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的香港是我最喜歡的時代,但港英時代並不如現在很多年輕人想像的那麼溫柔,在我小時候的香港比現在嚴苛得多。那時代,兒童每天被打不是虐兒,而是一種常態,因為容許體罰,學校裡的老師也可以合法打你;而香港還是各種嚴苛的刑罰,包括鞭刑與死刑;沒有所謂的人權法,社會也不太談人權這回事。
在我小時候最多的記憶是物理上的痛楚,每天都會被打,你做錯事會被打,沒做錯事也會被打,反正作為小孩別人心情不爽或情緒有問題就一定會打你。而四周的環境其實很不安全,哪怕是公屋走廊地上也會有刺穿鞋的尖刺,針筒,有些回憶令人髮指到我不想寫出來。那時候的理髮師父技術也很差,你去理髮是很痛的事,因為你經常會被不夠銳利的髮剪扯頭髮,那時候的理髮師父常常會不小心剪到你的耳朵之類令你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