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要有事做,每件事都要有人做。」,我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是在我國中時期,第一次聽到的時候,其實沒什麼特別的感觸,只是覺得我的國中老師希望大家都動員起來做好環境清潔工作。
進入職場多年之後,我對這段話有了更深刻的體悟,這段話可以延伸為:「每個人都要有事做,每件事都要有人做,那你怎麼決定你被分配到的工作,到底是有亮點的工作,還是一般日常維運的工作?」,
職場是現實的,如果你負責的是主管們重視的專案,而你又處理的很好,那升等跟加薪也就不會是遙不可及的目標。反之,如果你被分配到的工作是一般日常維運,那你希望出人頭地的機率相對就是比較低,不是完全沒有機會,但困難度相對比較高。
那我們要怎麼決定我們負責的專案跟工作是哪一種屬性的工作呢?說實在的,身為員工的我們是難能「決定」,因為我們的角色就是等著被分配工作,但是,雖然我們不能決定,但是我們可以「爭取」。
要如何「爭取」有亮點工作?我認為有幾個重要的要點,第一個要點是「主動」,這個「主動」不是只發生在工作分配工作的時候,而是平時就要主動,主動提案,主動回報,主動規劃。請你試想,如果你是主管,你有一個上頭交代下來的重要專案,你會放心把專案交付給一個平時就自動自發的同仁,還是一個平時躺平,遇到好專案就突然跑出來爭取的同仁?
第二個要點是「表現」,透過一次又一次任務完成的成果,建立你在主管心目中的地位,贏得足夠多的credit ,那當有重要任務時,我想你的主管想到你的可能性,應該會比那些平時毫無「表現」的同仁多上許多。
第三個要點是「配合度」,「配合度」的意思是,你能夠為了這個重要的專案,全力以赴「配合」到什麼程度。這裡的配合可能是加班趕工,可能是短期派遣,可能是臨時出差。這就好比聯考,指考,或是統測,就是那段時間全力衝刺,衝刺完就可以好好休息,然後等著享受美好的成果。
「每個人都要有事做,每件事都要有人做。」我想大家都希望錢多事少,這種事情真的不會發生嗎?事實上會發生的,因為公司重要的專案不會那麼多,就是那幾個專案,多得是日常維運的工作,當你爭取到了重要的「少事」,你就很有機會「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