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IEP,就是針對特殊教育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而依據法規,我認為一般來說,一學期只要開三次IEP會議,而且【寒暑假不用開會】。
說在前頭,法規中並沒有IEP「會議」這樣的詞,只有說到IEP的訂定。不過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中有提到會議,我們就從善如流。
法規怎麼說
特殊教育法第三十一條中規定:
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
前項個別化教育計畫,每學期至少應檢討一次。
一學年的IEP會議時程安排
IEP會議的目的,不是為了特教評鑑,而是為了蒐集資料,討論並擬定學生的IEP。
根據法規,與IEP相關的會議時程可以長這樣:
- 下學期期中,4~6月:
轉銜會議,了解新生大致狀況,就可以開始撰寫IEP初稿。
- 下學期期末,6月:
IEP檢討會,並據此擬定舊生新學年度的IEP目標,於開學前完成即可。
- 上學期初,9月底前:
新生IEP進行檢討修正。舊生IEP若需調整可一併執行。
- 上學期期末,1月:
所有學生的IEP檢討,與下學期的修正。
- 下學期期中,4~6月:
再次回到轉銜會議,重複以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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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6月那次會議是轉銜會議,本來就會召開。因此扣掉後,IEP會議一學年只剩三次。
有人會說,暑假兩個月學生程度會變阿!開學前如果不開會,怎麼會知道學生能力現況?
是的,學生能力可能會變,但也要實際接觸學生後才清楚變成什麼樣。所以暑假中的開會,基本上都是自我安慰。
等9月底前的那場會議,對新生和舊生都有更深的認識,才有可能知道IEP目標該如何滾動式修正吧!
期末檢討和期初會議一定要寫兩張嗎?
常有人在問,舊生的期末檢討和期初會議通常會一起開,那麼會議記錄是否一定要分開寫兩張?
這種細節,我個人覺得不用太糾結。
畢竟從法規和實務面來看,召開IEP會議的目的,是為了以團隊合作方式,共同擬定特殊生的IEP。因此,如果期末檢討時已經順便展望未來,擬定下學期的特教服務和IEP目標,那就一份搞定,何必同個日期寫兩張會議記錄?
所以,若你擔心評鑑委員或長官找麻煩,那可以寫兩張會議記錄。如果你覺得長官會挺你,自己也問心無愧,那寫一張也很好。
以上是一點個人淺見,僅供參考。祝福所有同業公會,都能安然無恙通過評鑑的關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