不是需要處理
來決定我要怎麼給予建議
但首要是尊重當事者
當然涉及生命安全的時候
很抱歉我還是必須要先去通報
不然這些責任跟風險全部放在我自己身上
是會把自己給內耗逼瘋的
大家
知道嗎
必要時一定要風險轉出去給該知道的人
那些主管也是必須承擔起這些責任的
而不是只有護理師一人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在個資隱私上躊躇不前
只一點
涉及生命安全就必須要讓更多人可以來幫助這個人
我們才有機會接住這個人
也才能接住我們自己
最後也跟大家分享
可是如果聽到這麼多的抱怨
可能有些真的是部門管理或者新人培訓等等這種系統性問題該怎麼辦
我真的曾經聽到很多很多
因前端的制度都很不明確
後端醫務室就必須承擔後續這些心理輔導
可是這些問題都不是我能夠解決的
同事也不一定想往上通報
我在年底的時候都會出一份勞工健康服務報告
把今年度所有的東西都塞進去
當然也會做結論
我就會把這些我聽到的內容
在大項目裡面展開分析
提出問題
因為我老闆是人資
所以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告訴公司
“我發現的問題”
試圖讓權責單位有機會處理
我還是很認真地希望
帶給大家一個健康的環境
讓大家有機會往好的方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