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耶穌赦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祂自稱是世界的光、與猶太人的爭論,以及祂明言自己的先存與神子身份。本章主題突顯:真自由在於認識基督與祂的真理,而拒絕祂的人將仍在罪中。以下分三段探討屬靈意義。 一、赦免與聖潔(約8:1–11) 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正在行淫時被抓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要祂按摩西律法定她的罪(v.3–5)。耶穌俯身在地上寫字,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v.7)眾人從老到少一個個離開,只剩下婦人。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v.11) 屬靈反思:耶穌並非忽略罪,而是以赦免與呼召聖潔相結合;律法揭露罪,基督則帶來赦罪的恩典與更新的生命;面對他人過犯,我們應先省察自己,再以真理與愛心相勸。 二、世界的光與真自由(約8:12–36) 耶穌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v.12)法利賽人質疑祂的見證,耶穌指出祂的見證有父神作證(v.18)。祂警告說,不信祂的人「要死在罪中」(v.24)。 耶穌教導,持守祂的道才是真門徒,必曉得真理,而真理必叫人得以自由(v.31–32)。祂指出,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只有神的兒子能使人得自由(v.34–36)。 屬靈反思:光象徵啟示與生命,跟隨基督才能脫離屬靈黑暗;真自由不是隨心所欲,而是脫離罪的轄制,活在神旨意中;持守主道是門徒身份的驗證,離開祂的話語就失去光與自由。 三、真理的爭戰與基督的先存(約8:37–59) 耶穌指出祂的對話者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卻想殺祂,顯明他們的父是魔鬼(v.44),因魔鬼從起初就是說謊與殺人的。祂責備他們不聽神的話,是因不屬於神(v.47)。 當耶穌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v.51)時,猶太人反駁。祂最後宣告:「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v.58),以此表明自己的先存與神性。猶太人因此拿石頭要打祂,祂卻躲避離開(v.59)。 屬靈反思:屬靈身份不在血統,而在是否聽從神的話;撒但的謊言與殺害之心與基督的真理與生命形成鮮明對比;基督的先存表明祂是永恆的神,信徒敬拜祂時須存敬畏與信靠之心。 在光中行,得真自由 《約翰福音》第八章顯明,耶穌既是赦罪的主,也是世界的光、真理的啟示者與永恆的神。祂的話帶來自由,祂的光引導人離開黑暗,但拒絕祂的人仍在罪中。 今日信徒應自省:我是否只想要赦免,卻忽略「從此不要再犯罪」的呼召?我的自由觀是否根植於真理,還是被私慾綑綁?我是否認定耶穌是永恆的主,並在生活中持守祂的道?
