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週真的非常精彩。
前幾天接到一則線上諮詢,又是一位氣噗噗的企業主來電,一開口就說:
「員工說要請育嬰留停一年,結果接著補一句:她打算在家兼職賺點外快。蛤?所以,這是跟我知會一聲?」是的,育嬰留職停薪的問題,在職場上真的不只孩子會哭,老闆也會哭……
一、勞資雙方都該知道的「育嬰留停 × 兼職規則」
- 育嬰留職停薪是權益,不是彈性工作安排。法律立意是讓父母專心照顧幼兒,不是轉職斜槓的大好時機。
二、兼職?法律說不行!
- 根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7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
- 就是說,不能接案、不能兼職、不能去隔壁公司開分身!
- 想賺外快?可能付出更大代價!育嬰津貼會領不到。
- 原雇主可能解讀為違約,復職之路變坎坷。
- 還有可能被追繳津貼,損失更多。
三、有例外嗎?No,但要注意一個關鍵字:「雇主同意」
若特殊情況下雇主同意你兼職,而且雙方另有約定(但雇主心裡還是會很微妙啦)。一但被舉報,員工還是會有風險喔!
✅ 雇主也別氣噗噗,這樣處理最穩妥:
- 書面確認對方是否仍要請領津貼。
- 明確紀錄兼職行為的時間與性質。
- 若不同意兼職,回覆時請冷靜、理性、留證據(不是在群組裡開轟炸模式)。
🌳 Mio人資長小結語
法律給了雙方權利與責任,但現實中,信任比條文更難建立。
如果真的有兼職需求,那就清楚說明,別讓育嬰假變成信任的終點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