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人們會經歷著,上一代被壓迫的這麼慘,但是把這種壓迫,複製給下一代的情況。
被壓迫的人,得到了跟壓迫者類似身份的時,複製壓迫者的行為模式,給下一個人身上。
另一個是,因為為社會結構,制度,讓他們的行為也成為上一批壓迫者。
1.
一個是委屈的,他們會說自己是逼不得已的,也不是自願這麼做的,懇求你停下來,另一個用威脅的。
比如,有的老師會跟學生說,自己不得不要求成績,是因為會被檢討,被罵,的壓力。(但我不知道會不會丟掉自己的工作。)這個地方我保留。
一個是我親身的,我阿嬤很不想要我留長頭髮,
阿嬤之前有唸了媽媽。
媽媽會叫我出去房間綁起來,說服我,但我堅持不要,我的自由。
2.
一個是說服自己,他們會說,社會有它的大局觀,有考慮的秩序,如果每個人都在乎自己感受,社會就大亂了。
當你對他們說「其實不必這樣」時,會回:「當時我是這樣阿,但一定有他們的理由在。我只是在履行責任。」
但這樣做,只是為了麻木自己的感受。
3.
一個比較隱晦,也是選擇麻木自己,不同的是,為了報復上一個人的不滿,發洩到下一批人。
比如校園的學長學姐制。有的父母經歷打罵的年代,他們明明經歷這種痛苦,但對自己的小孩也這樣。有的父母會表面上說服自己,以及說服小孩(參見:6.3e2),但實際上為了發洩不滿。
4.
在新聞常看到,如果一個人被性侵時,性侵犯的家屬會這麼說:「對不起我的孩子給你麻煩,它不懂怎麼跟人相處,請你體諒它一下。」
對家屬來說,這是受害者的錯,性侵犯沒有任何錯誤;還要忽略自己的感受。
5.
如果你遭遇不義,心情弄很差,是別人的錯,但就會有人叫你檢討自己。
我留長頭髮阿嬤看不順眼,我很生氣,明明是我自己的選擇,這是我的自由。
而媽媽看見我,對我說:「老人家有這種觀念,而且你出社會還會遇到更多類似事情。」很諷刺的是,如果是性侵,不會說受害者有錯(現在比較多)。
但把性侵延伸,比如別人做出不義,社會的意識形態,壓迫著你自己,但卻是你自己的問題。
而這隱含的意圖是,讓你忽略自己的感受。
某些人麻木自己,是為了生活好過點,但等到心裡健康出問題,情緒滿出來了,你卻找不到問題,有的還會怪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