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二十一章記載了幾個關鍵事件:應許之子以撒的誕生、夏甲與以實瑪利的被逐,以及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這一章不僅承接了上帝與亞伯拉罕之間的應許,也是信仰實踐、神人關係、和解與信靠的重要寫照。
一、應許成就:神信實的彰顯
本章開篇:「耶和華按着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創21:1)這句話強調了神話語的可靠與信實。撒拉年老不育,但神的應許從未落空。以撒的出生象徵著神超越自然法則、實現救恩計劃的能力,也預表著恩典的臨到,那是人所無法憑己力得著的。對信徒而言,這提醒我們信仰的核心不在於人能做什麼,而在於神是誰、祂如何作事。當我們面對延遲與困難時,要記住神的時間表與人不同,但祂的應許必然成就。
二、分離與揀選:恩典與人的回應
撒拉要求亞伯拉罕趕走夏甲與以實瑪利,亞伯拉罕感到憂愁,但神對他說:「凡撒拉對你所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創21:12)這不是冷酷的拋棄,而是救恩歷史中的揀選行動。以實瑪利作為肉體所生的,不能承受與以撒、應許之子一樣的產業。
這對信徒有重要的屬靈提醒:屬肉體的和屬靈的不能並存,屬神的產業屬於憑信心接受應許的人。這也敦促我們檢視自身的信仰,是否依靠神的恩典而非血氣與人的謀算。
三、神的憐憫:在曠野看顧被逐者
雖然以實瑪利不是應許之子,但神聽見他的哀聲(創21:17),差遣天使指引夏甲得水,並應許要使以實瑪利成為大國。神的憐憫不限於祂的選民,祂對一切受苦的人都存憐恤之心。這提醒信徒,我們雖然在救恩中蒙揀選,但對待未信者與受苦者也應懷有基督的憐憫與仁愛。
四、立約與和睦:見證與榮耀神
最後,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創21:22-34),表明信仰生活中不只是個人與神的關係,也涉及與人的和睦相處。亞伯拉罕因見證神的同在與祝福,贏得外邦人的尊敬,並以「永生神」之名呼求耶和華,為神作見證。
對我們而言,信仰的見證不僅體現在教會內,也應該流露在日常人際關係中。與人立約、維護和平、展現誠信,都是榮耀神的途徑。
《創世記》第二十一章是一章充滿盼望、揀選與憐憫的章節。它提醒我們:神信實可靠,祂的恩典超越人的限制;我們蒙召依靠應許而活,分別為聖,並以憐憫與和平見證神的榮耀。這是信仰生活的核心,也是屬靈成長的重要功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