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第一次遇到學生請心理健康假,查一下才發現這制度已經好幾年了。
之前聽其他學校教授提過,學生請心理健康假的理由是 "午休時間開班會,心理上不能接受",所以? 所以下午的課要請假。
我看到的理由分別是:"近期事務繁忙需休息調適"、"快要期中考週 休息一下"、"考試不順利,影響心情",都滿正常的。學校的請假辦法是:
心理健康假: (一)因心理不適致無法出席課程者。無需檢附證明文件, 惟每學期以 3 日為限。 (二)請假日數累計 2 天者,應通知導師優先關懷,累積 3 天者,應通知輔導中心主動關懷。
但學生說還有一個條件,就是一次請就要請一整天,那一學期只有三次機會,而且第二次請假就會通知導師輔導,感覺很麻煩。
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都很重要,因為心理上有需求而請假,這點基本上我是認同的。希望不只學生,工作也可以這樣啊!!!!
但學生請假又沒有日數限制,可能會扣操行分數吧,假別那麼多有必要嗎? 請假是私人的事情,如果沒有妨礙別人,請假還要告知理由,也是欠缺對於隱私的保護。
依我之見,只要提高請假導致後果的門檻就好了。也就是說,如果要體諒學生,把扣考、扣操行分數的門檻提高就好,學生還是可以用事假病假來申請。
如果要體諒上班族,不需要一大堆名稱,只要提高扣考績的門檻就好,例如公教的考績甲等的門檻是事病假14天以內。心理健康假三天加進去,那就把病假提高為10天,考績甲等門檻提高為17天就好了,也不必強求請假人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